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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008-07-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矿井火灾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煤层自燃发火情况

  煤层自然发火危险性特征测定表

煤层

煤层自然发火倾向

着火温度℃(T氧)

自然倾向性

四煤

387

三类

五煤

390

三类

六煤

408

三类

备注:三类为不易自燃

 

 

 

 

  2、影响火灾事故的灾害因素

  (1)在采掘生产过程中,特别是放明炮、糊炮、装药密度过大或过小、封孔炮泥长度不够或有可燃物代替炮泥等都有可能发生爆燃。

  (2) 电缆短路或导体过热,电弧电火花等可能引发电气火灾。

  (3)胶带与滚筒摩擦、胶带与碎煤摩擦采掘机械与岩石摩擦等可能发生火灾。

  (4) 明火主要是井下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3、矿井可能发生的火灾灾害及危害程度分析

  (1)在采掘生产过程中,特别是放明炮、糊炮、装药密度过大或过小、封孔炮泥长度不够或用可燃物代替炮泥,电缆短路或导体过热,电弧电火花,胶带与滚筒摩擦、胶带与碎煤摩擦采掘机械与岩石摩擦,井下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都可能引发火灾事故。

  (2)井下发生火灾后,往往生成大量的有毒或窒息性气体并形成高温烟雾,易使人员中毒或缺氧窒息死亡。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矿井中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瓦斯煤尘爆炸,从而扩大灾害的波及范围。

  (3)采掘工作面及其回风巷发生火灾事故时将影响本采区内,当引起爆炸时将扩大影响范围,直至影响整个矿井。进风井附近发生火灾事故时将影响其回风流中的所有工作地点,反风不及时将影响整个矿井。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

  2、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应急组织体系

  依托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建立朱庄矿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分体系。

  2、指挥机构及职责

  (1)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救护大队队长

  成    员:党委书记、各副矿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副总工程师以上的领导和调度室、通风区、安监处、机电科、保运区、采掘生产单位、医院、物业处、保卫科、救护队、及矿属各部门负责人、驻矿项目部负责人。

  (2)指挥部职责

  1) 矿长负责解决事故抢险救援中的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并给予保证。矿长根据灾情和总工程师提出的意见作出决策,下达命令。

  2) 矿长负责组织领导对突发事故抢险救援实施处理、救援,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3) 矿山救护队长协助矿长抢险救援工作。

  4) 总工程师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抢险救援方案,判断事故危害程度、事故的可能扩大范围及事故的严重程度。

  5) 各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积极参加抢险救援工作:根据矿长命令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具体负责某一方面的抢险救援任务,包括组织抢险队伍、抢险设备调配、受灾人员避灾撤离、清点统计灾区脱险和遇难人员。

  6) 各单位负责人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抢险救援任务。

  3、抢险救援部门职责

  3.1救护队:

  ①到达灾区矿井,建立井下救护基地

  ②派侦察小组进入灾区

  ③恢复通风检查沼气

  ④防止事故扩大

  ⑤营救人员安全脱险

  3.2调度所:

  ①接到事故汇报时,值班人员要调清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场和趋势、灾区人员。

  ②在抢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全矿各有关单位下达命令,召集人员组织抢险。

  3.3机电部门:

  ①负责各水平泵房及采区泵房供水设备的使用工作,泵房人员每半小时观测一次水位变化,发现异常立即汇报调度室。要保证供水设备的正常运转,并按时进行检修,其备用设备状态必须完好,起到备用作用。

  ②负责井下供电系统的正常完好,保证供电满足需要。

  ③负责事故抢险过程中,机电设备的安设和正常维护。

  ④负责机电设备的验收、发放、调拨等管理工作。

  ⑤所有机电设备、必须统一编号、建档、建卡,实行牌图板和档案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四对口。

  ⑥备用设备必须起到备用作用,保持完好状态,并列在每月的设备检查范围内,必须加强库存设备管理,全面掌握设备完好、备用情况。

  3.4通防、技术部门:

  ①负责矿井及采区通风系统的调整、瓦斯监测及巷道隔离。

  ②负责对事故地点、性质及影响范围的分析,并提出处理方案。

  3.5医院:

  ①井上保健值班人员(带齐救援物品)赶赴事故发生地点,进行现场急救。

  ②医院急救人员迅速带齐物品协助保健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同时医院根据事故性质、受伤人数,有针对性的做好抢救伤员的准备。准备抢救器材、药品,制定抢救方案,并与集团公司中心医院和地方人民医院取得联系,简要汇报事故性质,寻求协作,保证上井伤员及时得到救护和治疗。

  3.6安监、保卫科等部门维护秩序,保卫部门加强保卫工作,维护矿井秩序,保证伤员绿色通道畅通。

  3.7其它部门:

  按抢险指挥中心命令积极投入救灾工作。各有关单位和人员迅速按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命令完成自己的任务,确保通讯、车辆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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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老巷、已采区应坚持“巡检预测预报”制,巡检周期一般为7天,检测内容为:墙内外气体成分、浓度、温度、墙体质量,漏风情况等。

  定期检查皮带机运行状况,检查防皮带机跑偏及超温洒水装置及皮带机火灾早期预警自动灭火系统,保证完好。

  按规定使用矿用阻燃性皮带、阻燃风筒、阻燃电缆。

  所有的危险源都按标准铺设消防管路;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正在掘进的巷道中所安装的防尘管路上,每隔100m均安设一个三通阀门,带式输送机、工作面机、风巷每隔50m安设一个三通阀门。

