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厂破坏性地震紧急状态应急管理。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 1 应急组织
应急组长:厂长
应急副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运行科、计划科、安全科、工程所、天然气中心、党群部、物资中心、保卫科等
2.2 职责
2.2.1 当接到河北省地震部门发布的地震预报或华北油田分公司下达的相关通知后,生产运行科值班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各单位做好应急相关准备。
2.2.2 尽快与震区单位取得联系,了解震区震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安排应急工作。
2.2.3 将灾情及时向油田分公司抢险救灾指挥部及时通报、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
2.2.4 与震区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协调或参加震区地震应急和抢险救灾。
2.2.5 视灾情组织对震区油气生产单位的紧急援助。
3 应急联络、报警、现场指挥程序
3.1 应急原则
3.1.1 在厂领导下,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确保灾区应急工作协调一致。
3.1.2 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人员要镇定,现场不能慌乱。做到能够迅速准确报警,强化以人为本理念,突出工作重点。震害较轻时,以坚持生产、尽快恢复生产,保障员工基本生活为中心开展工作;震害严重时,要以保障人身和主要生产设备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重点开展抢险和救灾工作。
3.2 应急联络
内部方式:遇险情—电话、手机→向总值班员报告同时→给工区值班室打电话要求按预案实施同时→抢险,用手机和其他方式联络。
外部方式:遇险情→电话、手机→ 上级公司—电话、手机→抢险,用手机和其他方式联络。
3.3 常用电话
总值班室:2561491 ,2561591
油田分公司指挥部:2723355,2722270 救护中心电话:120
4 应急事件及其具体应急措施
4.1 应急措施
4.1.1 一旦地震发生,迅速组织人员赶到灾区现场,搜救、抢救被压埋人员任务。灾后自救过程中遵循“先地上后地下,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组织自救。
4.1.2 震后应尽快恢复震区与外界的通信联络,确保抗震救灾需要。
4.1.3 组织运输工具对人员、伤员、物资、器材的运输。抢修恢复生活和生产供应的基础设施。
4.1.4 各单位要害部位(联合站、气站、高压气井、长输线和供电设施等)要做好预防泄漏、着火、中毒、污染和疫情等次生灾害的准备,并做好安全防御。
4.1.5 监控、防止和消除次生灾害扩展有应急措施,执行联合站、气站、高压气井、长输线和供电设施等应急预案。
4.1.6 加强社会治安保卫力量,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4.1.7 利用现有通讯设备或派人立即向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必要时发出紧急支援的请求。由厂抗震救灾指挥部向油田分公司和地方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和灾情。
4.2 隔离疏散
如果现场局势得不到控制。现场总指挥立即安排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4.3 现场急救
发生人员中毒、窒息、受伤后,应立即将受伤人员抢救到医疗急救安全区。对外伤人员进行清创、包扎;对烧伤人员要注意保护受创部位避免二次受伤;对呼吸停止的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待医院急救中心人员到达后进行进一步处理。
4.4 善后处理
妥善安置受灾员工,保障基本生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病疫发生和流行。做好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灾害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5 应急设备及其他
5.1 应急设备设施状况
5.1.1 灭火器类
干粉及CO2(MFT35、MF8、MF5、MT3、MT7、MFA2、MFA4、MFA8)共计227具。消防车为油田消防大队。
5.1.2 呼吸器及防毒面具类
5.1.3 通讯设备类
5.1.3.1 电话 18部 分布在工区各采油井区、油气集输大站的值班室内。
5.1.3.2 电台 10部 分布在各油气集输大站。
5.1.3.3 救护车为十二处医院,小车为小车队。机修中心、霸州工程部挖沟机各1台。吊车、卡车为运输公司二大队。
5.2 常用救护知识
5.2.1 创伤急救措施
5.2.1.1 创伤急救原则上是先抢救、后固定、再搬用,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或污染。需要送医院救治的,应立即做好保护伤员措施后送医院救治。
