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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运特色预案体系

2008-02-03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中国海运集团成立于1997年7月,是一家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和跨国经营的大型航运企业。2007年集团完成货运量3.7亿t,集装箱960万箱。

  中国海运集团的主业是航运,船舶航行区域遍布世界各大洋区,在生产活动中既要应对暴风、寒潮等恶劣的海上环境,又要应对碰撞、火灾、触礁搁浅、进水沉没、海盗或武装劫匪袭击等各种不测情况和险情。因此,应急管理是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中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应急响应的进程和指挥是否得当,对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有着直接的关系。中海集团十分重视对船舶事故、险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将应急管理列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演习,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集团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

  中海集团的应急管理机构分为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中心,日常管理小组设在安全管理部,指挥中心设在总调度室(24h值班)。应急指挥中心主要负责指挥、协调集团各公司的事故应急处理,以及对上级主管机关的汇报联系。下属各公司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对船舶或事故现场的直接应急指挥,以及与相关方的联系。船舶的现场救援工作主要依靠自救或国家海上救援力量和附近船舶的救助。

  应急预案体系

  中国海运集团应急预案体系分集团、船舶单位和陆岸生产单位3类,所包含的程序和内容具有各自的特点。

  1.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2003年,中海集团制定了《中海集团船舶预防战争威胁及海盗、恐怖分子袭击应急预案》。集团安管部按照交通部发布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根据交通水运行业的预警级别、响应等要求,在2002年和2004年发布的2个事故处理程序(《中海集团船舶应急事故处理程序》和《中海集团陆岸单位应急事故处理程序》)的基础上,于2005年10月9日制定并下发《中海集团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2006年9月,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简称《导则》)发布,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资委召开的“全国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导则》要求,集团成立了应急预案修改编制小组,在2005年发布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改、起草了新的《应急预案》。

  新《应急预案》分3部分,分别为:《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简称《综合预案》)《中国海运船舶事故、险情或事件处理专项应急预案》(简称《船舶专项预案》)《中国海运陆岸单位事故、险情或事件处理专项应急预案》(简称《陆岸单位专项预案》)。

  2.船舶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中国是《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缔约国,中海集团按照公约要求和《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的规定,从1996年起,在下属7家船舶公司,共计350艘船舶,逐步建立了《船舶安全管理体系》即(SMS体系)。SMS体系是船舶安全管理的综合性文件,船舶在安全营运中的一切安全管理活动都要遵守SMS体系的规定,其中公司和船舶的应急管理是重要内容之一。船舶的“SMS体系”是强制性体系,每年需要通过交通部海事局的年审,以保持体系的有效性。船舶营运期间还要接受船旗国和国外港口国的强制检查。

  在中海集团船舶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包括有船舶发生碰撞、火灾、遭遇灾害性天气、船舶搁浅、触礁,人员落水等各种紧急情况时的应急处理预案,报告规定及程序。

  2004年7月1日,中海集团下属的各船舶公司按照《国际船舶保安规则》的要求,发布了《国际船舶保安计划》,使船舶在日常保安和发生保安突发事件时,拥有有效的应对措施。

  3.陆岸生产单位应急预案体系

  中海集团除了专业船舶公司外,还有相当数量的陆岸生产公司,包括船舶修理、物流运输、船舶燃油供应、油库、船舶油污水处理等。从2002年起,这些单位也陆续编制了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应急程序》。但由于当时国内还没有统一标准,陆岸单位的应急处理程序是参照中海集团总部和船舶公司的应急反应程序编制的,目前在风险评估、报告程序、预警机制、分级响应、应急保障、应急演习、评估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

  《综合预案》的内容与作用

  1.主要作用

  《综合预案》的主要作用是处理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船舶和陆岸企业在生产活动中遭遇的突发事件。在应急管理中,中国海运集团总部应急指挥中心起总体指挥协调作用,具体的应急处理操作在下属公司。集团总部的应急指挥主要负责与上级主管机关的报告联系、了解下属公司的应急处理决策、与各救助方的沟通联系、决定救助方案、协调集团内各公司间的救助行动等。

  2.风险分析

  集团公司可能遭遇的风险分为船舶海上风险和陆岸单位生产风险2种,比起陆岸企业单位,船舶单位的风险要大得多。

  船舶在海上航行、锚地锚泊、港内停泊时极易遭受台风、寒潮大风、恶劣海况、海上浓雾、海啸等自然灾害袭击;在船舶管理和操作中会因人为因素发生碰撞、触礁、搁浅、火灾爆炸、燃油泄漏污染、设备损坏导致船舶失控等严重事故;在船舶保安方面会遭受国际恐怖势力、海盗和武装劫匪对船舶的袭击等。船舶发生突发事件或严重事故后,主要依靠船舶自救、周围船舶援救或岸基地的救助。由于船舶应急资源和海洋恶劣环境的局限性,往往无法及时得到周围船舶和岸基地的救援,使船舶救援存在很大难度。

  陆岸单位的风险主要为:船舶修理容易发生火灾、污染、人员伤亡;集装箱卡车道路运输容易发生陆上交通事故;集团管理的油库容易发生油库爆炸、火灾等事故。

  3.预警响应级别和应急行动

  中海集团将事故或险情的预警级别定为4级,依次为特别严重(1级)、严重(2级)、较重(3级)、一般(4级)。这个预警级别符合国家的特大事故等级和交通部为船舶水上交通事故规定的事故等级。

  在应急响应行动中,当事故预警级别为3、4级时,由集团下属公司的应急指挥中心采取响应行动,集团应急指挥办公室负责跟踪。在发生2级以上事故或险情,需要紧急处理时,由集团总部启动应急预案。在集团应急预案中,明确规定了集团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的职责以及在应急响应中的任务和行动,以及向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和国家主管机关的报告程序。

  4.专项预案

  《船舶专项预案》和《陆岸单位专项预案》这2个专项预案,立足于列出事故类型,再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如针对船舶在运输生产活动中可能遭遇的11大类事故或险情,分别制定出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针对陆岸生产单位活动,列出6大类事故,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5.应急保障

  在应急保障方面,中海集团利用现有的通信保障、船舶应急物资、医疗救助以及各公司的应急保障队伍等应急保障资源,对应急行动起到保障作用。但船舶的应急救援资源十分有限,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需要外部救援,为此我国有专门的海上搜救中心,对船舶和海上人命安全开展救助行动,效果很显著。中海集团在编制应急预案时,十分重视与海上搜救救助中心的联系和协调。中海集团船舶经常按照搜救中心的指令,参与海上搜救工作。

  一个完善、有效的应急预案需要在实际运用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改善。集团总部对预案每2年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改。中海下属单位中,船舶的安全管理体系由安监部门专门负责体系运转和文件修改,对应急预案发现有不妥当或不符合之处,可随时进行修改,《公约》每年接受国家海事局的审核,以保持体系的有效性。

  预案演习与实施

  中海集团重视应急预案的演习,船舶按照《公约》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规定,每月进行1次不同内容的应急演习。演习需详细记录,以备国家主管机关和各港口国机关检查。集团每年和下属公司组织1次联合演习,检验在通信指挥、事故应急处理等各方面的衔接问题。

  目前,中海集团以及各分公司的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良好,船舶或陆岸下属生产单位发生安全事故后,一线员工能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迅速报警、施救,各级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或公司指挥处,指挥事故抢险和施救。由于船舶海上运输风险较大,事故易发,应急预案启动较为频繁,集团及下属各公司各级应急指挥人员都是具有长期海上工作资历的专业人员,对应急预案应用熟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