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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交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2009-10-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事故,及时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降低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一)统一指挥原则。生产安全、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在所安委会和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

  (二)单位自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单位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预案积极组织抢险、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分级负责原则。安全生产办公室、车辆交通安全办公室及各相关辅助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实行分级负责、各尽其能、各司其职,做到协调有序、资源共享、快速反映,积极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四)安全抢险原则。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应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抢险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险过程中发生二次事故。

  二、危险目标的确定

  (一)事故类别

  1、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锅炉爆炸事故及由此酿成的火灾事故;炸药爆炸事故、电击事故、仪器损坏造成人员伤害事故、自然灾害造成的事故(塌方、洪水、雷击等)及其他事故。

  2、交通安全事故:按交通事故的对象来分,可分为车辆间事故、车辆对行人的事故、车辆对自行车的事故、车辆单独事故、车辆与固定物的碰撞事故以及铁路道口事故等;按违反交通规则的对象来分,可分为机动车事故、非机动车事故和行人事故三种。

  (二)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和处置措施:事故的主要原因一般分为操作失误、设备缺陷、自然灾害和第三方责任等。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主要有:灭火、点火、稀释、中和、拦截、撤离等;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协助交管部门在自救的同时做好善后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1、总指挥部: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任总指挥,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为组成成员。总指挥部职责:研究、制定可行性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方抢险救援的人员、物资及交通工具;保持与上级领导机关的通讯联络,并及时发布现场信息。

  2、现场指挥组:由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属生产安全办公室和车辆交通安全办公室组成。负责迅速查明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判断事故后果和可能发展的趋势,制定抢险和救援处置的具体方案并报总指挥部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保卫组:组长由所保卫处处长担任, 成员由保卫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的警戒、车辆疏通、治安秩序的维护,维护事故现场秩序,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4、后勤保障组:组长由后勤服务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水班、电班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体参战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等。

  5、医疗救护组:由所医务室人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护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的运做程序

  1、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向所安委会和上级单位及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部位;

  2)、事故简要经过、遇险人数和遇险位置;

  3)、事故现场的当前情况;

  4)、事故抢险处理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抢险救援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2、预案的实施

  事故发生后,应急预案开始启动,总指挥部、现场指挥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医疗救护组按照相应的职责开始应急救援工作。

  3、分析原因 总结经验教训

  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将处理情况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