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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010-02-08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煤矿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及时、科学、有效地指挥、协调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增强集团公司应对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在生产、基建过程中,井下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启动本《预案》命令。集团公司相对控股的改制企业及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地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执行《淮南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4预案体系

  根据矿山企业特点,集团公司预案体系包括: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

  (1)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矿井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顶板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救援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备和手段,切实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和科学指挥能力。

  (2)统一指挥,分级管理。集团公司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事故矿井和救援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紧密配合。

  (3)平战结合,专辅互补。充分发挥生产矿井作为应急救援第一响应者的作用,将日常生产、消灾演练与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救援队伍力量,引导、鼓励实现一队多能,一人多长,培育和发挥辅助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4)采集信息,科学决策。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装备,多元化获取事故区域的各种信息、数据,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高应急救援的处置技术和水平。

  2生产经营单位概况

  2.1生产经营单位概况(略)

  2.2重大危险源危险分析预测

  在矿山重大事故中,导致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的根源,有系统内危险物质,如瓦斯、可燃物燃烧、爆炸性煤尘,也有系统外的自然界的失控的能量和物质,如顶板事故中具有很大势能的岩石,突水事故中有很大压力的地下水或地表水,瓦斯突出事故中的地应力与瓦斯压力作用下的突出的煤、瓦斯和岩石。根据我公司矿井的特点,公司煤矿重大危险源有以下几种:矿井瓦斯(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火灾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顶板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突水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煤尘爆炸事故重大危险源,矿井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重大危险源,在淮南矿区所有生产矿井都有发生重特大事故的潜在可能性,以上危险源可能造成人员和财产重大损失,破坏和影响采掘工作面、采区以至整个矿井的系统、巷道、设备和设施等,后果一般局限于矿井内部。

  集团公司各生产矿井经安徽煤安科技咨询研究中心进行安全程度评估,等级如下:潘一矿:C级;潘三矿:C级;潘东公司:B级;谢一矿:C级;新庄孜矿:C级;孔李公司:C级;谢李公司:C级;张集矿:B级;谢桥矿:B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体系由指挥管理系统,救援队伍系统,技术支持系统和相关保障系统组成(如图1所示)。

  3.2应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职能部门的职责

  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1)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交通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2)安监局:负责向省、市有关部门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参与重大事故的抢险;

  (3)生产技术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与业务范围内的事故抢险方案的制定和落实,负责矿山事故及应急救援信息的报送和处理,提供指挥平台,跟踪事故进展情况;

  (4)瓦斯管理研究院、地质管理研究院、机电运输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参与分管业务范围的事故抢险方案制定和落实;

  (5)物资供销分公司: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物资、装备;

  (6)财务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落实事故抢险所需资金;

  (7)人力资源部、矿区工会: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8)宣传部:协助分管领导,负责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

  (9)保卫部:在分管领导指挥下,负责事故矿井的治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的畅通无阻;

  (10)信息分公司:负责矿区专用调度电话和程控电话通讯联系畅通;

  (11)救护大队:在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下,积极进行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2)新华医院集团、东方医院集团:负责矿山事故工伤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3.2.2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成员构成

  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设立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集团公司总经理任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部副总指挥由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安全副总经理、经营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矿区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副总工程师、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救援队伍负责人组成。(见附件1)

  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生产矿井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矿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具体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调度室,主任由总经理兼任或由总经理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兼任,副主任由相关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有关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组成。

  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矿山应急救援指挥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与现场抢险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矿山应急指挥部命令;

  (3)调动矿山应急救援力量,调配矿山应急救援资源;

  (4)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矿山医疗救护工作;

  (5)调用矿山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6)矿山事故灾难扩大或专业领域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力量及设备增援;

  (7)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3.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在事故矿井设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矿业集团及有关部门领导和矿山救护大队负责人等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原则上由事故矿井的矿长担任组长负责指挥抢救。必要时,由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指定专人担任组长。

  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是:

  (1)根据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的和物力,制定抢险方案和安全措施;

  (2)调动救援力量,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扩大;

  (3)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传达事故抢险进度等抢险信息;

  (4)随时和井下基地、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保持联系,发布战斗指令;

  (5)宣布现场抢险工作结束,制定恢复生产安全措施。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设立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见附件2),为矿山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

  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的职责是:

  (1)参加矿山事故灾难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灾害情况的演变和救援技术措施,为应急救援决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3)提出防范事故措施建议;

  (4)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4预防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1)集团公司在对各矿井安全评估的基础上,加强对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监控,并指定专门人员和部门负责管理。对危险性较高的矿井实施重点监控,及时分析有关监控信息,跟踪整改情况;

