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电力生产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南海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湖北省电力公司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湖北省电力公司安全工作规定》、《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与其它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总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总体预案》使用。
第四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的达到南海电场二期扩建项目Ⅱ级应急响应标准的人身伤亡事故,即公司发生的事故已经(或预期)造成死亡1人及以上,或者造成重伤3人及以上时,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各参建单位在人身伤亡事故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立足现场、迅速抢救”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挽救伤员的生命,减轻伤员的伤情。
第二章 单位概况
第六条 危险分析
人身伤亡事故风险主要如下:
触电:电气操作、检修,电动工器具的使用不当造成人身伤亡;
高处坠落:安全设施不合格、违章作业,造成人员坠落;
起重伤害:起重机械或起吊物体在运行或起吊过程中造成人身伤亡;
物体打击: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完善, 物体坠落,导致人身伤亡;
车辆伤害:职工在生产区域内遭遇厂内机动车辆或其它车辆伤害,导致人身伤亡;
机械伤害:因机械异常运行或工器具使用不当导致人身伤亡;
火灾: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高温、辐射等原因导致的人身伤亡;
灼烫:蒸汽、热水、热焦、高温灰渣等烫伤,酸、碱等化学物品及电、气焊等造成人员灼伤而引起的人身伤亡;
淹溺:运行、检修人员工作不当失足落水(污水沉淀池、凉水塔);
中毒、窒息:酸、碱、氨等有毒有害物质造成急性中毒导致人身伤亡;
爆炸:氢、煤粉、可燃气体等易燃、易爆物的爆燃、爆炸或锅炉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人身伤亡;
坍塌:厂房建筑、构筑物倒塌、灰场垮坝等造成人身伤亡;
其它伤害:除以上伤害以外的其它伤害。
第七条 应急资源概况
人员伤亡的应急过程主要以医疗救治为主要任务,所需的应急资源,有关单位要备齐、备足,包括应急救援人员、医疗救助人员、救护装备、急救药品、伤员运送车辆,通讯工具等,使受伤人员尽快接受医疗卫生机构的救治,保证救治及时有效。
第三章 应急准备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1. 各参建单位安监部的应急职责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指挥;
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人身伤亡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负责组织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组织人身伤害事故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2. 安委会办公室的应急职责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中向芜湖市安全监督局及华电国际安监处报告应急工作情况;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信息的编辑;
负责人身伤亡事故应急信息的发布;
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人身伤亡事故情况的询问;
协调与外部应急力量、政府部门的关系。
负责为人身伤亡事故应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3. 各参建单位工会
负责做好受伤人员家属的安抚、安置工作。
4. 其它有关部门
协助安全监察部做好应急力量、应急物资的调配和抢险工作。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不可缺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参建单位有关单位要明确各自救护装备、急救药品、伤员运送车辆、安全防护用具等应急物资的数量、性能和位置,明确维护、保管单位和人员,定期检查物资与装备,使物资与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管理人员名单,保证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动。
第十条 应急人员培训
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业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例如,窒息急救,灼烫、外伤救治等。
第十一条 通信与信息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者应急响应行动的部门都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建立事故现场的通信联系。
(2)准备数量充足的内线和外线电话,应急行动中,保障应急通信的畅通。
(3)备有一定数量无线通信设备和其他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对新员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生产现场或岗位潜在的危险和职业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了解人身伤亡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安委会与佛山人民医院签订互助协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受伤人员优先救治。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人身伤亡事故接警电话:;接到事故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事故的以下信息:
1、 事故的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2. 人员受伤严重程度、典型症状等,受困人员情况、人数等;
3.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4. 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备等;
5.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安委会办公室,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安委会办公室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开展事故分析和判断工作。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安委会办公室接到事故通报后,立即根据事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公司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确定该事故的响应级别。
1. 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公司部门级)
1) 不启动本预案,由事故单位进行应急处理;
2) 安委会办公室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做出初步准备,将事故情况通知安委会有关的领导;
3) 安委会办公室监督事故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4) 安委会办公室与事故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建立通信联系,密切关注事故应急工作的进展;
5) 按照日常工作流程参与事故处理工作,根据事故部门应急指挥部的报告和请求,负责协调和调配其它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应急物资。
2. 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或预期发展为Ⅱ级响应
