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快速、高效的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确保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主要危险场所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各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
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小组及其职责
各企业要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事故小组及救援队伍。设组长、副组长、成员,责任落实到人。
(一)应急小组:各企业要成立重特大安全生产应急小组,企业负责人要任组长,另设副组长、成员,责任落实到人。
(二)救援队伍:各企业要组织精干人员成立救援队伍。
(三)救援实施办法
1、一旦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在向“110”、“122”、“120”、“119”报警的同时,必须立即报告区管委会(举报电话:)和事故单位的主管部门,当地公安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会。
2、事故单位须迅速疏散人员,如实向前线指挥报告事故发生原因和现场危险物品存放情况以及堵塞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事故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员工的善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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