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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化学事故应急预案

2009-10-16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厂各类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事故的应急管理。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 1  应急组织

  应急组长:厂长

  应急副组长:副厂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运行科、计划科、安全科、工程所、天然气中心、党群部、物资中心、保卫科等

  2.2  职责

  2.2.1  加强对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监督。

  2.2.2  负责做好应急抢险的指挥调度,确保各级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统一。

  2.2.3  负责做好应急抢险各种物资、设施、车辆的调动保障工作。

  2.2.4  负责化学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程序的启动和终止。

  2.2.5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2.2.6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要在应急指挥部的指挥下,按照各自的业务职责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

  2.2.7  厂所属各单位要成立三级化学事故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并明确相应的职责。

  3  应急联络、报警、现场指挥程序

  3.1  厂各部门职责详见《华北油田采油二厂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总预案)》。

  3.2  厂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成员联络方式见附表一,社会救援和技术支持机构的联络方式见附表二。各单位三级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应明确与当地公安、消防、医疗和工程技术服务机构以及综合服务单位的联系方式。应急指挥办公室要建立与地方应急救援机构的联系,应急预案要明确与当地村委会的联络方式,并建立联系。

  3.3  厂成立抢险预备队,主要负责二级反应状态下的后勤保障,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均为预备队员。各单位要建立三级应急抢险队伍,由工区(大队)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动,负责本单位化学事故的抢险自救工作。

  3.4  车辆、装备和物资保障

  3.4.1  二级应急指挥部有权调动采油二厂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和设备,协调采油二厂外部车辆、设备,用于抢险救灾,具体由应急办公室实施。

  3.4.2  各单位对指挥部应急状态下发出的任何指令,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委或拒绝执行。

  3.4.3  应急抢险装备和物资准备,由物资管理中心负责组织调集。

  3.4.4  应急抢险工作所需的资金由财务科负责落实。

  3.5  应急联络

  3.5.1  向厂报告程序:

  基层站(采油井区)→工区(大队、科、室)→各单位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厂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办公室→公司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3.5.2  向华北油区报告程序:

  基层站(采油井区)→工区(大队、科、室)→厂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办公室→厂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所在地综合服务处→社区医院→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3.5.3  向地方政府报告程序:

  厂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厂突发事件防治工作办公室→厂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霸州市政府突发事件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4  应急事件及其具体应急措施

  4.1  应急反应级别划分为三级:

  4.1.1  三级应急反应:发生原油泄漏、油井着火等具有一般危害程度的化学事故时,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同时预案总指挥随时向二级预案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情况,三级预案相关人员对口向二级预案相关人员汇报并获得信息指导,二级预案相关人员作好信息传递和应急准备。二级预案进入预警状态,总指挥可以根据现场变化情况,随时发出启动指令。若三级预案进入终止程序,二级预案预警状态自动解除。

  4.1.2  二级应急反应:发生站内原油泄漏着火、可燃气体爆炸、油气井着火、有毒介质泄漏、化学品中毒、剧毒化学品丢失等具有严重危害程度的化学事故时,启动三级、二级应急预案。同时二级预案总指挥随时向一级预案总指挥报告事故发展情况,二级预案相关人员对口向一级预案相关人员汇报并获得信息指导,一级预案相关人员作好信息传递和应急准备。一级预案进入预警状态,总指挥可以根据现场变化情况,随时发出启动指令。若二级预案进入终止程序,一级预案预警状态自动解除。

  4.1.3  一级应急反应:发生可燃气体爆炸、储罐着火等具有极严重危害程度的化学事故时,紧急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各级预案无预警状态,直接进入应急实施阶段,且同时进入终止程序。

  4.1.4  消防队应急反应依据消防预案进行。

  4.2  第二采油厂应急救援的程序

  4.2.1  发出指令。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发出应急行动命令,并逐级迅速传递;

  4.2.2  集结力量。指挥部成员按照要求迅速到达指挥地点。各种车辆设备、抢险人员按要求到达指定地点待命。预备队员坚守工作岗位并随时听从调遣。若出现可燃或有毒化学品泄漏、着火、爆炸,调集消防队伍赶往事发现场。