  (2)集团公司调度室负责全公司矿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3)各矿井根据地质条件,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建立本矿井基本情况和事故隐患及危险源台帐,同时上报矿业集团,重大事故隐患及重大危险源应立即上报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同时要立即停止生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消除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瓦斯的监测监控(略)

  2)煤与瓦斯突出监测监控(略)

  3)自燃发火监测监控(略)

  4)煤尘监测监控(略)

  5)水害监测监控(略)

  6)顶板监测监控(略)

  4.2预警行动

  (1)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组织认定重大危险源,并逐级上报。

  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至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逐级上报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

  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上报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安全监察局;

  (2)各矿井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

  (3)对重大危险源可能酿成事故的预兆,矿调度要立即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由集团公司总值班安排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和矿井有关人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4.3信息报告与沟通

  4.3.1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矿调度所,矿调度所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调度室(值班电话:略),集团公司调度室应立即通知当日集团公司总值班人员,同时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负责人。

  4.3.2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立即向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淮南市政府及安徽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事故情况,并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紧急报告。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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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险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事故应急响应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矿全面负责本矿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情况给予协调和支持。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三级。

  三级响应标准:(矿级救援指挥部响应)本矿井发生事故,事故可能造成3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人以下死亡。

  二级响应标准:(集团公司矿山救援指挥部响应)事故发生后,矿级应急机构应急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造成10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即将导致3-9人死亡;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事故灾难。

  一级响应标准:事故发生后,集团公司应急机构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无力控制事态,需要上级增援;事故造成29人以下被困灾区;已经或可能导致10人以上死亡;集团公司上报省级矿山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持。

  5.2基本应急程序

  5.2.1三级应急响应

  矿井发生事故,事故矿井立即启动矿级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事故类别、事故可能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等内容。

  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预备状态,根据工作需要给予应急支持。

  (1)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有关成员报告事故情况,指挥部主要成员到位;下达矿山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

  (2)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及时向指挥部领导汇报;

  (3)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类别、灾害情况和救援工作的需要,通知应急救援技术组、矿山救护大队、医院等单位和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必要时给予支持。

  5.2.2二级应急响应

  矿井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立即启动本预案,并按下列程序和内容响应:(见图2)

  (1)集团公司调度室负责接收事故的报警信息(值班电话:略),接到事故报告后做好事故的详细情况记录,并立即通知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到调度室集中;

  (2)总指挥(或总指挥授权)宣布启动本预案,指挥部正式运转;

  (3)指挥部办公室整理事故资料、图纸,提供区域内矿山救援力量情况、矿山救援技术组等相关资料,供指挥部决策、指挥使用;

  (4)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组织研究、决策救援方案,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指挥部根据事故类别,确定委派现场工作组的人选和救援技术组的人选;

  (6)根据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挥部调动矿山救护大队救援力量增强救援;对于矿井瓦斯煤尘事故、大型火灾和水灾事故,通知物资供销分公司,做好调动大型装备实施救灾的准备;根据受伤人员情况,由集团公司调度室通知新华、东方医院集团出动救护车辆和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抢救,同时医院要做好伤员住院治疗的准备工作。必要时调动医疗救护技术组加强对医疗救护的指导和救治;

  (7)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在抢险救灾过程中,专业或辅助救援队伍人员,根据矿山事故的类别、性质,要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抢救井下事故以专业矿山救援人员为主,矿方人员配合时要有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各矿调度所严格控制进入灾区人员的数量,所有应急救援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安全保护装备,才能进入事故抢救区域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3)救援人员必须认真按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执行,确保自身安全;

  4)所有应急救援工作地点都要安排专人检测气体成分、风向和温度等,保证工作地点的安全;

  (8)在事故的应急救援中,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安设专人,记录事故抢险方案和执行情况,监测监控事故发展态势,提前采取合理的应急措施。

  (9)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投入抢险救灾中。

  5.3专项应急处置方案

  根据煤矿企业重大危险源特点,集团公司根据事故类别制定专项应急处理方案,包括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水灾事故应急预案、矿井重大冒顶事故应急预案。

  现场抢救指挥部在进一步核实事故灾害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受害人员分布,根据不同事故类型,救灾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开展的救援情况,按照专项处置预案要求,做好施救工作。

  5.4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井下条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集团公司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6信息发布

  在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领导下,集团公司宣传部统一对外信息发布工作。宣传部负责对外准确发布事故信息,包括事故性质、事故伤亡情况、应急救援进展等,以消除公众的恐慌心理,避免公众的猜疑,发布的时间和内容由总指挥审定。

  7后期处置

  矿井灾害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人员伤亡、设施设备的损坏,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合理有效地做好事故后期的处置工作,后期处置是及时、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环节。

