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盐业总公司危险化学品专项应急预案

2009-11-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重大突发事故,有序、高效地组织指挥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防止因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护工作混乱延误事故应急,最大限度地保护相关人员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减少财产损失,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盐业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国盐业总公司下属企业危险化学品泄漏等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1.4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要求从业人员在紧急状态下首先避险和自救,重要性排序为:人员、环境、财产、工作进度。

  1.4.2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事故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企业为主的管理体制。

  1.4.3统一领导,集中指挥。为保障应急工作迅速开展,应急程序启动后,应急活动必须在相应的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进行,统一号令,步调一致,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1.4.4快速反应,控制现场。紧急状态发生后,生产企业及相关单元迅速反应,组织第一时间的应急处置,在最短时间内高效率控制事故现场,提高应急的整体效能。

  2.组织体系和职责

  2.1中国盐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中国盐业总公司所有企业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2.2发生突发事件时,中国盐业总公司所属企业可以根据救援的需要,成立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抢险指挥机构。

  3.报告和预防机制

  3.1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中国盐业总公司各企业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情况进行严密监控,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等事件后,要及时上报。

  3.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通过现场巡视和主控室监盘及在线监测仪器对运行的塔、罐、炉、釜、储槽、管线等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适时监控,随时掌握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定期检验,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

  3.3加强工艺管理,严格执行工艺指标和纪律,防止误操作和工艺失控现象,随时掌握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等参数的变化,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分析,严密监视工艺生产中物料组分的变化,一旦出现偏差,及时查找原因并调整。

  3.4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要做好设备管理、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防止由于设备腐蚀而导致跑、冒、滴、漏情况。

  3.5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各级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进行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6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速报制度

  3.6.1速报时限要求

  中国盐业总公司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本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报告后,应在2小时内速报县级人民政府和市级人民政府环保、安全生产等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可直接速报中国盐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6.2速报的内容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和时间、种类、可能的引发后果和发展趋势等。对已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件,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应急响应

  4.1原则

  4.1.1以人为本,救人第一,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单元有效隔离。最大限度减少人身伤害,降低财产损失。

  4.1.2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发生时,各救援小组按照各自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现场处理指挥协调紧张有序、反应迅速。

  4.2启动和实施

  4.2.1应急预案的启动和响应

  当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时,现场负责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本公司应急总指挥(总经理)和分管领导报告,总经理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批准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接通知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进入工作状态,在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立即开展救授工作。需要“110”、“119”、“120”“122”等政府救援的事故,要在第一时间报警。

  4.2.2发生重大火灾、爆炸和危险化学品泄露事故,现场操作人员和可能受到事故危害人员按疏散路线迅速撤离并集中。

  4.2.3若事态无法控制时,现场抢险人员的撤离命令由现场职务最高的指挥人员下达。岗位人员在撤离前,应尽可能按规程关停设备。撤离后,各生产单元在集合点清点人数向现场指挥部汇报。

  4.2.4在上一级预案启动后,所有救援人员听从上级应急指挥中心的指挥。

  4.3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达到上述条件由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期结束。

  4.4后期处理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各小组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组织进行(或配合)人员安置、环境污染消除、损失理赔等善后处理工作,进行(或配合进行)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的调查评估;在征得政府同意后,调集力量进行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消除事故的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5.应急保障

  5.1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援力量及时到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要储备用于监测仪器、危险化学品防护用品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5.2应急技术保障

  中国盐业总公司各企业及有关单位要进行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同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理与救灾演习和培训工作。

  5.3宣传与培训

  加强对员工危险化学品使用、防护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对员工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增强员工的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5.4信息发布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情况的发布按《中国盐业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执行。

  5.5监督检查

  中国盐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上述各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及时总结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中国盐业总公司的各相关的企业应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落实相关责任。

  6.预案管理与更新

  6.1预案管理

  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企业内负责管理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参照中国盐业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6.2预案更新

  本预案按照《中国盐业总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审、修订。

  7.责任与奖惩

  7.1奖励

  对在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中国盐业总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7.2责任追究

  对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中国盐业总公司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处理;对危险化学品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8.附则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