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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发电厂重、特大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008-12-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章 应急救援工作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电监会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及修编说明,为保证厂内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处理与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海勃湾发电厂(以下简称海电)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适用于海勃湾发电厂内发生的以下生产安全事故:

  1、 重伤、死亡1人及以上,或对社会影响重大的人身伤亡事故;

  2、 重特大火灾事故(电缆着火、变压器着火、油系统着火等);

  3、 重特大设备损坏事故;

  4、 全厂停电事故、供水中断、供煤中断事故;

  5、 灰场跨坝对周边产生重大影响的环保事故;

  6、 化学专业药品库被盗,亚硝酸钠、硫酸汞、乙二胺、喹啉、汞、氯化钡、硝酸汞、氯化汞等剧毒药品丢失达100g以上时;

  7、 自然灾害引起电厂异常运行重特大生产事故;

  8、 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

  第三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遵循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海勃湾发电厂任何部门、专业和个人都有义务参加或者配合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 事故发生施救费用有财务部门安排;

  第六条 正确掌握周边地区可提供救援的单位、资源,如:消防队、医疗卫生机构等,由相关部门联系确定;

  第二章 海勃湾发电厂概况

  海勃湾发电厂位于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拉僧庙镇,距乌海市47公里,距宁夏石嘴山市11公里,进厂公路与109国道相交。远景规划总装机容量2460MW,分四期工程建设。一期工程两台100MW机组分别于1994年2月、9月投产发电,创造了100MW机组连续安全生产2723天的长周期记录。二期工程两台200MW机组于2001年8月8日正式开工建设,2003年1月10日、18日顺利完成168小时试运,正式投入商业化运营。三期工程两台330MW机组动态投资25亿元,将分别于2005年10月、12月投产发电。届时海勃湾发电厂装机容量将达到126万千瓦,成为内蒙古西部第二大火力电站。四期工程两台600MW机组前期筹备工作已经开始,正在可研当中,现有职工920人。

  海勃湾发电厂地处蒙西电网的最西端,担负着为乌海地区供电,并确保蒙西电网电压稳定的重要任务。目前四台机组运行,装机容量620MW,一期两台容量为100MW的水冷机组,二期两台容量为210MW的氢冷机组。网控升压站分110KV、220KV两个电压等级,其中220KV为双母线经母联212开关并列运行,有251(海顺线,对端顺达变)、252(海达线)、253(备用)、254(海宝Ⅰ回线,对端宝山变)、255(备用)、256(海伊Ⅰ回线,对端伊和变)、257(海乌Ⅰ回)、258(海乌Ⅱ回)六条出线;110KV为双母线经母联112开关并列运行,带旁母,有152(三期施工电源)、153(海地Ⅱ回,对端海南地区变)、154(海西线,对端西来峰变)、155(海盘线,对端盘山变)三条出线;我厂正常运行方式为201、203、251、253、255、257开关上220KVⅠM,202、204、252、254、256、258开关上220KVⅡM;101、169、153、155开关上110KVⅠM,102、169乙、152、154开关上220KVⅡM。

  根据发电企业特点,运行设备在操作不当、自然灾害等异常情况下,存在主设备故障、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的潜在危险,会导致对外限电,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 成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厂内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 统一协调厂各部门的应急救援工作

  (2) 组织制定并实施重、特大生产安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 组织对危险源进行辨识,采取措施,将事故损失控制到最小;

  (4) 掌握发生事故的区域条件、危险源分布状况,及时采取疏散措施,避免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5) 统一调配救援设备、人员、物资、器材

  (6) 适时批准启动救援预案和终止紧急状态;

  (7) 组织落实厂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8) 必要时向地方人民政府或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申请援助。

  (9) 向北方公司和对外通报海电应急救援进展情况。

  2、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 指 挥:厂长、党委书记

  常务副总指挥: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副 总 指 挥:其他副厂长、总会计师

  成 员: 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

  各部门部长、书记、副部长

  综服公司经理、书记、副经理

  办公室主任: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办公室付主任:安监部部长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日常协调工作由安监部负责。

