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编制目的
为了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财产损失,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自然灾害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防止灾害的扩大,根据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广东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电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湖北省电力公司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以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应急响应标准的自然灾害事故,即:自然灾害已经(或预期)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10万元及以上时,启动本预案。
第四条 与其它预案的关系
本预案为《南海电厂二期扩建项目总体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的专项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总体预案》使用。自然灾害发生后有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等,视灾情的发展程度按需要启动《南海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南海电厂工程项目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等。
第五条 工作原则
各参建单位在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
第二章单位概况
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
自然灾害的应急过程主要以倒塌现场的受伤人员的抢救、减少灾害损失、清理生产现场、恢复设备运行为主要任务,所需的应急资源主要包括应急组织机构(综合组、抢救组、医疗组、工程组、治安组、物资组、交通组、人员稳定组、专家组等工作组)、抢险救灾突击队员、抢险物资、抢险设施、设备备品、通讯工具、照明设备、医疗救助人员、救护装备、急救药品、食品、饮用水、交通车辆等。
与佛山市地震办公室、气象局保持密切联系,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及时了解灾害的变化情况,做好充分的应急准备。
第七条 危险分析
因为受所在的地理位置、地质结构、天气变化等自然因素的影响,安徽华电芜湖电厂的正常生产、职工的生活可能受到地震、洪水、台风、山体滑坡、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的影响。自然灾害风险主要如下:
由于地震、洪水造成厂房建筑、构筑物倒塌,设备、设施的倒塌;
由于暴风雨、台风造成的构筑物、支撑物倒塌,设备、设施的倒塌;
由于物体的倒塌、洪水、暴风、台风造成的人身伤亡;
由于地震导致管道破裂和设备、设施的损坏;
由于地震、洪水造成变、配电设备的损坏;
由于地震造成存放危险品的容器破裂,有毒有害物品泄漏污染环境;
由于地震、暴风雨、洪水造成生活设施倒塌或宿舍进水,导致财产损失;
因暴风雨造成电气设备绝缘降低引起线路跳闸,使系统中断;
由于洪水、暴风雨的侵袭造成人员淹溺。
第三章 应急保障
第八条 机构与职责
1. 参建单位工程技术部的应急职责
负责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
负责督促基层单位做好自然灾害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负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
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的演练。
2. 参建单位安全监察部的应急职责
配合工程技术部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对人为原因造成自然灾害事故扩大的各类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负责、组织自然灾害应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
3. 参建单位党群工作部的应急职责
做好受灾职工及家属的安抚、救助工作。
4. 参建单位物资管理部的应急职责
负责受灾单位急需的应急物资的供应,包括各种设备、备品、备件,救援机械、监测仪器、个体防护设备及其它保障物资。
5. 安委办的应急职责
自然灾害应急中向市政府及上级报告(汇报)应急工作情况;
负责自然灾害应急信息的编辑;
负责自然灾害应急信息发布;
负责接受有关部门对事故情况的咨询。
负责为自然灾害应急提供法律方面的支持。
第九条 物资与装备
应急物资与装备是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的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实施快速救援的可靠保证。公司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抢险救灾人员、抢险物资、抢险设施、通讯工具、照明设备(特殊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医疗救助人员、救护装备、急救药品、交通车辆的数量、性能和位置,明确维护、保管单位和人员,定期检查物资与装备,使物资与装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建立应急物资与装备清单,保障使用时能快速有效地调动。
第十条 通信与信息
在应急行动中,所有直接参与或支持应急响应行动的部门都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 建立应急指挥部门与有关单位的通信联系。
(2) 准备数量充足的内线、外线电话,在应急行动中保障应急通信畅通。
(3) 准备一定数量的移动电话或便携式无线通信设备作为备用通信系统。
第十一条 应急人员培训
对参与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的人员应加强本应急预案的学习,开展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抢险自救、抢险设施的正确使用、紧急救治、医疗护理、《运行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等内容的培训。
第十二条 预案演练
为检验本预案的有效性、可操作性,检测应急设备的可靠性、检验应急组织人员对自身职责和任务的熟知度,每两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需要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 员工教育
根据自然灾害的不同类型,对员工开展针对性抢险救灾教育,使其了解潜在危险的性质,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各种警报的含义和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要求。
第十四条 互助协议
南海电厂项目安委会与佛山市环保局、气象局、佛山市地震办公室、武警中队、佛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生产厂家签订互助协议。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十五条 接警与通知
1.自然灾害接警电话为工程技术部:白天(24小时)
2.工程技术部接到自然灾害报警后,应做到迅速准确地询问清楚灾害的以下信息:
11. 自然灾害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
12. 自然灾害的范围、严重程度;
13. 是否有人伤亡、严重程度等,受困人员情况、人数等;
14. 设备的损坏程度、财产的损失情况;
15. 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应对措施;
