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政府应对各类电镀企业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保持和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电镀行业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在处置突发事件期间,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科学指挥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2.2依法规范。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与实施,应当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与有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符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体现政府应急管理的主导作用。
1.2.3资源整合。按照条块结合、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立足现有人力、技术、物资和信息应急资源,科学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1.2.4预防为主。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提高全社会防范电镀行业事故灾难意识,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做好应对事故灾难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救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组织和培训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在应急准备、指挥程序和处置方式等方面,实现平时预防与突发应急的有机统一。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公告2003第2号)、《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等规定,编制《市安监局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镀的生产和电镀材料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瑞安市安监局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副总指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指挥部成员: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危化品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人及专业人员。
2.1.2指挥部职责
2.1.2.1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有关电镀行业事故灾难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的汇报,分析有关事故的重要信息、发展趋势;
2.1.2.2审议、决定电镀行业事故应急救援中的重大事项,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市各类电镀行业事故应急处置机构;
2.1.2.3决定启动预警和市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2.1.2.4负责组织市安监局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2.1.2.5检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身及社会财产安全的法律和政策,及时协调应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1.2.6审议、决定电镀行业事故灾难现场处置与救援方案,指挥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2.1.3指挥部成员职责
副总指挥职责:协调开展抢险、救援和善后工作;负责向市政府、温州市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传达上级领导关于事故抢险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科:牵头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参与事故现场处置工作。
危化品监督管理科: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分析事故发展趋势,对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和警戒,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监控
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要加强对全市电镀企业特别是130家剧毒品使用企业的监管工作,尽快完成剧毒品使用单位的登记备案工作,建立完善的监控体系。同时,应敦促电镀企业建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
3.2预警信息报送
有关科室接到个人、企业、安全监察中队、110报警电话、12345市长公开电话审理中心、其他部门或市民的电镀行业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马上向安监局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副总指挥报告,副总指挥要向总指挥报告,总指挥向市政府有关领导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救援程序
4.1.1发生电镀行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安监、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有关部门在接报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1.2事发地基层组织要进行先期应急处置,拨打报警电话,组织群众自救互救,组织人员疏散,迅速控制危险源,抢救受伤人员。
