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了正确、迅速和有效的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生产经营事故,加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反应、控制和救援能力,及时采取措施,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我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有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应急救援原则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救人第一”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上级区域为主、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加强协作、快速有效处置、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按照事故类别和事故地点,分级启动预案,实施应急救援。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至2人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一次火灾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性质特别严重的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我单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内容,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应注重防范的重、特大事故包括:
(一)重大、特大火灾事故;
(二)重大、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其它重大、特大安全事故。
四、应急救援责任制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负责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局(分公司)对在事故中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工及职责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局(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指 挥 长:王建安
副指挥长:王素萍
成员部门:局(分公司)综合办公室、专卖办公室、客户服务中心、配送中转站、财务室。
局(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综合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主任王代民担任。
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组、通信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治安警戒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二)现场抢险分工、职责
1、事故抢险组:由客户服务中心、二级送货站、稽查队(所)负责。
组 长:李志强
副组长:徐尽勇 李春光 张国亚
成 员:客户服务中心、配送中转站、稽查队(所)全体成员。
职 责:做好人员疏散、搜救伤员、抢救物资、消除现场险情(如灭火、紧急救援、抢修设施等)。
徐尽勇负责消除现场险情小组,带领客户服务中心人员灭火和紧急救援。
张国亚负责搜救伤员、抢救物资小组。带领稽查队(所)全体成员抢救贵重物资、搜救包扎伤员,迎接救护车辆。
李春光负责人员疏散、抢修设施小组,带领机关、二级送货站人员组织疏散人员,抢修设施。
2、通信联络组: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
组 长:王代民
成 员:王建超 冯争艳
职 责:做好与指挥部、现场各抢险组人员的联络;其次做好畅通信息、上通下达工作;做好与当地政府及新闻、医疗等单位的联络工作。
3、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公室、财务室负责
组 长:王素萍
副组长:王代民 李 方
成 员:邱庆民 王建淑 崔学英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装备的供应及其后勤所需的一切保障工作;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做到专款专用。
4、治安警戒组:由局(分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
组 长:司明礼
成 员:张朝然 祁景校 司明义
职责:配合当地公安部门积极做好现场警戒、现场保护、疏散通道、维护秩序及伤亡人员身份确认等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 长:王素萍
副组长:王代民
成 员:司明礼 王建淑
职 责: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及安抚,处理好一切善后事宜。
6、事故调查组:
组 长:胡云岭
副组长:王代民
成 员:张国亚 徐尽勇 李春光 李 方
职 责:在协助抢险过程中,搜集有关证据,积极配合当地政府事故调查组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按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六、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通信联络
局综合办公室(值班电话):8112508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12508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王代民手机:13837229970
(二)事故报告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当事人必须用最快的方式,拨打救护电话,请求紧急救护,并立即将所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情况报告局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
1、发生事故的部门、时间、地点、位置;
2、事故类型(火灾、爆炸、交通肇事、中毒等);
总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总指挥部报告,同时迅速联络各现场抢险组,并向当地政府事故监督管理部门和市局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1)伤亡情况及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
(2)事故的初步原因分析;
(3)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救援、抢险的事宜;
(4)事故的报告时间、部门、报告人及电话联络方式。
(三)事故现场保护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抢险组和事故调查组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录相、摄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七、工作要求
1、本《预案》是我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2、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部门必须立即上报,不得迟报、瞒报、谎报。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局(分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全力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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