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镇远县聚鑫物资有限公司(原镇远县物资局),1964年成立,1996年更名为物资有限公司,后改制为镇远县聚鑫物资有限公司。
公司办公和钢材水泥库占地3100m2,炸药库占地5980m2,公司有职工15人(其中正副经理各1人,财会3人,业务2人,保管员2人,警卫员2人,民爆专用车驾驶员2人,押运员2人。)84#库距城3km。
注:可能造成事故原因:
1、违章操作;2、被盗;3、火灾;4、山体滑坡。
二、民爆器材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
根据公司储存,销售民爆器材的特点,确定2个危险场所(点)为应急救援危险目标。1号目标、85#库(点)。在库区的东南角,面积81m2;2号目标、84#、86#(点)在库区的中部,面积81m2。库区内有犬防、技防、消防池、灭火器等器材。
目 标 |
危险物名称 |
级 别 |
涉及范围 |
1号目标 |
雷管 |
—— |
库区半径800m |
2号目标 |
炸药 |
—— |
库区半径800m |
|
索类 |
—— |
库区半径800m |
三、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组成,职责和分工
1、指挥机构见附表
公司成立民爆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由经理、副经理及有关各环节负责人组成。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副组长。
一旦事故发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立马运作。无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由副经理主持。
如事故发生时经理不在时由副经理全权负责应急救援工作。
2、职责
①指挥领导小组
a、负责本单位的“预案”的制定、修改;
b、组建应急救援兼职小分队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c、检验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②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援救工作经验与教训。
③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a、经理负责事故现场的总体指挥工作;
b、副经理负责现场救护和必要物资的调度工作;
c、邓文汇负责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包括消防、公安、安全部门);
d、田英、龙松芝负责组织现场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四、救援兼职小分队的组成及分工
1、第一梯队民爆办公室全体人员。事故发生时,停止一切工作开往事故现场。负责现场救护和控制事故恶化。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有序、有目标、有任务的进行救援。
2、第二梯队县事故应急分队24人,第一梯队出发的同时,自驾车或打的士到事故现场(的士费用事后由公司报销)。主要任务疏散物资和警戒库区半径1000m的地方,控制闲人进入事故区。避免扩大事故的事件发生。
五、事故的处置
接到事故报告同时尽量尽快搞清事故是什么原因引起并尽快采取相应措施(如:电源起火要立马断掉电源)。领导小组要尽快赶到现场,第一、第二梯队迅速到现场各负其责(如滑坡尽快疏散将人撤离现场)。
领导小组立马报告政府及有关部门,力求最大限度的得到社会的支持(如事故扩大时)。如有伤员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施救或送医院抢救。
如果是雷管库内起火判断无法施救时要当机立断组织库区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尽量避免人员伤亡。
六、信号规定
公司用电话报警联络
公司办公室电话:5722419
消防队:119
治安大队:5877437
经理手机:13885558808
副经理手机:13885558809
公司全体员工接到事故报警后,无论是公司配手机或是自购手机无条件全部开机,并听从指挥领导小组的任何一道命令。
七、事故处理后,写专题报告向省国防科工办报告,同时报县安委、消防、公安。
召开全体职工大会、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民爆管理程序,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安全意识。
如事故是由保管员或警卫员失职造成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