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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预案

2008-08-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章 总则

  1.1目的和要求

  为了防止和减少重大机电事故的发生,提高对机电系统突发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确保我公司机电设备、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为确保本预案快速、有效的应急反应能力,公司所属两矿三厂、水电工区要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与之相应配套的事故应急分预案。其中要有相应的本单位机电事故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内容,并且要详细分工,明确职责,保证预案实施过程中指挥有效,相互衔接,步调一致。

  1.2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㈠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机电生产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机电事故的发生。加强机电设施的预防性检查检测和运行状况的监控,提高公众保护机电设施的意识,维护机电设施安全。

  ㈡统一指挥:在公司和上级机电主管部门以及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由机电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公司调度室、电调度室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修、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㈢保证重点:①在机电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确保电网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②在供电恢复过程中,要优先依照两矿井下、一类转供电用户、公司党政机关、地面工厂、居民生活的顺序原则恢复供电;③救护伤员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四〕负责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机械、电力行业有关规定、标准制定。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洛煤电公司应对和处理因机电生产事故、机电设施外力破坏、严重强雷电雨等自然灾害引起对地方安全、社会稳定和正常供电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新洛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总指挥:樊飞新洛煤电公司总经理

  副总指挥:何玉华新洛煤电公司主管机电副总经理

  谢新平新洛煤电公司主管机电副总工程师

  徐建平新洛煤电公司机电管理部部长

  谢才根新洛煤电公司矸石电厂经理

  邹剑新洛煤电公司矸石电厂主管机电副经理

  成员:

  新洛煤电公司副总经理:廖学清冯浩然涂九如杨秋元

  党政办主任:邹剑亮

  生产技术部部长:丁少平

  安全监察处处长:熊新龙

  新洛煤电公司水电工区区长:周新保

  人力资源部部长:梁江源

  安全信息中心主任:黄百训

  调度室主任:丁少平

  物资供应公司经理:史小洁

  广电中心主任:赖吕平

  纪检监察室主任:许国荣

  保卫部部长:周文斌

  矿山救护队队长:

  矿山医疗救护中心主任:

  工会副主席:徐忠仁

  武装部部长:熊新友  

  2.2新洛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⑴贯彻落实省集团公司及省电力管理部门、丰城供电分局、抚州供电局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处理法规、规定和预案。

  ⑵接受地、市政府及上级电力部门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请求应急援助。

  ⑶统一组织公司所属范围内的机电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⑷实施和落实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指令。

  ⑸宣布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⑹宣布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⑺宣布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⑻负责机电事故新闻发布。

  2.3新洛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

  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新洛公司调度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值班电话:

  2.4新洛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安排落实机电事故预防日常工作。

  ⑵及时了解掌握电网运行情况,提请应急领导小组决定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

  ⑶落实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⑷监督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

  ⑸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2.5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在应急状态下的职责

  党政办、机电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处、人力资源部、安全信息中心、调度室、物资供应部、广电部、纪检部、保卫部、矿山救护队、矿山医疗救护中心、工会、按机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各自相应的应急工作。

  2.5.1党政办公室

  〔1〕负责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消息发布;

  〔2〕协调应急后勤保障;

  〔3〕负责对以下单位联络:

  〔a〕山西矿党政办公室;

  〔b〕流舍矿党政办公室;

  〔c〕矸石电厂办公室;

  〔d〕水电工区办公室;

  〔e〕洗煤厂党政办公室;

  〔f〕矸石砖厂办公室

  2.5.2人力资源部

  负责对各单位预备型人员调度联络工作。

  2.5.3保卫部

  〔1〕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持事故发生现场的秩序,人员疏散,设置警戒线,保障交通畅通等工作;

  〔2〕对造成事故严重后果的直接责任人进行监控。

  根据需要和可能,负责对以下单位联络:

  〔a〕丰城市人民防空指挥部;

  〔b〕丰城市公安局;

  〔c〕丰城市国家安全局;

  〔d〕丰城供电局人力资源部。

  2.5.4工会、纪检部

  〔1〕参与组织设备应急抢修工作;

  〔2〕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协调外部支援队伍参与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4〕进行事故信息发布,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5〕对各级组织的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6〕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维护事故单位职工合法权益;

  〔7〕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抚恤和补偿等善后处理事宜。

  2.5.5机电部、生产技术部

  〔1〕负责协调机电设备应急抢修、灾害抢险、火灾抢险组织工作;

  〔2〕组织协调外部支援队伍参与主网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3〕组织协调对外单位主网机电设施抢修、紧急支援工作;

  〔4〕负责对以下单位联络工作:

  〔a〕根据需要和可能,协助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向丰城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事故情况;

  〔b〕洛市镇11万伏变电所电调中心;

  〔c〕矸石电厂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d〕山西矿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e〕流舍矿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f〕水电工区事故应急办公室;

  〔g〕洗煤厂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h〕矸石砖厂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2.5.6安全监察处

  〔1〕参与协调对外应急支援工作;

  〔2〕根据需要和可能,负责对以下单位联络工作:

  〔a〕丰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b〕丰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及其属下应急指挥机构;

  〔c〕丰城供电局安全监察部。

[NextPage]

  2.5.7矿山救护队

  〔1〕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营救事故遇险人员。

  〔2〕参与研究、制定并组织或协助实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具体措施。  

  2.5.8矿山医疗救护中心

  负责组织对伤员进行现场紧急抢救和转移治疗工作。  

  2.5.9广电中心

  〔1〕协助组织外部紧急支援工作;