2) 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启动,启动本应急预案;
3) 安委会办公室与事故应急有关的责任人员就位,安委会成员就位,事故应急部门全面启动;
4) 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并执行应急决策;
5) 与事故部门的应急指挥部和事故现场建立通信联系,取得事故应急的指挥权,对事故应急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地指挥和控制;
6) 指挥现场应急人员积极抢救伤员,并通知总经理工作部兼职医务人员进行现场救治;
7) 将伤员快速转送皖北总医院;
8) 按需要派出公司级现场协调组和专家组;
9) 协调财务部门,做好医疗费用支持工作;
10) 通知工会工作人员安抚和慰问伤亡人员家属;
11) 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调配事故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佛山市政府。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当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后,在1小时内向公司安监处报告,在2小时内向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应急结束后,在48小时内将事故应急工作情况总结后向省公司和佛山市政府汇报。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人身伤亡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进行动态的监测,并根据专家组提供的建议,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将各阶段的事态监测和初步评估的结果快速反馈给安全监察部,为整体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事故发生后,安委会负责事故信息的统一发布,指定一名管理人员作为该信息的唯一发布者,负责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接待伤亡人员家属的咨询,各单位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事故信息或发表对事故的评论。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现场安全防范措施、个体防护设备、现场安全监测等,保证应急人员免受事故的二次伤害。
第二十一条 抢险
本预案的首要任务是抢救受伤人员,使受伤、受困人员及时脱离事故现场并进行救助,寻找失踪人员,核对事故现场岗位人数、其他人员(如承包商、参观者等)。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进行。
人身伤害事故发生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 触电:发现有人触电,迅速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使用木棒、绝缘杆等工具使受害人脱离带电体。
2. 烧伤、烫伤:立即脱离致害物,迅速将衣物、鞋袜除去,保护、清洁创面,眼睛灼伤的要用流动的清水进行彻底清洗。
3. 创伤:先抢救,后固定,再搬运,并注意采取措施,防止伤情加重。
4. 中毒:应立即使伤员脱离中毒现场,已昏迷伤员保持气道通畅,转移到通风良好处,迅速判断引起中毒的有毒物质,及早对症治疗。
根据受伤人员伤情,迅速开展下一步的救治工作,防止延误救治时间。在对具体的事故抢险时,次生(二次)事故是严重威胁抢险人员安全的问题,如二次爆炸、触电、中毒等,所以要求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要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安委会办公室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实施交通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伤员家属等进入事故现场妨碍伤员救治,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
第二十三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安委会办公室对紧急情况的疏散区域、疏散距离、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安置。
第二十四条 医疗与卫生
应对受伤人员采取及时、有效的现场急救以及转送医院进行治疗,应急人员要及时提供受伤人员致伤原因,医疗救助人员必须了解相关伤害的救治特点。
对于急救和诊断应注意以下事项:
紧急救护要争分夺秒,就地抢救,动作迅速,方法正确。
要认真观察伤员全身情况,发现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用心肺复苏法就地抢救。
在现场紧急救护的同时,应与医院取得联系,请求给予救治的指导与帮助。在医务人员未到达前,或未送达医疗单位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
现场救护人员,在将伤员移交医疗单位时,必须将有关伤员的情况向医生作情况通报。
急救要点:
立即脱离致害物,脱离事故现场。
触电神志不清的病员应有专人监护,就地仰面躺平,防止气道梗阻,缺氧者给予氧气吸入,呼吸停止者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实行胸外心脏按压。
皮肤烧伤、烫伤的伤员应迅速将患者衣服除去,尽快清洁创面,并用清洁或已经消毒的纱布保护好创面,避免伤面污染;眼睛灼伤(化学药品)后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的清水进行彻底清洗。
骨折(特别是脊柱骨折)时,在没有正确地固定的情况下,除止血外包扎,应尽量少动伤员,以免加重损伤。
颅脑外伤,应使伤员采取平卧位,保持气道通畅,若有呕吐,应扶好头部和身体,使头部和身体同时侧转,防止呕吐物造成窒息;
发现溺水人员,设法迅速从水中救出,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坚持抢救。
有毒气体中毒,应立即将人员撤离现场,已昏迷伤员保持气道通畅,及时给氧,呼吸心跳停止者用心肺复苏法持续抢救;
请勿随意给伤员饮食,以免呕吐物误入气管;
置伤员于空气新鲜、安全清净的环境中;
防止伤员休克,特别要保护伤员心脏、肝、脑、肺、肾等重要器官的功能。
第二十五条 现场恢复
应急部门在人身伤亡抢险工作结束后,对参与人身伤亡应急的人员进行清点,使用的抢险物质与装备安排专人进行清点和回收。
第二十六条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安委员会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第五章 预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备案
本预案由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第二十八条 维护和更新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南海电厂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并提出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 制定与解释部门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三十条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2008年 5 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一条 现场预案
本预案对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处理进行了概括性说明,对于具体现场、具体类型的人身伤亡事故,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具体事故风险制定相应的现场预案,进行全面的处理。
第七章 附件
第三十二条 人身伤亡事故应急响应程序
第三十六条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摘录
第四十条 Ⅱ级响应是指公司系统发生的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已经或预期达到下列情
形之一:
(1)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预期为一般事故。
其他条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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