  联 系 人:安监部部长

  电 话:0473-4021497转3281,0473-4336773

  手 机:13604736690

  邮政编码:016034

  第八条 运行值长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中的职责:

  (1) 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2) 在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3) 正确执行调度命令,合理安排运行调整;

  (4) 协助指挥部迅速投入工作。

  第九条 指挥部下设8个应急工作组及其工作职责:

  1、 现场指挥工作组(设在发电部)

  组长:发电部部长

  成员:发电部所有人员、各运行专业主管及运行人员

  职责:

  (1) 对受损设备进行正确评估,合理安排投运顺序;

  (2) 及时与中调联系,尽快恢复设备的运行,同时要保证运行设备的安全稳定;

  (3) 维护生产现场的安全、稳定;

  (4) 保证现场生产人员合理配置,事故处理人员充足;

  (5) 及时疏散无关人员;

  (6) 保证现场防护用品配备充足,完整可用,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毒面具等;

  (7) 对进入生产现场进行抢修、灭火等作业的人员指明危险点,并应进行监护。

  2、 工程抢修工作组(设在检修公司)

  组长:检修公司经理

  成员:检修公司所有人员

  职责:

  (1) 保证抢修设备(如:工程车辆、维修工具、备品备件、登高设备等)完好充足;

  (2) 合理安排检修人员,有计划、有重点地恢复受损设备;

  (3) 按照指挥部要求做好隔离事故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

  (4) 负责遇险人员的抢救,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故。

  (5) 保证通讯设备畅通;

  (6) 保证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3、 物资供应工作组(设在供应部)

  组长:财务部部长、供应部部长

  成员:财务部、供应部全体成员

  职责:

  (1) 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拔抢险救灾物资,保证物资充足;

  (2) 及时解决抢险救灾过程中的资金调用;

  (3) 日常工作中结合季节特点及实际需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

  4、 安全保卫工作组(设在安监部)

  组长:安监部部长、公安科科长

  成员:安监部及公安科所有人员

  职责:

  (1) 由公安科组织成立以经消队为主的抗灾抢险队,并进行经常性的事故抢险演习活动,在不安全事件发生时能迅速进入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并在队长的指挥下实施正确的救援程序;

  (2) 负责事故现场的拍摄、取证工作。

  (3) 加强现场危险源的管理,如: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

  (4) 保证消防器材充足、救援通道畅通;

  (5) 抢救国家重要财物、档案等;

  (6) 完成指挥部交给的各项任务。

  5、 医疗卫生工作组(设在医务所)

  组长:医务所所长

  成员:所有医务人员

  职责:

  (1) 做好伤员的紧急处治和危重伤员的转移、登记、护送工作;

  (2) 正确实施现场紧急救护;

  (3) 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和器械;

  (4) 及时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联系,取得外援,保证医疗救治及时、准确。

  6、 交通运输工作组(设在运输公司)

  组长:综服公司经理

  成员:所有运输公司人员

  职责:

  (1) 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所有车辆归交通运输工作组组长统一调配,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调用;

  (2) 优先保证抢险救灾人员、物资的运输工作;

  (3) 确保救援物资的及时调运,保证人员的疏散和伤病员的转移、转院。

  7、 后勤保障组(设在行政部)

  组长:行政部部长

  成员:行政部、人事部及综服公司

  职责:

  (1) 在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做好外来支援人员的生活接待、车辆调度等工作;

  (2) 与当地政府联系,请求协助;

  (3) 优先解决抢险救灾人员的后勤需求,满足生产现场的饮食、休息、饮用水供应;

  (4) 安排疏散人员。

  8、 善后处理工作组(设在工会)

  组长:工会副主席

  成员:工会、政工部、财务部、人事部相关人员

  职责:

