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 1编制目的
本预案规定了电气运行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事故的报警、现场救护、事故处理等过程的一般性要求。
1. 2编制依据
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行业的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厂配、变、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使用和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生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响应的控制。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2.1 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王光明(总经理)
副总指挥:陈志进(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马玉辉(党委书记)
贾砚华(副总经理)
王志海(副总经理)
刘洪福(副总经理)
卢 玉(工会主席)
朱革宇(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
杨 炜(人事组织部部长)
常爱民(经营管理部部长)
郭 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刘贵宝(综合管理部警戒保卫负责人)
2.2 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 任:陈志进(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副部长:朱革宇(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
成 员:郭 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杨 炜(人事组织部部长)
常爱民(经营管理部部长)
刘贵宝(综合管理部警戒保卫负责人)
各分厂厂长
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
2.3 现场救援工作组
2.3.1 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 长:陈志进(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朱革宇(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
能源动力分厂厂长
事故部门的负责人
成 员: 事故单位组织的现场抢救人员、医务人员等,必要时从各部门抽调人员补充。
2.3.2各部门自救组
组 长:各部门负责人
成 员: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自救组人员
2.3.3通信联络组
组 长:郭 建(综合管理部负责人)
成 员:综合管理部人员
2.3.4警戒保卫组
组 长:刘贵宝(综合管理部警戒保卫负责人)
成 员:保卫与经警人员。
2.3.5现场处理组
组 长:杨 炜(人事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常爱民(经营管理部部长)
成 员:人事组织部和经营管理部人员
2.3.6责任调查组
组 长:朱革宇(安全生产管理部部长)
副组长:卢 玉(工会主席)
杨 炜(人事组织部部长)
能源动力分厂厂长
成 员:安全生产管理部、工会、人事组织部等人员和电工班班长。
2.4 职责
电气运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各工作组,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行动迅速、服从指挥、履行职责、积极配合,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a)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调度,指挥和协调救援工作的开展。
b)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传达指挥部的决定和工作安排,负责善后处理,对死难、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慰问。
c)现场抢救组负责现场人员抢救、设备抢修、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救援工作
d) 各部门自救组负责本部门前期自救,落实本部门组织、协助公司救援工作。
e)通信联络组负责与110、120、119报警联络,传达领导小组指令,负责社会救援人员的接待、车辆的引导;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救援情况等。
f)警戒保卫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和控制事故现场人员的出入。
g)现场处理组协调有关单位负责救援工作,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h)责任调查组负责对现场的事故状态进行分析,记录,必要时进行拍照、摄像等,对事故发生原因确定并上报有关部门。
3 应急救援响应程序
3.1 报警
当因城市供电系统或公司配、变、供电系统或自备发电系统的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停电、设备设施运行异常、触电、烧伤、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时,现场任何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判断事故状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警,同时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抢救工作。
a) 因市电系统故障造成停电时,应立即向公司能源动力分厂报警,能源动力分厂将停电信息通知各部门;
b)因电气设备或电缆电路事故引起火灾或爆炸时,应立即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报警,同时通知市电系统采取措施。并向市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消防援助;
c)因市电系统或供电电路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能源动力分厂报警,同时通知市电系统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迅速维修更换,恢复运行;
d) 因自备发电系统运行故障引起停电事故或火灾时,向公司能源动力分厂报警。同时向市消防部门报警,请求消防援助。
3.2 接报
能源动力分厂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领导,由办公室领导通报应急救援的相关单位和人员,立即启动应急救援体系,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3.3 救援行动
各救援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救援组的工作包括:人员救助、物资和人员疏散、现场抢险、道路疏通、现场保护、医疗救护、组织危险区人员撤离等。
各工作组要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应急救援实施情况,指挥部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求助外援,必要时向市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中心等相关部门求助,请求增援。
3.4 应急恢复
救援工作结束后,解除警戒,关闭应急救援程序,进行现场清理、善后处理,并进行事故调查,由应急救援办公室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5总结和报告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进行充分总结,汲取教训,提出和实施改进措施,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告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
4 要求
4.1 报警时,报警人员要说明事故情况、规模、被困人员情况,如同时发生火灾,在向消防部门报警时,还应说明事故的详细地址、着火物质、报警人姓名及单位等情况。
4.2 如发生火灾,在消防队未到之前,现场人员要抓住时机,快速果断地进行火灾扑救。
4.3 如有人员伤亡,现场人员要立即通知医疗急救中心,同时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救护。
4.4 各救援组行动要迅速,在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投入抢救工作。
4.5 现场抢救工作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积极配合、加强协作,确保抢救工作有条不紊。
4.6 抢救工作结束后,各救援组要清点人数,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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