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公司各所属单位(尤其是各客运站等重点公复场所)涉奥安全及恐怖事件发生,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公司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深化公司安全监管,加强应急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奥运安保和反恐应急反应能力,确保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公司安全和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发生的恐怖分子袭扰事件、伤害事件、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发生爆炸事件以及火灾事故等。
三、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司安保处,统一协调部署公司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组长: 叶崇义;副组长: 应向阳、李日升、叶楚云、周 华;成员:陈兆通、曾玲辉、瞿君杰、张正春、丁岳华、丁良明、张 伟、季方良、毛军青、陈华敏、许世翰、李胜利、郑旭涛、叶新民、季伟民、邱瑞福、陈安信、陈军凯、叶成英、王明通、林 岚。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李日升(兼)13906869530,副主任:陈兆通13905864869、曾玲辉13676663331;值班电话:86104600。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公司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以及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负责事件发生后迅速启动预案,协调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控制、人员救治以及善后处理等相关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奥运安保和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进一步完善24小时领导带班的值班工作机制;相关人员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原则。一旦发生涉奥安全或恐怖事件,各单位要在10分钟内上报公司奥运安保领导小组办公室,1小时内上报书面材料。
(二)主动抢险,迅速处理原则。事件发生后,要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有效救援。
(三)生命第一原则。事件发生后,要把救护员工和旅客生命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态扩大原则。在事件处理过程中,要迅速判断现场状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避免应急处理过程中再次发生人员伤亡。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原则。在实施救援过程中,要尽可能对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公安等有关部门查找原因,为正确处理提供依据。
(六)重点部位,专人负责原则。重点目标要害部位,要有专人负责。各单位要建立重点要害部位工作档案,摸清底数,搜集排查公司及公复场所(各客运站)涉恐或恐怖活动相关的人员、地点、物品、组织的基础数据信息以及各类可能实施破坏的涉恐或具有暴力恐怖性质的行动情况信息。
五、事故处理程序及办法
(一)恐怖分子袭扰客运站事件处理办法。客运站发生恐怖分子闯入袭扰事件,各客运站要立即启动预案,第一时间向110指挥中心以及公司奥运安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小组办)报告,并迅速组织员工、旅客转移,等待救援。
(二)发现不明物体(装置)事件处理办法。公司内发现不明物体(装置),要立即向公安部门和公司小组办报告,并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同时迅速组织员工、旅客紧急疏散,等待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发生爆炸事件处理办法。发生爆炸事件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门和小组办报告。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员工和旅客,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要认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物证搜寻、排除险情工作,防止再次发生爆炸事故。
(四)火灾事故处理办法。发生火灾事故,要全力组织员工、旅客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时立即向119指挥中心和小组办报告,安排人员配合消防部门组织救人和灭火抢险工作。要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受伤人员。
六、其他事项
(一)本预案是公司针对可能在迎奥运和奥运期间发生的涉奥安全和恐怖事件,在组织实施、紧急救援以及事故处理工作中的指导性意见,各单位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二)本预案为特定时期的应急预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演练,确保演练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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