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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008-03-2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事故应急救援组织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包括: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其中项目经理负责现场指挥,综合办公室主任及项目生产经理负责具体应急预案的实施。工程技术负责人及工程技术经理负责解决应急预案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财务主管负责落实抢救资金及时到位。值班电工负责供电安全。保安队长负责维持次序。其他人员负责具体救援。

  二、应急救援器材的配备

  根据项目的特点(常见安全伤害有火灾、高处坠落、触电等),项目应配备相应的基本应急救援器材(详见附表),以确保救援工作的有效及时进行。

  三、人员培训

  项目部应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现场基本救护知识,掌握常用应急救护方法。必要时可请有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给予现场指导。

  四、通讯联络表

  五、现场消防器材布置及安全通道

  六、定期安全演练

  项目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安全救援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现场简单包扎止血、人工呼吸、联系落实附近医院及急救车辆、伤员运送、人员紧急疏散等以确保有效应对突发安全事故。

  七、应急预案可行性评审

  发生事故后应及时对应急预案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审,并及时修改完善。

  附件1:

伤害事故的应急抢救方法

  1创伤止血救护

  出血常见于割伤、刺伤、物体打击和辗伤等。如伤者一次出血量达全身血量的30%以上时,生命就有危险。因此,及时止血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遇有这类创伤时不要惊慌,可用现场物品如毛巾、纱布、工作服等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如果创伤部位有异物不在重要器官附近,可以拔出异物,处理好伤口。如无把握就不要随便将异物拔掉,应立即送医院,经医生检查,确定未伤及内脏及较大血管时,再拔出异物,以免发生大出血措手不及。

  2烧伤急救处理

  在生产过程中有时会受到一些明火、高温物体烧烫伤害。严重的烧伤会破坏身体防病的重要屏障,血浆液体迅速外渗,血液浓缩,体内环境发生剧烈变化,产生难以抑制的疼痛。这时伤员很容易发生休克,危及生命。所以烧伤的紧急救护不能延迟,要在现场立即进行。基本原则是:消除热源、灭火、自救互救。烧伤发生时,最好的救治方法是用冷水冲洗,或伤员自己浸入附近水池浸泡,防止烧伤面积进一步扩大。

  衣服着火时应立即脱去用水浇灭或就地躺下,滚压灭火。冬天身穿棉衣时,有时明火熄灭,暗火仍燃,衣服如有冒烟现象应立即脱下或剪去以免继续烧伤。身上起火不可惊慌奔跑,以免风助火旺,也不要站立呼叫,免得造成呼吸道烧伤。

  烧伤经过初步处理后,要及时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一步治疗。

  3吸入毒气急救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超过允许浓度时,均能使人吸入后中毒。如发现有人中毒昏迷后,救护者千万不要冒然进入现场施救,否则会导致多人中毒的严重后果。遇有此种情况,救护者一定要保护清醒的头脑,首先对中毒区进行通风,待有害气体降到允许浓度时,方可进入现场抢救。救护者施救时切记,一定要戴上防毒面具。将中毒者抬至空气新鲜的地点后,立即通知救护车送医院救治。

  4触电急救

  人触电以后,可能由于痉挛或失去知觉等原因而紧抓带电体,不能自行摆脱电源。这时,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在实践过程中,应根据具体情况,以快为原则,选择采用合适的方法,并应注意以下问题:

  1)救护人不可直接用手或其他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而必须使用适当的绝缘工具。救护人最好用一只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2)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摔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的方向,注意防摔。

  3)如果事故发生在夜间,应迅速解决临时照明问题,以利于抢救,并避免扩大事故。

  在未切断电源之前,救护者切不可用手拉触电者,也不能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把触电者抬至安全地点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其具体方法如下:

  1)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方法是把触电者放置仰卧状态,救护者一手将伤员下颌合上、向后托起,使伤员头尽量向后仰,以保持呼吸道畅通。另一手将伤员鼻孔捏紧,此时救护者先深吸一口气,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入。吹完后嘴离开,捏鼻手放松,如此反复实施。如吹气时伤员胸臂上举,吹气停止后伤员口鼻有气流呼出,表示有效。每分钟吹气16次左右,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2)心脏按压术。方法是将触电者仰卧于平地上,救护人将双手重叠,将掌根放在伤员胸骨下部位,两臂伸直,肘关节不得弯曲,凭借救护者体重将力传至臂掌,并有节奏性冲击按压,使胸骨下陷3~4cm。每次按压后随即放松,往复循环,直至伤员自主呼吸为止。

  5手外伤急救

  在工作中发生手外伤时,首先采取止血包扎措施。如有断手、断肢要应立即拾起,把断手用干净的手绢、毛巾、布片包好,放在没有裂缝的塑料袋或胶皮带内,袋口扎紧。然后在口袋周围放冰块雪糕等降温。做完上述处理后,施救人员立即随伤员把断肢迅速送医院,让医生进行断肢再植手术。切记千万不要在断肢上涂碘酒、酒精或其他消毒液。这样会使组织细胞变质,造成不能再植的严重后果。