4.1.3市安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做好指挥、协调工作,有关科室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组织分工救援。
4.1.4市安监局电镀行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告,请求市应急救援指挥部给予支援。
4.2事故现场应急基本措施
电镀行业事故主要有氰化物中毒、腐蚀品灼伤和火灾三大类。其中以人为操作失误或设备老化引起的中毒和腐蚀品泄漏最为常见。
针对以上不同的事故类型,应采取不同的应急措施。主要措施包括:服药、冲洗、隔绝、堵漏、稀释、中和和灭火等。
4.2.1氰化物中毒应急救援方案
如果皮肤接触该物质,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对少量皮肤接触,避免将物质播散面积扩大,注意接触者保暖并且保持安静;如果眼睛接触该物质,应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吸入、食入或皮肤接触该物质可引起迟发反应。
吸入高浓度氰化氢气体或吞服致死量氰化钠(钾)后可引起猝死。非猝死者根据中毒的轻重程度可分别表现为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进而呼吸困难,并有胸闷、心悸、头痛、恶心、呕吐,可见心率增快,皮肤黏膜呈现鲜红色。随即出现强直性和了发性抽搐,甚至角弓反张,如不及时抢救,患者错迷加深、血压骤降、呼吸浅而不规则,出现紫绀、反射消失,很快呼吸先于心跳停止而死亡。
氰化物中毒的抢救方法如下:
(1)将吸入中毒者搬至空气流通处,有条件的可给予吸氧。
(2)服者应立即催吐,可用筷子、手指等刺激咽喉诱发呕吐,以减少胃里存留的毒物。
有条件的,在催吐后可用1:2000~5000高锰酸钾或5%硫代硫酸钠溶液反复洗胃。
(3)若中毒者的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但千万不能用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免抢救者中毒。在上述处理的同时,应尽快将中毒者送往就近的医院抢救。
急性中毒具体治疗措施为:
(1)使患者迅速脱离中毒现象,脱去污染衣物,同时冲洗污染皮肤;
(2)立即将1~2支亚硝酸异戊酯放在手帕中压碎,给患者吸15分钟,间隔2~3分钟再吸一支。
4.2.2腐蚀灼伤的应急救援方案
4.2.2.1强酸
皮肤沾染硝酸、硫酸或盐酸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用小苏打(碳酸氢钠)肥皂水洗涤,必要时敷软膏;溅入眼睛时,应用温水清洗,再用浓度为5%的小苏打溶液或硼酸水洗;进入口内,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服大量冷开水催吐,或用氧化镁悬浮液洗胃;呼吸中毒时,应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清新处并注意保护体温,必要时应吸氧。
4.2.2.2氢氟酸
其蒸汽对眼、皮肤均有刺激作用。氢氟酸滴落在指甲上呈灰色或青色斑点。皮肤接触低浓度的氢氟酸,当时疼痛感不明显,但数小时后逐渐加剧。因此,初见易忽视而耽误治疗。氢氟酸浓度在0.03%时,对皮肤有刺激作用。20~60%时可引起灼伤,当浓度达到98%时,可立即引起疼痛感。因此,氢氟酸灼伤如不及时处理,会造成治疗的组织坏死并可能损及骨组织。
处理方法:首先立即用石灰水饱和碳酸钠溶液或自来水冲洗15~30分钟;其次,用饱和硫酸镁溶液浸泡以促进恢复,防止组织坏死。若灼伤部位已形成水疱,应切开后用30%葡萄糖酸钙盐水溶液浸泡;浸泡后,在灼伤硬结下应注射葡萄糖酸钙以形成氧化钙保护膜,起到止痛和控制破坏作用。但手指足趾灼伤时切勿注射过多的葡萄糖酸钙,以防止局部组织坏死;此外,局部灼伤可敷氧化镁与20%甘油混合的糊状膏。如已形成溃疡或水疱,或浸透甲床,可切开。必要时将指甲剥离或做局部切除,用弱碱溶液浸泡后再敷以氧化镁油膏。
4.2.2.3强碱
接触皮肤时,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务必要冲洗的彻底干净。用水冲洗前禁用中和剂,以免产生中和热加重灼伤。或用硼酸水、稀醋酸冲洗后涂氧化锌软膏;触及眼睛时,应用温水冲洗后立即送医院治疗;吸入中毒者应移至空气清新处,严重着立即送医院治疗。
4.2.3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救援方案
先控制,后消灭。针对危化品火灾的火势发展蔓延快和燃烧面积大的特点,积极采取统一指挥、以快制快,堵截火势、防止蔓延,重点突破、排除险情,分割包围、速战速决的灭火战术。
扑救人员应占领上风或侧风阵地。
进行火情侦察、火灾扑救、火场疏散人员应有针对性地采取自我保护措施。如佩带防护面具,穿戴专用防护服等。
迅速查明燃烧范围,燃烧物品及其周围的品名和主要危险特性,火势蔓延的主要途径,燃烧的危化品及燃烧物是否有毒等情况。
正确选择适当的灭火方法。若是属于电气火灾,应先关闭电源开关,再用干粉灭火器扑救;若是柴油着火,应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不可用水,但可以用水冷却油桶和周围的易燃、可燃物;若是硫酸化学反应而引起火灾,应注意不可用水扑救,以免混合放热,应用消防沙灭火,并防止液体流淌;其他酸类,若泄漏较小,可以采取大量稀释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对有可能发生爆炸、爆裂、喷溅等特别危险需紧急撤退的情况,应按照统一的撤退信号和撤退方法及时撤退。(撤退信号应格外醒目,能使现场所有人员都看到或听到,并应经常演练)。
火灾扑灭后,仍然要派人监护现场,消灭余火。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协助公安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责任。
5.有关联系电话
火警——119公安——110
医疗救护——120市安监局——65812700
6.附则
6.1本应急预案管理单位为瑞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每两年修订一次,必要时及时修订。
6.2本预案与《瑞安市安监局化工行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一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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