  (1) 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工作;

  (2) 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保险索赔等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章 危险源辨识及危险性评估

  第十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危险源辩识。

  电厂主要火灾危险源来自锅炉燃油库区、制氢站及生产现场各类用油系统、氢气系统;制粉及留存煤粉系统、电气设备系统等。

  主要爆炸危险源来自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电气设备等。

  第十一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危险性评估。

  1、 根据储存物质特性及生产运行中的实际地位,确定重点消防部位12个:

  (1) 集控室:运行设备主要控制室,运行人员集中。

  (2) 网控楼:电气线路主要控制室,运行人员集中。

  (3) 燃油泵房:储存燃油,为易燃液体,且储油罐为压力容器,在高温下有爆炸危险。

  (4) 电缆沟:电缆为易燃物质,燃烧中会产生有毒气体。

  (5) 电缆夹层:电缆为易燃物质,燃烧中会产生有毒气体,且有热工、电气等控制电缆,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6) 加油站:柴油、汽油均为易燃易爆液体,且外来人员多。

  (7) 制氢站:氢气为易燃易爆气体。

  (8) 制氧站:所储存的乙炔气瓶、氧气瓶均为压力容器,且易燃易爆。

  (9) 金火焰:金火焰为易燃易爆气体。

  (10) 办公楼:人员密集区。

  (11) 主变:带电充油设备。

  (12) 蓄电池室:蓄电池工作时产生氢气,氢气为易燃易爆气体。

  第十二条 电厂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高压电气设备及起重设备危险性主要是爆破、爆炸、危急人身安全等不安全因素。这些设备的特点是承受的压力、温度及电压高,承载力大。易发生爆破、爆炸及异常运行时危急人身安全,严重损坏设备,作为防止人身伤亡、重大设备损坏的重点防预部位。

  第十三条 根据我厂运行设备的实际情况及电力系统可能引发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存在压力容器、电缆、油系统、制氢系统、灰场灰坝等重大危险点,需应对的突发事件主要有以下内容:

  1、 人身伤亡(包括交通肇事);

  2、 火灾;

  3、 设备损坏(压力容器爆炸、汽轮机轴系断裂、自管输电线路倒杆断线等);

  4、 全厂对外停电;

  5、 灰场跨坝;

  6、 全厂供水中断;

  7、 全厂供煤中断;

  8、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等);

  9、 化学危险品丢失;

  10、 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集体中毒、治安等)。

  第五章 发电厂具体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 现场火灾应急预案

  现象:生产现场起火(包括:油区、电缆沟、油系统、制粉系统、煤场、氢站),利用现场消防器材不能扑灭,有蔓延趋势,可能危及设备的安全运行。

  处理规则:

  1、 现场发生火灾后,值长应在第一时间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通知厂消防队和指挥部并组织运行人员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和疏散工作;

  2、 厂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后,迅速出警到达现场进行火灾扑救工作,灭火工作由公安消防队负责,根据火灾情况由公安科长请示指挥部,联系市、区消防队进行救援;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后,应派人到厂大门口迎接消防队车辆,并引导车辆到达火灾现场。灭火前,应先了解着火部位的情况,并根据燃烧物的特点,迅速、准确地按预案所制定的方案扑救火灾。公安科负责现场保卫工作;扑救火灾时,应注意灭火人员的安全,事先和当班值长、运行班长联系,做好断电等一系列安全措施。当着火现场邻近燃油罐时,应全力以赴控制火势蔓延,立即切断火源,转移物品,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当油罐发生火灾,应立即开启消防泡沫发生器,给罐内注入泡沫进行灭火,同时接通院内地下消防栓进行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待厂经消队和公安消防队到来后共同将火扑灭。