  6骨折急救

  骨骼受到外力作用时,发生完全或不完全断裂时叫做骨折。按照骨折端是否与外相通,骨折分为两大类:即闭合性骨折与开放性骨折。前者骨折端不与外界相通,后者骨折端与外界相通,从受伤的程度来说,开放性骨折一般伤情比较严重。遇有骨折类伤害,应做好紧急处理后,再送医院抢救。

  为了使伤员在运送途中安全,防止断骨刺伤周围的神经和血管组织,加重伤员痛苦,对骨折处理的基本原则是尽量不让骨折肢体活动。因此,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及时、正确的对骨折做好临时固定、临时固定应注意以下事项:

  1)如有开放性伤口和出血,应先止血和包扎伤口,再进行骨折固定。

  2)不要把刺出的断骨送回伤口,以免感染和刺破血管和神经。

  3)固定动作要轻快,最好不要随意移动伤肢或翻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增加疼痛。

  4)夹板或简便材料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要用棉花或代替品垫好,以防局部受压。

  5)搬运时要轻、稳、快,避免震荡,并随时注意伤者的病情变化。没有担架时,可利用门板、椅子、梯子等制做简单担架运送。

  7眼睛受伤急救

  发生眼伤后,可做如下急救处理:

  1)轻度眼伤如眼进异物,可叫现场同伴翻开眼皮用干净手绢、纱布将异物拨出。如眼中溅进化学物质,要及时用水冲洗。

  2)严重眼伤时,可让伤者仰躺,施救者设法支撑其头部,并尽可能使其保持静止不动,千万不要试图拔出插入眼中的异物。

  3)见到眼球鼓出或从眼球脱出的东西,不可把它推回眼内,这样做十分危险,可能会把能恢复的伤眼弄坏。

  4)立即用消毒纱布轻轻盖上,如没有纱布可用刚洗过的新毛巾覆盖伤眼,再缠上布条,缠时不可用力,以不压及伤眼为原则。

  做出上述处理后,立即送医院再做进一步的治疗。

  8脊柱骨折急救

  脊柱骨俗称背脊骨,包括颈椎、胸椎、腰椎等。对于脊柱骨折伤员如果现场急救处理不当,容易增加痛苦,造成不可挽救的后果。特别是背部被物体打击后,均有脊柱骨折的可能。对于脊柱骨折的伤员,急救时可用木板、担架搬运,让伤者仰躺。无担架、木板需众人用手搬运时,抢救者必须有一人双手托住伤者腰部,切不可单独一人用拉、拽的方法抢救伤者。否则,把受伤者的脊柱神经拉断,会造成下肢永久性瘫痪的严重后果。  

  附件2

伤亡事故现场保护知识

  事故现场是追溯判断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肇事者责任的客观物质基础。从事故发生到事故调查组赶赴现场,还需一段时间。而在这段时间里,许多外界因素,如救护工作,为了生产而急于清场,与事故有关人员和群众围观等都会给事故现场造成不同程度的变动、走样。间隔时间越长,影响事故现场的变动、变化的外界因素越多,现场遭到破坏的可能性就越大。其结果会造成事故现场破坏严重,直接影响调查人员对发生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者的调查。事故现场保护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和影响事故现场甚查,事故现场保护不好,一些与事故有关的证据就难于找到,不宜查明事故的原因,直接影响事故结案速度和事故调查处理质量。因此,事故发生后,必须十分重视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除了组织本部门、本单位的力量外,还要求助当地公安部门或驻军来完成这一任务。

  一、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第二条规定:“在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对健康有危害的物品,就采取不损坏原始证据的安全防护措施。”

  1.核实情况迅速上报

  事故现场保护的任务就是要在现场勘查之前,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既不使它减少任何痕迹、物品,也不使它增加任何痕迹、物品。为此,必须根据发生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将事故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人进入保护区,即使是保护现场的人员,也不要无故进入,更不能擅自进行勘查,禁止随意触摸或者移动事故现场上的任何物品。有关人员在执行保护事故现场的任务时,必须做好现场勘验的准备工作。实践中常常会遇到这种情况,即报告人对事故现场的情况,很少能够回答清楚,而所陈述的内容,有时又与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因此,企业安全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之后,一般应先赶赴出事地点,通过在现场周围的实地观察,对报告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检查,只要情况基本属实,即可按发生事故基本情况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2.划定保护区的范围,布置警戒