  4.2.3  应急程序

  4.2.3.1  堵漏抢险:当压力容器发生大量泄漏时,打开紧急放空实现有控制的安全泄压,然后进行堵漏;当压力容器以及管线发生不严重泄漏时,可采取带压补漏或流程切换。两种在实施时,都要注意个体防护,必要时应在隔热服、呼吸器和水幕掩护下,由消防特勤队、义务消防队或专业工程人员完成。

  4.2.3.2  扑救火灾:当发生化学品着火爆炸时,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执行消防预案,扑灭火灾或控制火灾蔓延。

  4.2.3.3  安全警戒:发生有爆炸危险或有毒物质泄漏可能危及周围居民生命安全的事故时,由应急办公室协调霸西分局或当地公安机关,迅速划定警戒区,疏散区域内的人员,并对主要进出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4.2.3.4  现场救护:出现或有可能出现人身伤害(烧伤、中毒和其他外伤)的情况,由应急办公室协调有关医疗单位要派出医疗救护组和救护车,携带急救器械、药品、设备等,到达事故现场值勤或对伤员实施现场救治或护送伤员转院。

  4.2.3.5  紧急避险:一旦事故现场失控或出现重大险情,总指挥或现场指挥有权决定,统一以警笛长鸣为撤离信号,使抢险救灾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

  4.2.3.6  有效控制:对有毒物质泄漏,由义务消防队配合消防队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采取围挡、回收、覆盖等处置措施,控制其扩散范围。对已经发生的扑救困难的火灾,由抢险人员采取隔离、防止蔓延措施,保护火场比邻的建筑和设施。发生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事件,根据线索分析,判断可能存在的范围,由应急工作办公室协调公安机关设卡布控、追踪侦察。

  4.2.3.7  社会救援:在怀疑自身力量不足,难以控制事态、消灭事故的情况下,要及时向当地应急救援组织请求增援;在边远油区,可请求当地应急救援组织率先进行抢险、灭火、救护。

  4.2.3.8  沟通信息:事故发生后,应急办公室要加强与地方应急救援机构和技术支持机构的联系,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收集整理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险情,按照总指挥要求,及时向有关方发布信息,以便做好应变准备。

  4.2.3.9  靠前指挥:应急总指挥根据情况,可以选择亲临现场指挥、授权现场指挥、远程通讯指挥等方式实施指挥。凡实施重大应急步骤或采取必要临时性举措(紧急撤离除外),必须由应急总指挥决策。指挥部成员行使建议和执行权。

  4.3  可燃气体爆炸的处置

  4.3.1  可燃气体爆炸的危害:

  4.3.1.1  可燃气体爆炸是在一定空间进行,导致爆炸范围内氧气含量减少和燃烧废气增加;

  4.3.1.2  剧烈爆炸容易形成冲击波,造成人体摔伤和体内脏器损伤,可能出现较多人员伤亡情况;

  4.3.1.3  爆炸由于爆炸瞬间产生大量热,所以现场温度较高;

  4.3.1.4  因爆炸属于明火,故容易引起周围可燃物燃烧;

  4.3.1.5  若爆炸发生建筑物内,会出现垮塌或坠落物体。

  4.3.2  处置方法:

  4.3.2.1  由专业消防队员佩带呼吸器、头盔、隔热服,在确定无垮塌危险时,迅速将伤员救出,并进行关流程、灭火等紧急处理。

  4.3.2.2  员工自救时,应尽量避免二次事故伤害。

  4.3.2.3  在分析没有其他险情时,可以先行喷水降温和自然通风;

  4.3.2.4  利用消防器材扑灭余火;

  4.3.2.5  伤员救护按现场急救方法进行。

  4.3.2.6  对于将要垮塌的建筑,可以临时圈闭,并限期拆除;

  4.3.2.7  及时清除高处存在坠落可能的悬挂物、搁置物;