  3、 现场指挥组负责迅速判断着火点,对着火设备、系统进行隔离并作好安全措施;作好其他运行设备的保护工作,达到使运行设备损失减到最小的目的;随时和中调联系,合理安排方式和负荷;对于失火造成的事故,要冷静沉着,掌握现场火势情况,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将可能造成火势扩大的因素仔细分析,考虑周全,采取对应紧急措施进行隔离。

  4、 工程抢修组配合消防队进行灭火工作,负责损坏设备的抢修和运行设备的保护工作,组积极抢救和疏散人员或物资,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5、 物资供应组保证及时调拔抢险救灾物资,保证物资充足;

  6、 安监部负责作好现场的安全监护工作,保证在灭火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事故;并搜集相关的资料,便于今后的分析工作,在最短的时间内将现场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通过总指挥的签发后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7、 医疗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准备好治疗烫伤等急救药品到达现场,对在灭火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并负责与市区级医疗机构联系准备好受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

  8、 交通运输组和后勤保障组,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到达厂内准备应急车辆和其他后勤物资,随时准备提供后勤服务;

  9、 善后处理组作好宣传、安抚、联系解决火灾事故中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相关事故善后事宜。紧急疏散火区及火势有可能吞噬的区域的工作及相关人员,及时清点,不得出现遗漏。

  第十五条 自然灾害(地震、洪水)造成事故的应急预案

  现象: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超出可防范的范围,厂区范围内及外围设施,如:送变电、通讯线路、供水线路、生产现场设备、交通道路受到破坏,影响正常的安全生产。

  处置措施:

  1、 现场指挥组对于本地区天气预报应时刻掌握最新动态,做好大雨或其他自然灾害来临前的事故预想工作;事故发生时,值长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组织运行人员隔离损坏设备,作好安全措施,在保证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利用现场的抢险器材进行事故初期的抢救;

  2、 指挥部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工程抢修组、安全保卫组在最短时间内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和保卫;工程抢修组根据设备损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负责损坏设备的恢复和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的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疏散人员,保护事故现场,提取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为下一步的事故调查做工作,24小时内整理好资料向北方公司指挥部报告;

  3、 医疗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准备好急救药品到达现场,对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并负责与市区级医疗机构联系准备好受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

  4、 交通运输组和后勤保障组,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到达厂内准备应急车辆和其他后勤物资,随时准备提供后勤服务;

  5、 物资供应组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库房,随时作好生产物资、设备等的保障工作。应急物资、设备要充足到位。

  6、 当抢险或事故发生时出现人身伤亡事故时,按照人身伤亡应急预案处理;

  7、 发生不可预见的洪水及大风事故时,要坚持“保人身、保机组” 的原则,积极抽调各方力量,依靠当地政府与人民,采取联合抗洪、抗风的办法做好抗洪工作。

  8、 当通讯线路出现故障时,紧急采取无线电话的方式联络,现场值长处应保证有线、载波、无线通话的设施齐全,数量充足,保证生产现场指挥畅通。

  9、 紧密联系掌握输变电线路的情况,做好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预想,及时汇报指挥部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10、 对于交通道路发生的各种事故,如交通事故、下岗人员滋事、道路冲垮等,尤其是有可能严重影响我厂电力生产的事件要给予高度重视,做好生产人员不能及时到生产现场的准备工作,协调当地政府做好抢险善后等工作,保证机组的正常发电。

  11、 对于供水管线爆管、洪水冲毁等紧急事故,要及时从现象上判断出来,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当供水管线发生的事故威胁到机组的正常生产时,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机组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 灰坝坍塌的应急预案

  现象:因不可预见的原因或外力破坏,如:自然灾害等,导致灰场灰坝坍塌,灰水下泻。

  处置原则:

  1、 值长在事故发生时第一时间,报告指挥部,并要求灰场值班人员撤到高点处,并且立即给下游的村及居民打电话,通知他们撤离到高处;

  2、 交通运输组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与交警队和109路政管理部门取得联系,作好灰坝处109国道的保护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安排好抢险车辆;