16. 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3.接到报警的部门如果不是工程技术部,接到报警的部门必须告知报警人员向工程技术部再次报警,同时,必须将掌握的报警信息立即通报给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接到自然灾害报警后,对报警情况进行核实,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到位,在最短的时间内向芜湖市政府询问自然灾害参数、预计灾害发展的趋势,开展自然灾害分析和判断,制定对策,做出反应。
第十六条 指挥与控制
1.工程技术部接到自然灾害通报后,立即根据自然灾害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公司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确定该自然灾害的响应级别。
2.自然灾害的响应级别为Ⅲ级响应
1) 工程技术部进入预备状态,为应急启动作出初步准备,将自然灾害情况通知公司有关的领导;
2) 与各有关单位保持通信联系,密切关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进展;
3) 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单位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3.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或根据佛山市政府预测发展为Ⅱ级响应
12) 工程技术部全面启动,启动本应急预案;
13) 工程技术部与自然灾害有关单位的责任人员就位,安委会成员就位,相关应急部门全面启动;
14) 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负责做出各项应急决策;确定各项指挥任务的指挥员,负责发布和执行应急决策;
15) 与公司各部门建立通信联系,取得自然灾害的应急指挥权,对应急工作的开展进行全面指挥和控制;
16) 抢救组人员迅速组织抢险救灾,清理现场,抢救职工和家属;
17) 工程组进行厂房、设备的抢险,对次生灾害源、灰坝险情排除和控制;
18) 物资组进行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接受外援,妥善安排好职工家属的生活;
19) 交通组保证救灾物资和伤病员的及时运送;
20) 人员稳定组进行职工、家属的情绪稳定工作;
21) 按需要派出厂协调组、专家组进行现场指导;
22) 根据受灾的具体情况,调配自然灾害应急体系中的各级救援力量和资源开展受灾现场的救援工作,必要时求助政府部门。
第十七条 报告与公告
当发生达到公司Ⅱ级应急响应级别的紧急情况后,在1小时向公司安全保卫部报告,在2小时内向佛山市政府自然灾害应急委员报告;自然灾害应急结束后,在48小时内将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情况总结后向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自然灾害应急委员会汇报。工程技术部负责向国网集团公司和佛山市政府报告。
第十八条 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自然灾害现场应急指挥部与佛山市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灾害的预计发展趋势,根据佛山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自然灾害的预测情况,快速反馈给安委会,为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 公共关系
自然灾害发生后,工程部与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的统一发布,各部门及员工未经授权不得对外发布自然灾害事故信息或发表对自然灾害事故的评论。
第二十条 应急人员安全
在应急救援过程中必须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现场安全监测等。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应急救援,保证应急人员免受次生和衍生灾害(如,火灾、中毒、二次坍塌、危险品泄漏等)的伤害。
第二十一条 抢险
本预案抢险的主要对象是人员、设备和财产,使受困、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助,使设备和财产的损失降到最低。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选取。
自然灾害发生后,根据总指挥命令,应急人员到达受灾现场的不同区域,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1) 对由于地震、洪水、台风、暴风雨引起的厂房倒塌,由抢险组人员迅速对受灾现
场进行清理,清除覆盖物尽快抢救(抢救过程中注意伤员的安全)伤员,由医务人员紧急救治、转送。
2) 工程组人员用机械设备清理现场,修复设备;物资组联系供应所需的备品配件,
恢复生产。
3) 生活区遭受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暴风雨等引起)侵袭时,抢救组首先
要抢救受伤人员,然后再清理受损的物品。如果抢险人员不足,请求市武警中队支援。
4) 交通组对抢救出的伤员进行紧急转送,并运送现场的物品、物资。
5) 工程组对灰坝险情进行排除和控制。如果垮坝机械设备不能满足现场的救援需要,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6) 人员稳定组做好职工、家属的稳定工作。
在交通不便或恶劣天气下实施救援时,要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和应急人员安全,在对具体的自然灾害抢险时,次生、衍生灾害是严重威胁应急人员的安全问题,所以要对可能发生的危险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
自然灾害事故抢险流程图:
第二十二条 警戒与治安
迅速组织保卫人员在自然灾害现场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自然灾害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第二十三条 人群疏散与安置
人群疏散是减少人员伤亡扩大的关键,对疏散的紧急情况、疏散区域、疏散路线、疏散运输工具、安全蔽护场所以及回迁等做出细致的准备,应考虑疏散人群的数量、所需要的时间及可利用的时间、环境变化等问题。对已实施临时疏散的人群,要做好临时安置。
第二十四条 医疗与卫生
自然灾害医疗组迅速进行现场急救、伤员转送、安置,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并做好全公司范围的防疫和消毒工作。
第二十五条 现场恢复
在恢复现场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根据现场的破坏情况,检查检测现场的安全情况,制定相关的安全措施,对设备的具体受灾部位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第二十六条 应急结束
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安委会批准,由现场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第五章 预案管理
第二十七条 备案
本预案由南海电厂工程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备案。
第二十八条 维护和更新
南海电厂项目工程技术部负责修改、更新本预案,由南海电厂项目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本预案每年评审一次,提出的修订意见报安委会批准。
第二十九条 制定和解释部门
工程技术部负责制定和解释本预案。
第三十条 实施时间
本预案由2008年 5月 1 日起开始实施。
第六章 专项应急处置预案
第三十一条 现场预案
本预案对安南海电厂的自然灾害应急处理进行了概括性的说明,对于不同现场的具体类型的自然灾害,各单位应根据具体自然灾害的风险制定相应的现场预案进行全面的处理。
第七章 附件
第三十二条 自然灾害应急响应程序
自然灾害应急流程图:
上一篇:建设工程质量应急预案
下一篇:建设工程抗洪抢险防汛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