5.2.1.2 抢救前先使伤员安静平躺,判断全身情况和受伤程度,如有无出血、骨折和休克等。
5.2.1.3 外部出血立即采取止血措施,防止失血过多而休克。外观无伤,但呈休克状态,神志不清,或昏迷者,要考虑胸腹部内脏或脑部受伤的可能性。
5.2.1.4 为防止伤口感染,应用清洁布片覆盖。救护人员不得用手直接接触伤口,更不得在伤口内填塞任何东西或随便用药。
5.2.1.5 搬用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腰部束在担架上,防止跌下。平地搬运时伤员头部在后,上楼、下楼、下坡时头部在上,搬运中应严密观察伤员,防止伤情突变。
5.2.2 止血
5.2.2.1 伤口渗血: 用较伤口稍大的消毒纱布数层覆盖伤口,然后进行包扎。若包扎后仍然有较多学,可再加绷带适当加压止血。
5.2.2.2 伤口出血呈喷射状或鲜红液涌出时,立即用清洁手指压迫出血上方,使血流中断,将出血肢体抬高或举高,以减少出血量。
5.2.2.3 用止血带或弹性较好的布带等止血时,应先用柔软布片或伤员的衣袖等数层垫在止血带下面,上肢每60min,下肢每8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1~2min。开始扎紧与每次放松的时间均应书面标明在止血带旁。扎紧时间不宜超过四小时。不要在长臂中三分之一处和肢窝下使用止血带,以免损伤神经。若放松时观察已无大出血可暂停使用。
5.2.2.4 高出坠落、撞击、挤压可能用胸腹内脏破裂出血。受伤者外观无出血但常表现面色苍白,脉搏细弱,气促,冷汗淋漓,四肢发冷,烦躁不安,甚至神志不清等休克状态,应迅速趟平,抬高下肢,保持温暖,速送医院救治。若送医院途中时间较长,可给伤员饮用少量盐水。
5.2.3 骨折急救
5.2.3.1 肢体骨折可用夹板或木棍,竹竿等将断骨上、下两个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5.2.3.2 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先止血,再固定,并用干净布片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5.2.3.3 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用砂石袋放置头部两侧使颈部固定不动。必须进行口对口呼吸时,只能采用抬头使气道通畅,不能再将头部后仰移动或转动头部,以免引起截瘫或死亡。
5.2.3.4 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将腰椎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合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5.2.4 颅脑外伤
5.2.4.1 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用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5.2.4.2 耳鼻用液体流出使,不要用棉花堵塞,可轻轻拭去,以利降低颅内压力。也不可用力抠鼻,排除鼻内液体,或将液体再吸入鼻内。
5.2.4.3 颅脑外伤时,病情可能复杂多变,禁止给予饮食,速送医院诊治。
5.2.5 烧伤、烫伤救治
5.2.5.1 人员自救
a)受伤者应立即、迅速脱离现场,及时消除致伤原因。
b)处在浓烟中,应采取弯腰或爬行姿态。有条件的要用湿毛巾或湿衣服捂住鼻在行走。
c)楼下着火时,可通过附近的管道或固定物栓绳子下滑,或关严门,往门上泼水。
d)若身上着火应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服;如来不及脱着火衣服时,应迅速卧倒,慢慢就地滚动以压灭火苗;如邻近有凉水,应立即将受伤部位侵入水中,以降低局部温度。但切勿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焰,以免助长燃烧和引起面部、呼吸道和双手烧伤。
5.2.5.2 现场救护
a)烧伤急救就是采用各种有效的措施灭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尽量缩短烧伤时间。
b)对已灭火而未脱衣服的伤员必须仔细检查,检查全身状况和有无并合损伤,电灼伤,火焰烧伤或高温气、水烫伤均应保持伤口清洁。伤员的衣服鞋袜用剪刀剪开后除去。伤口全部用清洁布片覆盖,防止污染。四肢烧伤时,先用清洁冷水冲洗,然后用清洁布片消毒纱布覆盖送医院。
c)对爆炸冲击波烧伤的伤员要注意有无脑颅损伤,腹腔损伤和呼吸道损伤。
d)烧毁的、打湿的、或污染的衣服除去后,应立即用三角巾、干净的衣物被单覆盖包裹,冬天用干净单子包裹伤面后,再盖棉被。
e)强酸或强碱等化学灼伤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迅速将被侵蚀的衣物剪去。为防止酸、碱残留在伤口内,冲洗时一般不少于10min。对创面一般不做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同时检查有无化学中毒。
f)对危重的伤员,特别是对呼吸、心跳不好或停止的伤员立即就地紧急救护,待情况好转后再送医院。
g)未经医务人员同意,灼伤部位不宜敷搽任何东西和药物。
h)送医院途中,可给伤员多次少量口服精盐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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