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化学学院消防安全条例》,提高化学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应对突发火情、火灾的意识和能力。保证一旦发生火灾,事发现场及周边人员能及时报警并进行力所能及的扑救,有关人员(包括有关领导、义务消防队员等)能及时到位,有效地组织对火灾的扑救、人员的疏散、被困人员的营救等。特制定化学学院(化学楼)消防应急预案。
一、成立化学学院消防应急小组
经院长批准成立由一名主管副院长、院安全员、院综合管理委员会成员及义务消防队员组成的消防应急小组,主管副院长任组长。消防应急小组负责处理与突发火灾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及时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于支援。”
报警方式:
1、火灾报警探测器报警:当火灾报警系统控制室值班人员发现火警警报时,值班人员应根据报警信息立即到达现场,视火情或使用灭火器及时灭火,或拨打电话:52119、0119报警。并尽快向院办(电话:51710)或消防应急小组组长(电话57907)报告。
2、现场人员发现火情火灾:当火势较小时,在场人员应主动、迅速、果断的采取相应的扑救措施(如使用灭火器)防止火势的进一步扩大;同时通过手动报警按钮(楼道或消火栓内)或电话(53143)向报警系统值班人员报告。当火势较大,而自己又不能有效控制火情时,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报警电话:52119(学校保卫部)或0119(公安消防队),同时通知相邻实验室的人员撤离。拨打0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时,要准确地说明起火单位:北京大学新化学楼;地址:成府路202;电话:62751710或62753143或其它便于消防队联系的电话;除上述报警外,还应及时报告院办(电话51710)。
三、组织扑救
1、发生较小火情时:在场人员应应用平时所必备的消防知识根据火灾的类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扑救,例如:发生有机溶剂小面积着火,可用石棉布、湿抹布覆盖火焰直至扑灭,也可用灭火器,使用灭火器时应注意周围的环境。由于灭火器喷发出来的灭火剂具有一定的压力,使用时应避免打翻其它化学试剂,从而导致大的火灾。在扑救火灾的同时,在不影响人身安全和安全逃生的情况下还应尽快停止所进行的实验,切断本室的电源、气源,移走钢瓶等压力容器。密封条件较好的房间不要打开门窗,以防火势扩大。
2、发生较大火灾时:院领导、院安全员及有关单位负责人都必须尽快到达现场组织灭火。消防应急小组成员必须根据预先的应急分工(如人员的安全疏散、火灾现场的查看,室外消防栓的开启,消防泵的启动,天然气总截门的关闭,电源的强切与恢复,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的保护等。见《应急小组成员分工》)立即各就各位,履行自己的分工职责(应急小组成员必须预先熟练自己的分工操作)。在组织扑救火灾的同时,专门人员应尽快查明火灾现场状况,如火情火势、物品及放置情况等。在整个灭火过程中,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要组织人员保护好试剂库、财务室等重点部位,严防犯罪分子的破坏。
3、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报了119火警后,应急小组须派专人在道路口接应消防车进入火场,消防车可从化学楼北门、101教室南边的东侧门、高压房旁的东侧门进入化学楼大院;公安消防人员到场后,要有专门人员及时向公安消防指挥员介绍已查明的火场情况,如火情火势、燃烧物品的类别、有无危险物品、有无人员被困等。本单位义务消防队队员应在公安消防员的指挥下,紧密配合共同灭火。
四、应急疏散
火灾难以控制时,消防应急小组组长在消防控制室通过消防广播通知和指挥楼内人员依次进行安全疏散。除应急小组的专门人员负责疏导人员单向疏散外,火灾发生部位的系所中心负责人和实验室主任应协助指挥、疏导本单位人员单向疏散。
疏散通道:化学楼的安全疏散通道有:楼道、楼梯(南区东、西两侧楼梯及主楼梯;西区南侧楼梯及北侧主楼梯;北区东楼梯及西侧主楼梯)、南区两侧阳台;北区一层东侧两扇专用逃生门。在化学楼工作学习或做实验的每一位人员都必须熟悉相应的疏散通道。
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按照楼道中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楼道中的疏散指示灯、安全出口灯和1/3的照明灯装有充电电源,停电后可维持半小时左右。)指示方向单向疏散。楼内人员平时就应明确,一旦发生火灾,自己所在的位置及相应的疏散方向、疏散路线。例如,一旦N407发生火灾,N407东部的人员应从北区东楼梯下至一层,再由一层的北侧逃生门撤离到楼外;N407西部的人员可从北区主楼梯撤离到楼外,也可在四层由北区疏散到西区再由西区到南区直至楼下。
若北区五层或南区五层发生火灾且安全楼梯被火封堵,不能及时撤离到楼下安全区域的情况下,可临时撤离到西区楼顶。
人员撤离后必须关闭防火门,防止火灾向另一防火分区曼延。紧急疏散时,电梯为消防队员灭火所用,不能用于疏散。
应急小组专门人员及在场的各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好已撤到安全区域的人员,维持好现场的秩序。
五、抢救、逃生及自救
发生火灾时,如有人员被大火围困,应坚持“救人第一”的思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只要发现火场上有人受到威胁,有生命危险,都必须抢救。如确有人员受伤,化学院每一位师生员工都有义务护送伤员到医院就治,或拔打120急救电话求救。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时,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逃生:
1、当疏散通道着火,逃生路线被火封堵,但火势不大,可用水把身上的衣服淋湿,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头、口、鼻,迅速果断地冲出火区。
2、如果没有火势,只有浓烟时,可用湿毛巾、口罩等捂住口、鼻,低势爬出烟雾区。
3、如果生命受到威胁,又无其它自救方法时,可用结实的绳索或把衣物撕成条状牢靠地连接起来,一端紧拴在暖气管上,一端拴在自己的腰上,手抓绳索,一边漫漫放松绳索一边沿墙壁下滑,逃离火灾危险区。
当现场人员被大火围困,不能及时撤离时,应设法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自救。
1、如果身上已经着火,千万不可奔跑,应设法把衣服脱掉,也可卧在地上打滚,把身上的火苗压熄。如果就近有水或灭火器,可直接向身上喷洒。
2、当没有上述逃生之路时,应退回房间内,关闭通向火区的门窗,有条件时可向门窗上浇水,以延缓火势蔓延。如烟雾太浓,可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但不宜呼叫,防止烟雾进入口腔,同时可向室外扔出小东西,在夜晚则可向外打手电,发出求救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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