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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放射事故的应急预案

2008-11-1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 目的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放射事故,确保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事故和紧急情况造成的影响,避免事故蔓延和扩大,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二)范围

    适用于放射场所内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安部2001第16号令《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GBZll7-2002《工业X射线探伤卫生防护标准》

    GB16387-1996《放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标准》

    GB16354-1996《使用密封放射源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和使用指南》

    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四)术语和定义

    辐射源:发射或能发射电离辐射的装置或物质。

    放射性同位素:指具有放射性的元素,不包括作为核燃料、核原料、核材料的其他放射性物质。我公司放射性同位素有Co60、Ir192等。

    事故:造成死亡、疾病、伤害、损坏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故。

    环境影响:全部或部分地区,由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级环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变化。

    (五)职责

    主管负责人对其本单位的应急组织人员、救护计划和方法、救护器材和设备以及联络方式等都要进行明确布置和安排,并在公司统一部署下定期组织演练,一旦事故发生时可立即执行。

    (六)程序说明

    1、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总经理

    成员:安技、工会、公安、机械动力、医院等部门的负责人

    2、公司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

    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事故处理应急办公室(以安技部门为主),具体全面负责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3、各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表。

    4、放射工作区自然状况

    各厂房内的X射线探伤室、γ射线探伤室、工业电视、加速器探伤室的位置情况。

    5、现有在役放射设备情况

    CO60γ机、Ir192γ机、2515X射线探伤机、XXQ3005X射线探伤机、XXQ2505X射线探伤机、VJT工业电视、US3/420KVX射线探伤机的数量及具体位置。

    详细描述X射线室、γ射线室按照放射线防护条例屏蔽、铅门防护、X光室配置联锁控制装置的自然状况,说明个人配置报警仪、γ室配置区域报警仪、数字γ辐射仪的数量和具体位置。

    6、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放射性同位素失控
)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7、放射事故按人体受照射剂量划分见下表:

人员超剂量照射事故分级

 

放射工作人员全身

公众成员全身

 一般事故

≥0.05Gy

≥0.005Gy

严重事故

≥0.5Gy

≥0.05Gy

重大事故

 ≥5Gy

≥5Gy

    8、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放射事故应急有关工作,并根据放射事故的程度决定组成相应的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1)一般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系统

    发生一般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严重或重大事故应急与响应系统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由公司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确定组成指挥小组。

    9、事故应急与响应指挥领导小组

    专家顾问组:邀请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专家组成。

    事故调查组:邀请省市公安局、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人员组成。

    10、事故预防责任制度的准备

    为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平时就要做好应急演练与准备工作,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

    (1) 质量检验处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制度,应坚持对射线探伤作业人员安全、应急常识的教育工作。做好应急准备定期组织专业学习和训练,提高自救能力。

    (2) 公安处、安技环保处应定期对射线探伤室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放射性同位素和X射线探伤机的安全存放。

    (3) 安技环保处应坚持对从事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知识培训与剂量监护,并进行相应的考核。

    11、事故发生后报告程序及现场保护

    发生事故后,质量检验处立即向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告。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组织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1)一般事故

    发生较轻微的事故后立即封锁现场,维修人员迅速查明事故泄露原因,凡能通过切断事故源等处理措施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自己不能控制的,应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措施。

    (2)严重或重大事故

    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后,应马上封锁现场,迅速安排受照人员接受医学检查,在指定的医疗机构救治。安技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携带仪器设备赶赴现场进行检测,核实事故情况,估算受照剂量、污染范围和程度,判定事故类型级别,提出控制措施和方案。

    放射事故的放射物质处理,应申报专业机构进行处理。

    安技环保、劳资人事教育部门应迅速着手对受照射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并按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12、事故调查程序

    (1) 对于发生一般事故,由安技环保部门牵头,质量检验、机械动力部门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2) 对于发生严重或重大事故,应由安技环保、公安部门报请省、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当进行
事故的调查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调查和提供伪证。

    事故调查工作结束后,根据调查结论,以文件形式上报有关部门。公司内部将从严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全公司事故教育大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