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锅炉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范围
预案适用于本单位生产生活用锅炉使用中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锅炉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单位负责人为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
三、安全措施
1、采购使用具备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锅炉,请具备安装资质的安装公司安装锅炉,确保锅炉安装质量。
2、保持锅炉稳负运行,防止负荷严重波动导致超压。
3、按检定周期检验压力表,如运行中发现压力表不准确或不正常,必须及时送检。
4、每年检验一次安全阀,防止安全阀失灵而造成的超压,定期人工排气,做自动排气试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5、经常冲洗水位表,严密监视水位。
6、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具备一定的运行知识和操作技能,熟悉设备的性能、原理,并能够正确进行日常维护和操作。
7、锅炉房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物品,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
四、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时,就根据“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开展救援工作。
1、首先拔打“119”请救增援,第一时间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立即切断电源和供水管阀。
2、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有人员伤亡时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4、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5、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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