4、抢救效果:最大限度地保障伤(病)员的生命,把死亡率和伤残率降到最低限度。
5、血液保障:市中心血站做好对重特大事故、突发事件抢救的各类型号及成份的血液供应保障,确保使用。
(四)选定的受伤人员救治医院
三门峡市选定市人民医院、黄河医院、市中医院为市级救治医院。
各县(市)区选定县级综合医院为县级救治医院。
(五)提供受伤人员的致伤信息
1、建立报告制度
凡是各医疗机构急救站、120急救中心接到急救报警电话后,迅速安排急救车出车,同时上报医院总值班,总值班上报院领导。
120急救中心、各医疗机构急救站对于重特大事故要先以电话的形式在半小时-一小时之内上报市卫生局(或120急救指挥中心),市卫生局根据伤(病)员在医院救治的情况,上报市政府、省卫生厅。随后以详细的局面材料逐级上报。
将重特大事件的伤病员病情情况,准确地提供给市政府或有关部门,对外发布。
2、建立追究责任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单位及医疗单位急诊科、急救站,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于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各负其责、逐级负责,确保万无一失。
3、建立督查制度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督查制度,对于一线急救的领导机构管理、制度、抢救方案、人员组成,器械设备,抢救流程等实施督查,以确保院前急救的及时、准确和绿色通道的畅通。
十、综合分析和善后处理
1、收集事故过程中的临床资料、流行病学资料和实验室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做出综合判定。
2、按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发生单位和肇事单位做出相应处罚。
3、根据化学品的性质以及事故性质,化学品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和建议。
4、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填写有关报告表,并撰写相关调查报告,存档备查并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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