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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09-12-3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能够迅速处理我公司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其它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效地防止事故的扩大和尽量减少事故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和遵义市人民政府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预案的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在任何地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

  2、重特大安全事故救援机构的设置

  公司成立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指挥领导小组,指挥机构设在公司本部,设指挥长、副指挥长及指挥小组成员如下;

  指 挥 长:王宏庆(经 理)

  副指挥长:杨  明(副经理)、冉国怀(安全管理员)

  成    员:张永华  苏玲珑  林传奇  王永祥  王湘林

  罗文锋  刘  宗  何兴华  谢洪文

  3、  指挥长及各成员职责

  3.1  指挥长职责

  负责每次事故的全面指挥和调度,监督各成员完成下达的任务,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工作,使事故损失降至最低。

  3.2  副指挥长职责

  3.2.1  协助指挥长负责应急救援具体的指挥工作,确保各种指令及时准确地传达到各成员,对事故展开初步调查、取证,负责将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的上报和对有关上级主管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公安处、安环处的联系和汇报工作。

  3.2.2  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尽力防止事故危害扩大,减少事故损失,组织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并将事故现场的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指挥长。

  3.3  各小组成员职责

  当本预案启动后,各成员必须服从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安排工作。

  3.3.1  参加救援的车辆和人员由货运中心主任刘宗、副主任张永华,吊车主管王湘林和修理厂厂长何兴华,共同负责,各自调派本单位所需的人员和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3.3.2  后勤保障和协调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林传奇负责。

  3.3.3  设备和技术方面由技术主管苏玲珑负责。

  3.3.4  救援时,如需使用船舶救援的由船队队长王永祥负责调度船舶。

  4、  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要求

  4.1  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向当地110、112、120或119报案,说明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以及危害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然后再上报公司安全事故救援小组指挥长。

  4.2  接到报案后,指挥长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并及时上报有关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及时、准确地传达应急救援指令给指挥领导小组的各成员。

  4.3  各成员在接到指令后应迅速开展各自负责的工作。

  4.4  各成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密切配合、相互支持。

  4.5  凡遇指挥领导小组不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请示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6  抢险工作要以抢险和救人优先并以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原则。

  4.7  在抢险工作中应注意保护现场,如果有必须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记。

  4.8  指挥领导小组的全体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使通讯工具不能正常使用。

  5、  责任追究

  5.1  本《预案》如遇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公司各部门人员必须按照指挥长的指令,以最快的速度赶赴事故现场,履行各自的职责,有效地防止事故灾害扩大。

  5.2  对接到抢险指令后不及时赶赴现场或不认真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职责,如有失职、渎职行为,延误抢险和施救,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各种特殊电话、公司办公电话及指挥小组成员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