  3、 现场指挥组负责下游人员的撤离和切换除灰水的排放口的工作;工程抢修组和公安科负责及时调动机械设备及相当人力进行二次围坝堵口工作,对于储灰场灰坝坍塌造成的事故应就地勘察,采取添堵等紧急处理措施,尽量减少灰水的泄漏;另外在抢险中要认真分析,采取得当的措施,不能发生人身伤害事件。

  4、 安全保卫组还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24小时内上报北方公司指挥部书面材料;

  5、 物资供应组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库房,随时作好生产物资、设备等的保障工作。应急物资、设备要充足到位。医疗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准备好急救药品到达现场,对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并负责与市区级医疗机构联系准备好受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后勤保障组,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到达厂内准备应急后勤物资,随时准备提供后勤服务;

  6、 善后处理组协同当地政府做好被灰水影响村民的相关善后事宜。

  第十七条 重大设备损坏(锅炉爆炸、发电机短路、汽轮机轴系断裂)的应急预案

  现象:重大设备运行异常,现场有爆炸声,保护动作不正确,设备严重损坏。

  处置原则:

  1、 值长下令迅速隔离损坏设备、系统,通知指挥部;采取防护措施,保证其他机组的运行安全;发生事故的锅炉、汽机设备要切断水源、汽源、电源、风源,关闭油系统阀门;发生事故的发电机切断与运行系统相连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及其操作、控制电源,发电机还应关闭氢汽系统;对于发生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严格遵照相关《操作规程》的处理步骤进行,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运行操作;尽量较小设备的损害程度,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的扩大和人员伤亡。

  2、 现场指挥组负责安排现场事故系统与运行系统的隔离,作好抢修前的安全措施,负责事故处理和初期的抢险工作;

  3、 工程抢修组负责配合运行人员隔离、防止事故扩大措施;负责设备的修复、重建、安装、调试等工作,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

  4、 安全保卫组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各通道设岗保护事故现场,有火灾时按照火灾应急处理预案执行;作好现场资料搜集工作和现场抢修安全保证工作,防止在抢险中造成人员伤亡发生;严格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并在24小时内准备好书面材料上报北方公司。

  5、 物资供应组接到通知后迅速到达库房,随时作好生产物资、设备等的保障工作。应急物资、设备要充足到位。医疗工作组,应在第一时间准备好急救药品到达现场,对在抢险过程中受伤的人员进行临时救治,并负责与市区级医疗机构联系准备好受伤人员的进一步救治。后勤保障组,接到指挥部通知后,立即到达厂内准备应急后勤物资,随时准备提供后勤服务;

  6、 交通运输组安排好应急车辆,善后处理组安排好事故处理后的稳定工作。

  第十八条 重大人身伤亡(摔伤、烫伤、中毒)的应急预案

  现象:发生火灾、触电、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中毒、灰坝坍塌等重大不安全事件,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或已经造成现场工作人员的伤亡。

  处置原则:

  1、 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值长应在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按实际情况申请启动救援预案。指挥部根据汇报,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最快的医疗救护方式救助。

  2、 医务所在接到报告后应利用现场条件,积极采取现场救治措施并负责与市、区医疗机构联系救援。

  3、 安监部在接到报告后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同时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公安科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扩大伤亡数量。

  4、 现场人员要采取可行措施,不可盲目进入事故现场,避免伤亡扩大。火灾扑救要根据火势确定扑救办法;触电现场应采取隔离措施,并及时清理无关人员;压力容器爆炸后要及时疏散工作人员。

  5、 生产现场应配备急救箱,由医务所保证急救药品充足,现场工作人员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与技术(如:外伤包扎、触电急救等),针对不同受伤情况,实施救护。

  6、 厂属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随叫随到,保证受伤人员在第一时间内得到正确的处置。

  7、 保证救援车辆的及时到位。

  8、 做好相关善后事宜。

  9、 当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的危险状态得到控制或全部消除后,可由指挥部宣布应急救援工作中止。

