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预案规定了厂钻井监督对辖区内开发油气井钻井井控技术的监督检查内容。
1.2 井控工作包括井控设计、井控装备、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工作、钻开油气层和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硫化氢安全措施、井喷失控处理、井控技术培训以及井控管理制度等八个方面。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
2.1.1 钻井井控应急指挥部
组 长:刘庆昌
副组长:张崇军 王风清
组 员:吴炳庆 翟胜强 史永照 孙向文 田中太 赵小庆 刘相海何伟平
钻井井控应急指挥部下设井控工作办公室
2.1.2 井控应急办公室.
主 任:孙向文
副主任:赵小庆
成 员:刘相海 何伟平
2.2 职责
2.2.1 井控工作指挥部职责
督促、指导、检查辖区内的钻井井控工作.
2.2.2 井控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a)认真贯彻执行井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
b)负责对日常井控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3 应急联络、报警、现场指挥程序
3.1 常用通讯联系方式
厂技安科电话:xxxxx
厂生产运行科电话:xxxxxxx
地质研究所电话:xxxxxx
4 应急事件及其具体应急措施
4 .1 井控设计的监督检查
4.1.1 全井段地层孔隙压力梯度、地层破裂压力梯度,注采井分层动态压力以及浅气层、邻井资料。
4.1.2 井控要求的钻前工程及合理的井场布置。
4.1.3 地层特性的钻井液类型和密度,合理的加重钻井液、加重剂和其它处理剂储备。
4.1.4 合理的井身结构。
4.1.5 井控作业的各次开钻井控装备。
4.1.6 有针对性的井控技术措施。
4.1.7 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民住宅、学校、厂矿(包括开采地下资源的矿业单位)进行勘查,并在地质设计中标注说明。
4.1.8 钻井必须装防喷器.
4.1.9 当钻探的油气井可能含硫时,应对硫化氢含量、埋藏深度、层位等进行预测。
4.1.10 在井身结构设计时,同一裸眼井段中原则上不应有两个以上压力梯度相差大的油气水套管下入深度的确定,不但要考虑下部 井段钻进钻井液密度达到最大时的地层承压能力,而且要考虑当发生溢流时的井口安全关井余量。
4.1.11 每口井在开钻前,承担施工的各钻井工程公司要针对井控的需要,组织好钻前工程和井场布置的设计和施工,并根据钻井地质设计和钻井工程设计的要求及施工井的具体情况,编制包括井喷失控应急预案在内的单井钻井工程施工设计,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重点井、含硫油气井和特殊工艺井,报管理局主管领导批准。
4.1.12 按SY5156《采油(气)井口装置》标准选择完井井口装置的型号、压力等级和尺寸系列。
4.2 井控装备监督检查
4.2.1 防喷器组压力等级的选用应不小于相应井段最高地层压力。含硫地区井控装备选用材质应符合行业标准SY5087《含硫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的规定。
4.2.2 防喷器安装安毕后,必须校正井口、转盘、天车中心,其偏差不大于10mm。用16mm的钢丝绳在井架底座的对角线上将防喷器组绷紧固定。
4.2.3 具有手动锁紧机构的防喷器,必须装齐手动操作杆,靠手轮端应支撑牢固,操作杆与锁紧轴中心线的偏斜不大于30°。挂牌标明开、关方向和圈数。
4.2.4 节流管汇的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要与防喷器压力级别和组合形式相匹配。
4.2.5 压井管汇压力级别要与防喷器压力级别相匹配.