  4.3.2.8  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4.4  储油罐着火的处置

  4.4.1  储油罐着火的危害性

  储油罐发生初始着火时,储罐呼吸阀、量油孔以及透光孔处先着火,一般伴生气处于稳定的燃烧阶段,但随着过程的发展,会出现猛烈的不稳定燃烧,若这一阶段持续时间过长,容易发生爆炸,导致重大伤亡和损失。

  4.4.2  处置方法

  4.4.2.1  岗位员工快速切换流程,停止所有储罐进油,减少伴生气来量。

  4.4.2.2  义务消防队立即启动站内消防固定泡沫灭火设施进行灭火,同时启动储罐喷淋系统,冷却着火储罐及相邻储罐表面。

  4.4.2.3  岗位员工关闭储罐伴热系统,降低原油温度,减少油气蒸发,控制火势。

  4.4.2.4  若灭火措施失败,义务消防队应把原来灭火为重点改为控制和防止火灾蔓延为重点,加强邻近罐冷却保护力量,等待专业消防队到达后再组织力量进行扑救。

  4.4.2.5  储罐伴随燃烧发出声响、震动或火焰突然变白,则预示储罐有爆炸可能,这时所有人员要撤离到安全地带。

  4.4.2.6  当防火堤内和储油罐都着火时,在设法扑灭储罐火灾的同时,利用泡沫管线、水带、泡沫枪,扑灭防火堤内的火焰。

  4.4.2.7  在现场总指挥的统一指挥下,义务消防队与专业消防队配合,同时向事故罐发起总攻,直至扑灭火灾为止。

  4.4.2.8  在扑灭油罐火灾之后,还应不间断地对罐壁冷却,直至把油罐设备和原油的温度降低到常温为止。要有消防车辆对灭火现场加强监护,防止二次复燃。

  4.4.2.9  恢复生产。

  4.5  应急预案终止程序

  事故处置完毕,经事故现场指挥部人员检查,确认不会发生二次事故危害时,各级应急抢险指挥部要逐级上报,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发布应急终止程序指令。

  4.6  事故处理

  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重点做好防范措施的落实。

  4.7  总结预案

  找出预案本身或者在预案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措施不当或者协调不利的问题,按照持续改进的原则,认真加以完善。

  5  应急设备及其他

  5.1  应急设备设施状况

  5.1.1  灭火器类 

  干粉及CO2(MFT35、MF8、MF5、MT3、MT7、MFA2、MFA4、MFA8)共计227具。消防车为油田消防大队。

  5.1.2  呼吸器及防毒面具类

  5.2  现场急救方法:

  5.2.1  迅速将伤者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

  5.2.2  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不论伤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适当的防护。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以便相互照应;

  5.2.3  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的处理:

  a) 呼吸困难时给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脏骤停,立即进行胸部按压(每秒钟一次)。

  b) 皮肤污染时,脱去污染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c) 当人员发生冻伤时,应迅速复温。复温的方法是采用40℃~42℃恒温热水浸泡,使其温度提高至接近正常;在对冻伤的部位进行轻柔按摩时,应注意不要将伤处的皮肤擦破,以防感染。

  d) 当人员发生灼伤时,应迅速将伤者衣服脱去,用流动清水冲洗降温,用洁静布覆盖创伤表面,避免污染;不要任意把水疱弄破。患者口渴时,可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e) 经现场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往医院救治。

  5.2.4  剧毒品及放射性物质丢失的现场处置:

  a)最先发现者,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同时向公安机关和其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报告案情,并提供有价值的丢失线索;

  b)各级预案连锁启动,相关人员进入应急状态;

  c)指派专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严禁无关人员入内,确保痕迹物证的完整无损;

  d)履行告知义务,利用电视、广播或挨家走访,提高周围群众的警惕性;

  e)配合公安机关以及其他政府有关管理部门迅速展开现场勘查和处置,掌握第一手资料;

  f)配合有关方面,对发现的线索要实施追踪,及时查清丢失物品去向,对可能藏匿的地点划定包围圈,严密控制;

  g)对丢失物品的装置、场所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测,在确定无误的情况下,恢复生产和工作。

  附表: 

  1、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人员电话号码

  2、油区各地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3、采油二厂部门和技术支持机构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