  第十九条 化学危险品丢失的应急预案

  现象:化学专业实验室药品库存放很多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危险化学药品的保管非常重要。如果发生化学专业药品库门窗被破坏,存放有毒药品保险柜被破坏或药品库内存放的亚硝酸钠、硫酸汞、乙二胺、喹啉、汞、氯化钡、硝酸汞、氯化汞等剧毒药品丢失100g以上。

  处理原则:

  1、 当有人发现化学药品库以上剧毒药品丢失时,应立即向值长和专业主任汇报,由值长向指挥部汇报,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

  2、 化学运行专业首先保护现场,公安科在接到指挥部的通知后,在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并代替化学人员保护现场;

  3、 公安科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刑侦调查,查出丢失药品的下落;

  4、 在结果未查清之前,应对生活水泵房、食堂、水源地升压站进行看守,直到药品找到之前,防止下毒。

  5、 由安监部部搜集资料,通过指挥部同意后立即向北方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24小时写成书面材料上报。

  6、 医疗卫生组接到指挥部通知后到厂作好救援准备;

  7、 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人员的食宿

  8、 待药品找到或查清下落后,指挥部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工作的终止。

  第二十条 全厂停电应急预案

  现象:当发生220KV、110KV升压站全部失电,1#—4#机组跳闸,厂用电全失。

  处理原则:

  1、 值长应立即下令紧急停机,1#、2#机启动直流油泵安全停机,3#、4#机柴油机带保安段安全停机。同时要命令电气立即将220KV、110KV升压站除母联开关外的所有开关拉开,检查开关有无异常情况,特别是同期点的开关;同时积极向中调汇报我厂的实际情况、哪些设备良好,在备用状态,哪些设备不能恢复;联系中调调度员尽快给升压站充电。

  2、 现场指挥组应根据值长处理状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命令机、电、炉立即将机组恢复到备用状态,做好启动准备,同时要求机炉控制好各项参数,做好汽轮机手动盘车,防止机组不能启动。根据调令恢复110KV、220KV出线。

  3、 事故照明的切换一定要按规定进行,发现不切换或灯泡不亮,应及时处理,确保在事故时有充足的照明。运行人员上班时必须携带手电,亮度充足。

  4、 工程抢修组要尽快查明失电原因,积极恢复可用设备,同时应保证现场通讯设备好用,直流备用电源良好,确保在事故情况下能正常使用。

  5、 安全保卫组要迅速进入现场,严防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并根据指挥部要求,保证现场安全。

  第二十一条 供水中断应急预案

  现象:水源地供水压力、流量到零;水源地全站失电或供电线路故障;供水管线大面积爆管或山洪爆发冲毁管线。

  处理原则:

  1、 现场指挥组要与汽机运行班长、水源地值班员共同判断事故的原因,尽快确定故障点。水源地值班员由水源地出发巡线,厂区内由检修人员进行巡线,交通运输组要及时提供巡线车辆。

  2、 现场指挥组应指定汽机运行专业进行系统切换,切断一切非生产用水,关闭各水塔排污门,关小供炉冲灰水门,尽量减少冷却水的用量。

  3、 工程抢险组要出动抢修车辆,根据巡线结果,迅速进入故障点排除故障。

  4、 现场指挥组根据情况及时调整机组运行状况,当不能维持四强机组运行时,要在#1、2机组迅速停用#2机,保#1机的手段,#3、4机也可采取停一台机保另一台机的手段,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上尽量保证机组负荷。

  第二十二条 供煤中断应急预案

  现象:1、送机胶带突然拉断、纵向破裂。集中控制盘电流表指示突然增大、摆动异常、或到空负荷指示。2、运行设备电流表指示突然到零。生产现场照明全无。

  应急处理原则:

