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亚青会”和“青奥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有效控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行政辖区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00万元(含)以上或者10人(含)以上急性中毒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成立建邺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工作。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 指 挥:区长
副总指挥:分管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社管局、区人社局、区环保局、区安监局、区住建局、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区质监分局、消防大队、交警四大队、各街道、各功能园区等相关部门。
(二)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照本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按照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做好统一领导,集中指挥、组织协调等工作。
3、在本行政区域内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及事故后的归还和补偿。
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
5、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工作,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核发事故通报。
6、做好社会稳定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7、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事故报道稿件经总指挥及区宣传部审定后方可向公众公布,确保报道的真实性、及时性、避免引起公众恐慌等不良后果。
8、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区安监局
(1)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请示指挥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情况;落实上级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各街道、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区应急救援模拟演习;
(3)负责提供事故单位危险化学品主要生产、贮存区域及重大危险源目标;
(4)负责牵头组建危险化学品专家咨询组,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5)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工作。
2、区公安分局
(1)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
(2)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
(3)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收集有关证据工作;
(4)负责确定事故伤亡人数和伤亡人员的姓名、身份等;
(5)负责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控及逃逸人员的追捕;
(6)配合事故的调查。
3、区消防大队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灭火扑救预案;
(2)负责各类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现场扑救,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的控制及事故得到控制后的洗消等应急处置工作;
(3)组织伤亡人员的搜救。
4、区交警四大队
(1)负责制定交通处置的应急预案;
(2)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5、区卫生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医疗救护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受伤、中毒人员抢救治疗工作,确定受伤人员专业治疗与救护定点医院,培训相应医疗救护人员。指导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
品;
(3)负责事故现场调用药品、医疗器材,组织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医疗保障;
(4)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性鉴定工作;
(5)配合相关事故的调查。
6、区环保局
(1)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监测与环境危害控制应急预案;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监测工作,及时通报危险、危害的范围;
(3)负责污染物质的处置工作;
(4)协助上级部门对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调查工作。
7、区质监分局
(1)负责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事故现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处置方案;
(2)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8、区住建局
(1)负责提供危险化学品事故中建(构)筑物的相关技术支持;
(2)负责对事故中受损建(构)筑物的评估、鉴定工作;
(3)配合相关事故调查工作。
9、区工会、区社管局、区人社局
配合事故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10、各街道和功能园区:
负责拟定人员疏散应急预案,协助公安、交管维护好现场救援秩序,掌握现场及周边势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情况;同时积极协事故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安置、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
11,区政府办、区宣传部
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的新闻发布、信息报道工作,确保报道的客观性、真实性。
三、现场救援组织及职责
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一)危险源控制组:负责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工作,及时控制危险源,并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立即组织专用的防护用品及专用工具等。该组由区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和专家组成。该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二)医疗救护组:负责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至医院进一步治疗。该组由区急救中心和指定的具有相应能力的医院组成。医疗机构应根据伤害和中毒的特点实施抢救。该组由区卫生局负责。
(三)灭火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现场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抢救伤员及事故后对被污染区域的洗消工作。由区消防大队、企业义务消防抢险队伍组成。该组由区消防大队负责。
(四)安全疏散组:负责对现场及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由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四大队、事故单位安全保卫人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五)安全警戒组:负责布置安全警戒,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危险区域,在人员疏散区域进行治安巡逻。该组由区公安分局负责。
(六)物资供应组: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由区政府办负责。
(七)环境监测组:负责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进行及时监测,确定危险物质的成分及浓度,确定污染区域范围,对事故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制定环境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该组由区环保局负责。
(八)救援与专家咨询组:负责对事故应急救援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为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咨询。该组由区安监局、区质监分局、区消防大队等组成,由区安监局负责。
四、应急救援程序
(一)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同时,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归口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区消防大队。报告内容为: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简要情况、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应急救援值班电话:区政府:87778085,区安监局:87778330,区消防大队:119,医疗救护电话:120。各部门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二)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本预案,做好救援的指挥领导工作。应急救援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任何单位不得拖延和推诿,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三)当危险化学品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由区应急救援指挥部请求南京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五、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险范围分为3个区域: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米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事故中心区的救援人员需要全身防护,并佩戴隔绝式面具。救援工作包括切断事故源、抢救伤员、保护和转移其它危险化学品、清除渗漏液态毒物、进行局部的空间洗消及封闭现场等。非抢险人员撤离到中心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中心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事故现场500—1000米的区域。该区域空气中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该区域的救援工作主要是指导防护、监测污染情况,控制交通,组织排除滞留危险化学品气体。视事故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疏散转移。事故波及区域人员撤离到该区域以外后应清点人数,并进行登记。事故波及区域边界应有明显警戒标志。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 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该区域救援工作重点放在及时指导群众进行防护,对群众进行有关知识的宣传,稳定群众的思想情绪,做基本应急准备。
六、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排放、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洗消等。
1、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及处置措施
(1)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安全防护,进入现场救援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
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区应严禁火种、切断电源,禁止车辆进入关闭通信器材,立即在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应使用专用防护服、隔绝式空气面具。为了在现场上能正确使用和适应,平时应进行严格的适应性训练。立即在事故中心区边界设置警戒线。根据事故情况和事故发展,确定事故波及区人员的撤离。
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泄漏源控制
关闭阀门、停止作业或改变工艺流程、物料副线、局部停车、打循环、减负荷运行等。
堵漏:采用合适的材料和技术手段堵住泄漏处。
(3)泄漏物处理
围堤堵截:筑堤堵截泄漏液体或者引流到安全地点。贮藏区发生液体泄漏时,要及时关闭雨水阀,防止物料沿明沟外流,有毒、可燃液体泄漏,如比重大于空气的可采用雾状水稀释。
稀释与覆盖:向有害蒸气云喷射雾状水,加速气体向高空扩散。对于可燃物,也可以在现场施放大量水蒸气或氮气,破坏燃烧条件。对于液体泄漏,为降低物料向大气中的蒸发速度,可用泡沫或其他覆盖物品覆盖外泄物料,在其表面形成覆盖层,抑制其蒸发。
收容(集):对于大型泄漏,可选择用隔膜泵将泄漏出的物料抽入容器内或槽车内;当泄漏量小时,可用沙子、吸附材料、中和材料等吸收中和。
废弃:将收集的泄漏物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用消防车冲洗剩下的少量物料,冲洗水排入污水系统处理。
2、危险化学品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防护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应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物品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险化学品及燃烧产物是否有毒。
正确选择最适合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火势较大时,应先堵截火势蔓延,控制燃烧范围,然后逐步扑灭火势。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未经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3、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火灾事故及处置措施
扑救气体火灾切忌盲目灭火,即使在扑救周围火势以及冷却过程中不小心把泄漏处的火焰扑灭了,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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