  井下主要变电硐室、井下炸药库、充电室等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沙箱,并定期检查,确保完好。

  每季度对反风设备、设施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

  2 、预警行动

  定期分析可能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可能,研究确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时,事故单位先进行现场处置和应急,并及时上报业务部门和集团公司调度室。若事故刚发生并很小,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处于预警行动,密切关注事故发展态势。

  五、信息报告程序

  ㈠、预警行动

  1、矿井各施工地点及各峒室安设直通调度室通讯电话,当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安监员和施工人员,立即电话汇报调度室,汇报清事故发生的性质、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及现状。

  2、矿井事故汇报程序

  (1)矿内汇报程序

  ①井下人员一旦发现或接到灾害通知,必须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并按通知要求行动。

  ②当事故发生后,现场管理人员要详细了解事故的时间、地点、火灾灾害的范围、受堵或埋压人数、通风及瓦斯涌出状况、生产系统的破坏情况,并立即与调度室联系。

  ③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向矿长、总工程师报告,并根据灾情及时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向矿山救护队报警。

  (2)向集团公司汇报程序

  ①当矿内发生事故时,调度室应在接到事故信息后如实向集团公司汇报。

  ②当矿内发生特重大事故,调度室在30分钟内必须汇报到集团公司调度室。

  ㈡、信息报告与处置

  1、矿井调度室在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报告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请矿领导到调度室指挥抢救,矿长、总工程师未到前,值班领导直接指挥抢救,到成立指挥部后,按矿长、总工程师批示做好抢救工作。

  2、矿井各单位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矿副科极以上人员保持24小时与调度室通讯联系,各单位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向上级及有关人员进行联系汇报,各级人员接警后,立即赶到指定地点,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展救援。

  3、按照上级事故汇报程序规定,事故发生30分钟内调度室、安监处及业务科室向集团公司相应处室进行汇报,矿办公室向地方人员政府汇报。

  4、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汇报程序见附表。

  六、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

煤尘灾害分级

危害程度

影响

范围

控制能力

响应级别

一般火灾事故

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施工

地点

能够控制

本矿

重大火灾事故

造成工作面、采区停产或人身伤亡

采区或矿井

基本能够控制

本矿、集团公司

特大火灾事故

造成工作面、采区、矿井停产或重大人身伤亡

采区或矿井

难以控制

本矿、集团公司、当地政府

  超出本级应急救援能力时,要及时上报,进行扩大应急。凡上一级应急救援响应启动的同时,下一级应急救援响应也要启动。 

  2、响应程序

  一般火灾事故:危险性较小,影响面不大,各事故单位及本矿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由矿应急救援指挥部予以协调救援。

  重大火灾事故:事故单位必须迅速逐级汇报,并说明事故现场势态,人员伤亡情况,急需何种救援。矿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做出反应,启动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集团公司汇报,请求启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予以协调救援。

  特大火灾事故:除启动本矿、本集团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事故救援外,还应对事故现状,对势态发展进行评估,向上级或地方政府求援。

  3、 处置措施

  (1)外因火灾比较直观,初期火势较小,容易控制,现场人员应充分利用防尘供水管路、灭火器或其它可能利用的灭火工具直接灭火并向矿调度室汇报。

  (2)如果火灾规模较大,现场人员不能直接扑灭火灾时,应尽快将火灾的地点、范围、性质等情况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组织受火灾威胁区域的人员沿避灾路线尽快撤离灾区。

  (3)调度室接到井下火警报告后,应根据事故的地点、性质、规模等,立即通知灾区人员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尽快沿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及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和有关领导救灾。

  (4)矿长应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营救灾区人员,并组织人员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制定切实可行的救灾、灭火方案。

  (5)电气设备着火灭火时,必须首先切断电源,油类着火时,禁止用水灭火。

  (6)根据已探明的火区地点、范围等情况,确定调整通风系统方案:

  1)在进风井口附近、井筒、井底车场和井底车场直接相通的大巷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全矿性反风措施。

  2)采区主要进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积极方法直接灭火或短路通风;采掘工作面发火,用积极方法扑灭不了时应用隔绝方法进行封闭。

  3)采区火灾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张挂风帘,减风或采用局部反风方法来处理。一般情况下主要通风机都要保持正常运转。

  4)在营救灾区人员和灭火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危害。

  (7)当井下火灾规模较大,无法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必须采取封闭火区的灭火措施。封闭时应采取在火源的“进、回风侧同时封闭”;不具备同时封闭条件时,可以采用“先封闭火源进风侧,后封闭火源回风侧”的封闭顺序;一般不得采用“先回后进”的封闭顺序。封闭火区应采取措施,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缺氧窒息和瓦斯爆炸事故。

  (8)井下设有消防材料库,如因处理事故使用,必须及时补齐消防材料。

  4 、应急结束

  当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有害气体浓度控制在《规程》规定时,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撤离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小组总指挥批准,现场应急结束,应急结束后,由矿总工组织通防副总、通防部门、技术科、安监处、调度所、相关单位对火灾事故进行分析,矿安监处将事故情况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七、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1)井下各生产水平设一处消防材料库,应急物资配备、管理、维护符合管理规定。

  (2)下井人员每人配备一台自救器,通防工程部安设专人对自救器按《企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或超期使用的自救器严禁下井使用。

  (3)加强自救器等应急物资、装备的培训,提高职工的操作水平,每季度由安全培训室一次培训。

  (4)落实好防火物资和装备的投入。

  (5)定期检查反风设备及设施,一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