  1、 发生厂用电中断,当值人员必须服从值长的统一调度指挥,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集控值班员应将所有操作把手复位,防止厂用电恢复时发生设备突然启动,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并为重新启动做好准备工作。

  2、 输送机胶带拉断后,立即拉动事故拉线开关停止设备运行,集控值班员将事故设备、运行设备操作把手复位,停止设备运行。

  3、 现场值班员迅速撤离到断裂胶带上方或侧面位置,防止出现断裂的胶带伤人。

  4、 班长要在5分钟内将煤斗存煤情况、事故地点、时间准确汇报值长,专业人员,同时联系电气运行人员对事故设备电机停电;并联系检修人员处理。

  5、 专业值班人员要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将发生事故现场的地点、时间汇报应急指挥部、安监部、发电部。同时组织以当值人员为救援小组的应急队伍进行清理积煤。

  6、 检修值班人员接到事故处理电话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并用皮带扣等工具进行抢修工作。专业人员要立即组织检修人员成立抢修小组,对退备设备进行抢修工作,在2小时内恢复退备设备投入运行。

  第二十三 突发公共事件

  现象:入厂公路阻塞、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食物中毒等突发性公共事件,直接威胁到厂区的安全及人员思想稳定。

  处置突发事件的要求:

  1、 现场指挥组、后勤保障组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宣传,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物资上做好充分准备,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2、 坚持请示汇报制度。遇有突发案件,立即逐级向厂领导汇报;向属地公安机关及政法机关反馈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快速解决问题,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3、 安全保卫组要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在各类事件中切忌与群众分开对立,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犯罪分子要坚决打击。公安科要做到“四早、三防”即早发现、早预防、早调处、早化解,防止矛盾纠纷发生、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防止纠纷激化扩大和越级上访事件发生,避免矛盾纠纷的扩大。

  4、 事件发生后安全保卫组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掌握第一手材料,及时汇报给上级领导,以便领导作出决策。

  5、 严格依法办事,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义务和权利。对发生的治安案件要严格依法进行调处,不得感情用事。

  6、 加强部门之间和地方政府的协作,必要时请地方政府协助。

  7、 安全保卫组要协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利用高科技手段获取证据,为事后处理提供有利证据。

  8、 指挥部要迅速启动民兵应急分队,进入事发现场进行应急、维护秩序等工作。

  第六章 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第二十四条 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备品备件。

  应急救援指挥部要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物资供应组储存必备的救援物资和重要设备的备品备件,并实现救援物资和备品备件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网络。各类抢险救灾物资和备品备件应定期检查,确保完好状态。

  第二十五条 事故应急救援物资和备品备件的调运。

  根据重特大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的需要,指挥部随时调集储备库的物资和备品备件。

  第二十六条 抢险救灾物资配备情况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配备地点:(共3套)

  一单元集控:1套

  二单元集控:1套

  网控:1套

  管理单位:电气运行

  防毒面具:(共20套)

  #3、4机组的消防柜内:5个

  交接班室储藏柜内:5个

  管理单位:电气运行专业

  #3、4炉电除尘间:5个

  管理单位:锅炉运行专业

  化学各班组:5个

  管理单位:化学专业

  消防车:(共2辆)

  管理单位:公安科消防办

  急救药箱配备地点:(共2个)

  一单元集控:1个

  二单元集控:1个

  管理单位:值长

  救身衣配备地点:(共4套)

  灰场

  管理单位:锅炉运行

  铁皮船配备地点:(共2艘)

  灰场

  管理单位:锅炉运行

  第七章 应急救援演练:

  第二十七条 通过演练,可具体检验以下项目:

  1、 在事故期间通讯是否正常;

  2、 人员是否安全撤离;

  3、 应急服务机构能否及时参与事故救援;

  4、 配置的器材和人员数量是否与事故规模匹配;

  5、 救援装备能否满足要求;

  6、 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是否具有灵活性;

  7、 现实情况是否与预案制订时相符;

  8、 其他情况。

  第二十八条 演练的基本要求:

