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珠海发电厂厂区范围内发生氢气泄漏和爆炸时所必须进行的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珠海发电厂各部门。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生产安全工作规程》
《氢气安全管理条例》
3 珠海电厂氢气泄漏、爆炸事故处理措施
3.1 引言
氢气在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都为甲类火灾危险性物质,表示发生火灾的危险性极高。氢气在空气中的爆炸极限浓度(体积百分比)为4.0%-75.6%,氢气在空气中的最小发火能量为0.019mJ,非常之容易着火爆炸。
为了正确处理氢气泄漏事故,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我厂《氢气泄漏、爆炸事故处理预案》,并通过组织职工对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演练,加强职工对岗位及其周围危险性的认识,提高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
3.2 氢气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
3.2.1 氢气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指挥系统(见图1)。
3.2.2 外界急救联系单位:
火警报警电话:119
市公安局治安处电话:2222211
港区公安分局治安科电话:7712766
市急救中心电话:120
红旗医院电话:7256517
斗门医院电话:5522999、5523744
南水医院电话:7711116
3.3 氢气泄漏事故处理的工具和物资
涉及制氢设备、供氢管道设备、氢气用户等运行、检修岗位必须配备下列堵漏、抢险物资和劳动防护用品,以作应急处理事故进使用:
3.3.1 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3.3.2 呼吸器材,如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消防人员还应配备防火隔热服。
3.3.3 防爆工具,主要是使用铜、铍铜或铜铝合金制作的工具。
3.3.4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防爆灯具、防爆式风扇。
3.3.5 氢气现场配备“干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轻便灭火器材。
3.3.6 各种供氢管道堵头、石棉布、橡校片、铜质的捆绑丝、木楔子以及刀片等。
3.3.7 配备管道吹扫用瓶装氮气,以及连接软管、接头等。
3.3.8 断路标志、警戒带等。
3.4 氢气泄漏及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3.4.1 异常情况及报告
3.4.1.1 氢罐等压力容器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有效控制时。
3.4.1.2 氢罐等压力容器发生裂缝、鼓包、变形等缺陷时。
3.4.1.3 氢气管道、阀门、焊口开裂时。
3.4.1.4 制氢设备(氢气发生器、氢气压缩机)发生较大泄漏、氢气纯度不合格时。
3.4.1.5 供氢管压力大幅度下降,确认为管道发生较大泄漏时。
3.4.1.6 发生火灾或爆炸时。
发现上述情况,岗位人员除按规程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外,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当值值长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氢气泄漏事故应急处理指挥系统迅速响应,调动人力物力,各职能组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抢险。
3.4.2 切断气源
如果是氢气管道发生泄漏,应关闭与泄漏管道有关的全部系统阀门,设法降低管道内的压力;如果是氢气压力容器泄漏,应迅速停运制氢、供氢系统,关闭与之相连的全部系统阀门,迅速将其隔离。
现场管制
氢气发生泄漏后,值长必须指挥人员设置断路标志及警戒带,或派人断绝一切路口,严禁车辆(包括消防、救护及指挥车辆)及无关人员进入泄漏区。抢险救灾人员到达现场后,交由现场保卫组指挥控制,履行现场管理责任。
安全技术人员及消防人员应携带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现场检测,并设置多处监控点,确定、监视氢气扩散区。当气体扩散浓度达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上时,所有车辆必须立即撤至安全区,除必要的操作人员、抢险救灾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必须立即撤离警戒区。
3.4.3 控制着火源
在氢气扩散区域及下风方向严禁一切火种或其他激发能源,禁止使用一切产生明火、高温的工具与热物体,停止一般性生产活动;氢气已经扩散到地段,电气应保持原来状态,不要开或关,避免产生火花或电弧,接近扩散区的地段,要立即切断电源。
进入泄漏现场的人员必须消除身上静电,穿着防静电服、防静电鞋,禁穿钉鞋、化纤服装进入泄漏区。
在事故现场严禁使用各种非防爆的对讲机、BP机、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抢险救灾所使用的工具必须是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工具。
3.4.4 加强通风
为了避免氢气发生积聚达到爆炸浓度,应加强通风,风扇应使用防爆型,或用雾化水枪驱散泄漏出来的氢气,但应防止流速太大产生静电。
3.4.5 堵塞泄漏点
在落实上述工作后,抢险人员应抓紧时间,利用准备好的堵漏物资和防爆工具设法将漏点堵住。如果氢气泄漏而未着火时,可以用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3.4.5.1 使用肥皂水或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检查出泄漏点。
3.4.5.2 阀门、法兰等如果是轻微泄漏,可以立即旋紧、带压非焊堵漏。
3.4.5.3 压力容器或管道泄漏,可以使用木楔子将泄漏点堵死或用石棉布缠住泄漏处。
3.4.6 扑灭火灾
当氢气泄漏已发生火灾时,在切断气源,做好堵漏准备以及将火焰控制在较小范围的情况下,可用干粉将火扑灭,然后迅速将漏点堵住,同时继续加强设备冷却,直到设备温度冷至常温。
在灭火抢险过程中,必须注意:
3.4.6.1 氢火焰不易察觉,救护人员应防止外露皮肤烧伤。
3.4.6.2 应尽量保持氢气系统正压状态,以防回火,造成整个氢气管道系统着火爆炸。
3.4.6.3 当未切断气源,漏点没有把握堵住前,消防人员要加强冷却正在燃烧的和与其相邻的贮罐及有关管道,将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让其稳定燃烧。对相邻贮罐宜重点冷却受火焰辐射的一面,同时,应将着火罐放空,以减少罐内压力,防止发生爆炸。
3.4.6.4 决不允许在漏点未有效处理、氢气仍外泄的情况下将火焰完全扑灭,否则火焰扑灭后氢气泄漏,一旦形成“爆炸气团”发生空间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3.4.6.5 当贮罐排气阀或泄漏点猛烈排气,并有刺耳的哨音、罐体震动、火焰发白时即为爆炸前兆,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撤离或隐蔽,同时迅速疏散附近的所有人员。
3.5 善后处理
事故处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按常规要求,调查事故经过,制定反事故措施,积极修复设备,尽快恢复生产。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氢气泄漏、爆炸专用物资
序号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实际数量
1 防静电工作服 套 100 100
2 防静电鞋 双 100 100
3 正压式空气呼吸器 件 10 10
4 防火隔热服 套 20 消防队保管 20
5 防爆工具 套 5 铜、铍铜或铜铝合金制作的工具 5
6 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 台 2 2
7 轻便灭火器材 瓶 8 氢气现场配备 8
8 瓶装氮气 瓶 2 2
9 断路标志 个 10 10
10 警戒带 条 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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