  〔2〕协助组织外部应急支援队伍参与机电设施抢修工作;

  〔3〕协助组织设备应急调配工作;

  〔4〕负责收集先进事迹,及时报道工作进展。

  2.5.10安全信息中心

  〔1〕负责全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启用时的技术保障;

  〔2〕负责应急状态下的通信和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保障;

  2.5.11调度中心

  〔1〕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准确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大面积停电事件状况;

  〔2〕服从上一级调度命令,指挥事故处理;

  〔3〕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

  〔4〕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5〕负责对以下单位联络工作:

  〔a〕矸石电厂调度室;

  〔b〕山西矿调度室;

  〔c〕流舍矿调度室;

  〔d〕水电工区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e〕洗煤厂调度室;

  〔e〕矸石砖厂调度室;

  2.5.12物资供应公司

  〔1〕负责提供和协调供应抢修所需的机电物资、器材;

  〔2〕负责联系外部物流中心。

  第三章 应急分类  

  按照机电事故影响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我公司机电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3.1供电危机预警状态:

  来自洛市110KV变电站35KV供电线路311#出现停电事故时,矸石电厂应立即断开311#开关,暂时无法确定恢复供电的时间时,矸石电厂进入小系统运行状态,同时对系统大功率设备运行作出调度安排。此时迅速通知山西矿、流舍矿两矿,分别作好将6KV的627﹟线路和671﹟线路投入运行的准备。

  3.2停电应急状态:

  煤矿机电生产发生重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或因严重自然灾害(极度冰冻、冰雹、强雷电、大暴风雨、飓风等异常天气)造成煤矿主要高压机电设施严重破坏,导致矿区电网大面积停电或全面性停电的重大事故,应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迅速撤到地面。

  3.3井下水害应急状态:

  井下涌水量异常增大或井下发生穿水事故,排水系统无法应对现场水量增加的紧急状态,应立即通知井下作业人员按指定的安全路线撤离。

  3.4运输事故应急状态:

  因提升系统、运输系统出现断绳、跑车等重大事故应急状态。  

  第四章 应急响应  

  4.1预案启动程序

  4.1.1基本应急:当机电设备和设施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机电设施大范围损坏、严重自然灾害、供电系统出现危机时,事发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本单位制订的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4.1.2启动预案: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机电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宣布进入预警或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1.3扩大应急: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之后,应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上一级机电主管部门及其应急指挥机构,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4.2指挥程序

  机电调度室在接到报警电话后,按照制定的各种事故预案、保电方案,结合当时电网实际情况,指挥公司各运行、维修、试验单位进行异常处理。各类值班人员在接到报警电话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异常情况现场进行处理。

  所有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接到报警电话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不能及时赶到者,应派员赶到,以接受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指令。

  4.3信息发布

  4.4.1发生大面积停电后,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将事故通报给主要公共媒体,发布事故信息,引导舆论导向,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

  4.4.2应急领导小组应根据政府部门的要求,参加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通报。

  4.4事故抢险

  4.2.1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机电设施大范围破坏时,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并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确定抢修方案,组织抢险,排除险情,尽最大努力恢复供电。

  4.2.2在机电事故抢险过程中,视情况需要可调度相关单位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接到调度命令的单位必须无条件迅速提供到位.

  4.5应急救援

  发生机电事故时,应急指挥中心根据情况需要,可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第五章 后期处置

  5.1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要及时宣布解除应急状态,及时恢复生产、恢复工作秩序。

  5.2事故调查

  发生机电事故后,应急指挥中心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5.3改进措施

  发生机电事故后,应急指挥中心及时组织生产运行、安监、设计部门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出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机电事故应急预案,改进机电事故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5.4表彰奖励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5.5责任追究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照规定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应急保障  

  6.1技术保障

  6.1.1公司所属厂矿应根据属地管辖原则,结合机电生产和电网运行情况,制定并落实机电事故预防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6.1.2制定针对机电事故的处理预案,并明确职责由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6.2资金和物资保障

  6.2.1在机电事故抢修、恢复供电过程中,各单位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所需的各类设备和机电抢险物资。

  6.2.2做好生产设施的备品备件等储备和管理工作,做好事故抢修的物资准备工作。按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保证抢修物资到位。

  6.2.3各抢修队平时要准备好各自的抢修工具和抢修物资,根据需要逐年进行补充和调整,满足抢修需要。

  6.3人员保障

  6.3.1当发生重大机电事故、严重自然灾害、机电设施大范围破坏时,公司领导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厂矿领导及各区(队)、科室负责人均应各负其责,积极行动,密切配合,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6.3.2各生产单位应组织专业施工人员成立各自的抢修队伍,单位负责人担任各自的抢修队长。

  6.3.3各抢修队伍在接到抢修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指定地点待命。

  6.4抢修车辆

  6.4.1各生产单位应保证本部门的抢修车辆随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待命。

  6.4.2应急预案启动后,所有车辆由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和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调配。  

  第七章 宣传、培训和演习

  7.1宣传

  〔1〕公司各部门(单位)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救援教育。

  〔2〕公司宣传部和广播电视中心应不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情况下如何采取措施应对和处置,增强公众自我保护意识。

  7.2培训

  各部门(单位)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7.3演习

  生产技术部、机电部、调度中心应按照预案的要求至少每年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应急联合演习,加强和完善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习。  

  第八章 附则

  8.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新洛煤电公司机电事故应急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