  1、 日常演练由各指挥部设计演练内容,并对演练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各专业组组长要积极组织人员配合;

  2、 演练情况设置要尽量与真实现场相符;

  3、 各专业组组长要保证每一个参加救援的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演练;

  4、 整个演练过程要有完整的记录,并有总结、分析、改进意见。

  第八章 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第二十九条 事故处理与救援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

  北方电力公司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0471-6226289

  副主任:0471-6226922 0471-6226930

  成 员:0471-6226548 6226635 6226637

  海电指挥部办公室:

  主 任:0473-4333218(傅德成)

  0473-4336388(吴茵)

  副主任:0471-4336773(李俊勇)

  厂所属各专业组组长联系电话:

  其它专业组联系方法:

  序号 组名 组长 联系电话

  1 现场指挥组 发电部部长:潘俊贵 内线电话:3291外线电话:4336770手机:13604736628

  2 工程抢险组 检修公司经理:李文忠 内线电话:3451外线电话:4332167手机:13604736885

  3 物资供应组 财务部部长:武文艺 内线电话:3251手机:13947315996

  供应部部长:杨登云 内线电话:3261手机:13604736887

  4 安全保卫组 安监部部长:李俊勇 内线电话3281外线电话:4336773手机:13604736690

  公安科科长:王主义 内线电话:3233手机:13604736576

  5 医疗卫生组 医务所所长:张亚萍 内线电话:3421

  6 交通运输组 综服公司经理:李乡 内线电话:3411外线电话:4332514手机:13604736866

  7 后勤保障组 行政部部长:智萍 内线电话:3229外线电话:4332909手机:13604736856

  8 善后处理组 工会副主席:祁春海 内线电话:3230手机:13904736018

  第二十八条 事故报告程序和有关内容。

  1、本预案范围的事故发生后,值长或事故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海电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应按事故种类分别上报公司领导。

  2、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简明事故书面报告,指挥部将在同一时限上报国家电监会和政府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设备损坏程度、对外影响程度、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5) 需要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抢修处理的有关适事宜;

  (6)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十九条 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安全保卫组,即安监部、公安科应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负责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事故现场人员要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救援工作,救援过程中要保护事故现场、标识事故状态,安全保卫组应指定专人迅速进行现场拍摄工作,保证事故原始资料齐全。

  第九章 事故应急预案启动

  第三十条 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反应。

  海电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领导小组汇报,由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组成抢险救援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

  第三十一条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原则。

  1、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重特大设备事故的应急处理与救援必须在公司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两级指挥部办公室按既定职责分工要第一时间迅速投入工作。

  2、 单位自救与社会援救相结合

  事故发生初期,我单位应按照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积极组织抢险,迅速组织遇险人员的救治与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联系,请求事故支援和救助。

  3、 安全抢险

  要迅速果断地切除(隔离)故障设备(区域),防止局部事故的扩大及蔓延。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发生新的人员伤亡。

  4、 通讯畅通

  事故抢险现场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同时,保证其它通讯联络手段(如调度、移动通讯等)的畅通。

  5、统一信息发布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传送及发布时,按事故单位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安监部的工作程序执行。事故信息发布由安监部进行,做到组织上高度统一、内容上真实准确。

  6、统一终止救援程序

  公司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根据现场实际,决定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工作的终止。

  第十章 日常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十二条 各相关部门、专业应结合设备特点及所存在的危险源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1、各部门、专业要对重、特大安全隐患登记造册,实行日常监管和动态监管,督促重、特大隐患的整改,增加资金投入,确保隐患整改率。

  2、 加强对全体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特殊岗位操作技能培训,实行新上岗职工岗前三级安全培训制度,建立并完善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3、 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由安监部负责,查找隐患、督促整改,并参与各相关部门、专业组织的事故演习活动。

  4、 各部门、专业要认真落实本专业的预案,并开展事故演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