  保护事故现场的最主要的措施,就是要根据发生事故现场的情况和周围环境,划定保护区的范围,然后组织安监(检)人员、治保人员、或者保卫人员在保护区周围设岗警戒,把事故现场全部封锁起来。要让所有已经进入保护区的人退出去,对于原在保护区内干活的工人,包括事故肇事者,要有组织的动员他们撤离保护区,或者撤离到保护区不重要的部位,同时禁止一切人,包括受害人的家属、亲友,以及承担警戒任务的干部、群众等再闯入现场保护区内。安全管理人员在核实发生事故经过的情况,确定保护区的范围,清退进入事故现场的人员,以及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必须进入事故现场实地观察时,应当尽量使现场少受破坏,尽量避开事故肇事者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地方。移动尸体和现场上的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不要在事故现场吸烟,更不要把别处的东西带到或丢弃在事故现场上。

  3.监视事故肇事者

  在保护事故现场的过程中,必须十分重视收集事故肇事者及其下落的材料。对于已经逃跑的事故肇事者,知其姓名、特征、逃跑方向,要立即请求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时采取通缉、堵截等紧急措施。

  4.收集事故基本情况资料

  在对事故现场实施妥善的保护措施之后,安全管理部门即应抓紧一切时机,采取各种不同形式,向工矿企业领导和职工了解发生事故的情况,了解谁在发生事故时在场,谁目睹了事故肇事者的情况,谁是发生事故的知情人等,同时听取发生事故单位领导和职工对于发生事故原因,以及事故肇事者的种种议论、猜测和反映。

  二、事故现场保护的方法

  无论是露天现场,还是生产车间,都必须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尸体、痕迹和残留物、致害物等不受破坏。如果因为自然的、人为的或者其他因素致使尸体、痕迹和残留物、致害物等有可能受到破坏时,应当另行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

  1.露天事故现场的保护方法

  露天现场的保护,通常是在事故现场周围布置警戒,将事故现场封锁起来,禁止一切人进入。保护区范围的大小,应当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环境确定,原则上应当把发生事故的地点和可能遗留痕迹、物证的一切场所包括进去。为了避免因保护区划得太小而使痕迹、物证受到破坏,在开始时,不妨把保护区的范围适当划得大一些。因为适当地划大些,调查人员到场后还可以根据情况再调整缩小,一般并无妨碍;如果一开始划小了,痕迹、物证因此受到破坏,就无法弥补了。在具体掌握上,如果事故是发生在野外地质队钻机旁、采石场、砖厂和其他偏辟处所的,因为来往人员不多,保护区的范围可以适当大些;如果事故发生在建筑工地,以及人烟稠密的地区,保护区的范围也可以适当缩小一些,但事故发生的中心场所和发现重要痕迹、物证的地点,一点要包括进去。保护措施也要因地制宜,范围较大的事故现场,可在通往现场的各个道口布置警戒,设置路障,禁止行人。现场周围岗哨之间的距离,以互相能够照应为度。范围较小的事故现场除应派专人看守外,条件允许的,可以在现场周围上绳索或栅栏,或在地上划出标界线,阻止行人撞入。对于通过现场的道路,或者发生在交通要道上的事故现场,一般应暂时中断交通,派出专人指挥车辆、行人绕道而行。如系铁路或公路干线,过往车辆频繁,附近又无岔道可绕,调查组人员又不能及时赶到现场时,可在保护现场人员的监督下,允许车辆通过。如果道路上留有事故发生的痕迹、物品或者尸体,不影响车辆通行的,可就地保护起来。影响车辆通行的,要在记录原始状态以后,将物品或者尸体从道轨或者路面上搬走,妥善保存,等待事故调查人员进行调查,以免造成交通堵塞,影响生产。

  2.对尸体、痕迹的保护方法

  对于尸体的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法:对露天现场暴露在空气中的尸体,要用物体遮盖,以防日晒雨淋,加速腐败过程。避免尸体和尸体上附着的残留物、致害物等被散失。对于井下瓦斯爆炸及地面工厂火场中的尸体,如不能制止火势蔓延,尸体有被火烧毁可能时,应设法将尸体移出事故现场保存。如火已被扑灭,则可就地保存,不要移动。移动搬运尸体时,应当尽量用担架、门板等工具,避免因搬运不当而造成新的伤痕,沾染上新的物质或者使原来附着的物质脱落。对于运出的尸体,如无特殊原因,仍应按搬动前的姿势存放,以便勘验。

  4.对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保护方法

  对于事故现场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保护可采取以下办法:对生产车间内的痕迹、物品,保护人员一般不应触动,遇有特殊情况,如急救人命、抢救财物、排除险情等,必须进入事故现场或者必须移动现场上的某些物品时,应当尽量避免踩踏事故现场的物品。对于行走路线上已发现的痕迹物品,可用粉笔白灰就地画圈标示出来,以免后来的人不注意而破坏掉。对于必须移动的物品,在拿取时应选择适当的部位以免破坏原有的痕迹。对于暴露在生产车间外的痕迹、物品,已经发现且有被他人破坏可能的,可用粉笔、白灰等画圈标示,以便引起注意;没有发现的,或者虽已发现但无破坏可能的,不必进行现场搜寻和作标记,以免因此反而使现场受到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