  为妥善安置遇难人员的亲属,集团公司及事故矿井人力资源部门和工会组织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详细资料统计,并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全力妥善做好遇难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和补偿工作。如果是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单位的善后处置力量不足,可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抽调人员统一处置。集团公司对善后处理场所的选择、维修、建设、管理应统筹安排,提前制定相关预案。应急救援结束后,集团公司根据统计报告,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发生的救援费用给予补偿和支付。

  应急救援结束后,参加救援的各部门和单位都要认真核对参加抢险救灾人数,清点各种救援机械和设备、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并重新定期检查和维护,对于在救援中损耗的应急资源必须重新更换配备,确保始终处于完好状态。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整理好抢险救灾记录、图纸等,及时组织开好总结分析会,写出救灾报告。

  为尽快恢复生产秩序,消除事故后果和影响,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在短期内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事故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在恢复生产过程中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淮南市人民政府、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等单位建立畅通的通讯网络;

  (2)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专线电话,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的住宅电话和手机作为备用联系方案,移动电话必须保证24小时开机;

  (3)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矿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应急指挥部建立专线通讯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通讯联系畅通;

  (4)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与井下基地、井下基地与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系须在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建立起来。

  8.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淮南矿业集团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主要由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和生产矿井辅助救护队担任(见附件3)。

  集团公司救护大队由4个中队,20个小队和200多名指战员组成。下设战训技术科、培训中心等职能科室。矿山救援队救援覆盖范围(见附件6)。

  各矿井应与集团公司矿山救护大队签订救援协议。

  8.3应急装备保障

  (1)国家级矿山救援基地淮南矿山救护大队所储备的重点救援装备(见附件4);

  (2)各矿井负责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局扇、水泵、风筒、水管、灭火器、施工材料(如料石、红砖、水泥、黄沙、方木、木板)等必需救灾装备、物资;

  (3)物资供销分公司与生产厂家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保证应急救援时,急需的装备能及时购买到货。

  8.4经费保障

  事故矿井、集团公司为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物质、资金保障。集团公司、矿井必须将安全费用的一部分作为应急救援经费,保证专款专用,并能随时取出。

  8.5其他保障

  8.5.1交通运输保障

  (1)集团公司内各单位必须保证井下和井上运送人员、救援物资的运输车辆的应急使用;

  (2)矿山救援和医疗救护车辆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后,提请地方政府及时协调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不受交通信号的限制,最大限度的赢得抢险救灾时间。

  8.5.2矿山救援医疗保障

  (1)集团公司成立医疗救护技术组,为矿山事故提供医疗救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2)新华医院集团和东方医院集团负责矿山医疗急救和医疗救护知识专项培训;

  (3)矿井发生事故时,矿井医疗站在第一抢救黄金时间负责检查、急救遇险人员。

  8.5.3治安保障

  (1)发生事故后,由公安和保卫等人员维护矿井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

  (2)控制下井人员,无关人员不准下井。

  8.5.4技术支持

  集团公司成立矿山应急救援技术组,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9培训与演习

  9.1培训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对应急指挥部指挥成员及行动关键人员进行培训,主要目的是明确各自职责,培训主要通过举办培训班、有线电视和分专业等方式,培训基本内容为一般培训和特殊培训。一般培训主要针对指挥部应急管理人员,进行报警、疏散、营救、个人防护、危险识别、事故评价、减灾措施等内容的培训,特殊培训主要针对应急救援队伍,其中:

  (1)救护大队长、中队长每年必须参加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的强制培训;

  (2)集团公司救护大队每年负责组织对救护副中队长及以下指挥员强制培训;

  (3)矿山救护大队要加强日常战备训练,并按规定对救护队员进行复训,确保队伍战斗力,并及时对新队员进行培训;

  (4)各矿组织对职工进行本矿《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应急预案的培训。

  9.2演习

  (1)集团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井救灾演习;

  (2)救护大队每季组织一次矿井救灾综合性演习。

  10奖惩(略)

  11附则

  11.1术语和定义(略)

  11.2预案的备案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分别向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南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等单位报送备案。

  11.3预案的维护和更新

  集团公司应根据具体生产条件、自然灾害的种类和危害程度,制定《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矿井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按隶属关系组织评审、核准、审批、上报,并根据实际变化情况每年对预案进行修改、补充、完善。

  11.4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集团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11.5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12附件

  附件1: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附件2:集团公司应急救援技术组名单及联系电话(略)

  附件3:集团公司事故分级标准及矿山救护队联系电话(略)

  附件4:淮南矿山救援基地救援装备情况(略)

  附件5:各种规范化格式文本(略)

  附件6:矿山救援队覆盖范围示意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