4.2.6 全过程监督井控装置的试压.全套井控在井上安装后,进行清水(冬季需加防冻剂)试压。原则上,环形防喷器试压到额定工作压力的70%;闸板防喷器、内控管线、压力管汇试压到额定工作压力;节流管汇按零部件额定工作压力分别试压。在试压过程中,监测套管内压力情况,确保套管内承压低于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放喷管线必须按要求试压合格。拆装及更换井控装置部件后,按要求再次进行试压。上述压力试验稳压时间均应不少于10min,密封部位无渗漏(允许压降参考值小于或等于0.7Mpa) 。
4.2.7 套管头、防喷管线及其配件的额定工作压力必须与防喷器的额定工作压力相匹配。各次开钻井口装备要严格按标准安装。
4.2.8 防喷器控制系统控制能力应与所控制的防喷器组合相匹配。远程控制台安装在面对井场左侧、距井口不小于25m的专用活动房内,并保持2m宽的行人通道,周围10m不得堆放易燃、易爆、腐蚀物品。
4.2.9 防喷管线要使用专用管线并采用标准法兰连接。钻井液回收管线、放喷管线应使用合格管材,含硫化氢油气井的放喷管线应采用抗硫的专用管材。上述管线一律不得现场焊接。
4.2.10 方钻杆旋塞阀、钻具止回阀等钻具内防喷工具的最大工作压力应与井口防喷器工作压力一致。方钻杆上、下旋塞阀要经常保养,定期活动。钻台上应配备有与钻具尺寸相符的钻具止回阀及抢装止回阀的专用工具。
4.2.11 在大门坡道上准备一根防喷钻杆单根(带有与钻铤连接螺纹相符的配合接头和钻具止回阀)。
4.2.12 钻井液池液面报警装置必须灵活好用,应能准确显示钻井液池液量变化并在液量超过预调范围时报警。
4.3 钻开油气层前的监督检查
4.3.1 进行地质、工程、钻井液和井控装备、井控措施等方面的技术交底。
4.3.2 钻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设计要求储备压井液、加重剂、堵漏材料和其他处理剂。
4.3.3 钻开油气层前钻井液及其加重材料储备要求:
a)储备加重钻井液的密度,应大于在用钻井液密度0.1g/cm3以上。
b)加重钻井液的储备量一般为井筒容积的1~2倍。
c)对于开发正常地层压力且不含硫化氢的油井,可以只储备能配制达到上述要求的钻井液造浆材料及加重材料。
4.3.4 各种钻井设备,仪表、仪器、井控装置及专用工具、消防器材、防暴电路系统配备齐全,运转正常。
4.3.5 钻开油气层前对全套井控装备进行一次试压。
4.3.6 督促井队按“四•七”动作进行班组防喷演习,并达到不同工况条件下的规定要求。
4.4 钻开油气层后的监督检查
4.4.1 检查落实钻井队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坐岗制度,特别要落实专人坐岗观察井口和循环罐液面变化,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4.4.2 钻开油气层后,要求井队定期开、关闸板防喷器,并试关环形防喷器。
4.4.3 出现溢流,钻井队要及时向钻井监督汇报,并按照正确关井程序及时关井。报警时溢流量不超过1m3,关井时溢流量不超过2m3。
4.4.4 溢流后要关井求压,根据关井压力和安全附加压力值确定压井液密度值,迅速实施压井作业。其关井最高压力不得超过井控装备额定工作压力、套管抗内压强度的80%和地层破裂压力所允许关井压力三者中的最小值。
4.4.5 钻开油气层后,起钻前要进行短程起下钻并循环观察后效,要控制起下钻速度;起钻时要及时灌满钻井液并校核灌入量,每起3~5柱钻具灌满钻井液一次;起完钻要及时下钻,检修设备时必须保持井内具有一定数量的钻具,并观察出口管钻井液返出情况.
4.5 防火、防暴、防硫化氢安全措施监督检查
4.5.1 钻含硫化氢的井,要求井队储备除硫剂,并必须配备硫化氢监测器及报警系统。
4.5.2 井场钻井设备的布局要考虑防火要求。苇田或草场等地钻井,应有隔离带或隔火墙。发电房、锅炉房等应设置在季节风的上风位置。锅炉房距井口不小于50m,发电房和储油罐距井口不小于30m。
4.5.3 钻开油气层时要防止柴油机排气管排火花。钻台下面和井口周围禁止堆放杂物和易燃物,在机泵房下面应无积油。
4.5.4 井场电器设备、照明器具及输电线路的安装应符SY5225—1994《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规定》的要求。井场必须按消防规定备齐消防器材。
4.5.5 在井架上、井场盛行风入口处等地应设置风向标,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硫化氢含量超过20mg/m3),井场工作人员应向上风方向疏散。
4.6 井喷后处理
4.6.1 钻井施工队伍应制定井喷处理预案。
钻井队每口施工井的井喷失控应急预案是钻井工程施工作业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
a)现场井控领导小组的机构、成员及具体职责。
b)施工井周围环境情况及井喷失控的具体对策。特别是对井场周围一定范围内的居宅、学校、厂矿等分布情况要详细分析,措施落实。
c)针对本井井喷失控时人员的具体分工,如资料收集人员、警戒线和安全区划分的人员、H2S和其它天然气浓度监测人员、组织逃生疏散的人员、参与抢捡的人员等。
4.6.2 正常情况下现场领导小组活动要求。如定期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交流、沟通,定期组织井喷失控演练等。
4.6.3 发生井喷,各单位和部门要按逐级汇报制度的原则立即报告,两小时内汇报到管理局和油田公司主管领导。
4.6.4 发生井喷后,由地质研究所钻井监督立即向采油二厂调度室汇报井喷情况。
4.7 技术培训的检查
4.7.1 对承包方人员资质进行检查,必要岗位应持有井控和防硫化氢技术培训合格证书,无证不准上岗。
4.8 井控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
4.8.1 监督检查井控九项制度是否落实,记录是否齐全.
5应急设备及其他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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