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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电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2010-05-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 为及时、有效而迅速地处理地震灾害对电力生产造成的影响,降低因地震灾害对电网所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减轻因地震灾害对我公司可能造成的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的通知,制定《锦州热电公司地震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以“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为原则,结合《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内容和有关实施细则进行制定。

  1.3 本预案适用于锦州地区发生地震的危急事件时使用。

  1.4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应修定一次。

  2 概况

  2.1 地震灾害是指因地震对发电厂现场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对发电厂厂房、发电设备等造成损坏,影响发电设备正常出力。

  2.2 锦州热电公司现有装机容量为2×300MW,隶属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址位于城市东偏北部的大齐屯、郑家屯、小齐屯之间区域。整个厂区占地488312M2,(其中厂区307333M2,生活区140000 M2)全厂职工人数约182人。生活区位于厂区东南角,西侧是变电站,东侧是山。 生活区建有食堂、车库等,均按照规范要求的7度烈度进行设防。

  锦州属华北地震区,处于相对宁静的地质环境,断裂构造不太复杂,比较稳定。但邻近地区均有强震带通过,对锦州均有影响。

  锦州地区历史上无强震记录,现代地震活动表明,发生的破坏性地震对厂址所在区的烈度影响不大于6度。

  址位于地质构造相对较稳定的地块,厂址及附近无全新活动断裂通过。距离厂对较近的双羊店─杏山断裂,其距离厂址大于5km。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01)及《火力发电厂岩土工程勘测技术规程》(DL/T5074-1997)中有关规定,断裂对厂址的区域稳定性不会产生影响。根据现场调查,厂址区无泥石流、滑坡、崩塌、采空区等不良地质作用。厂址均处于较稳定地段。

  本单位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做好保人身安全、保厂用电、防

  止发生全厂停电事故,对本地区的抗震救灾、电网安全运行和保

  社会稳定均有着重大意义。

  2.3 我厂电气主系统电压等级为220kV,接线方式为双母线。

  锦州热电厂电气主接线正常方式分析1: 若发生热南一、二线双回线同时掉闸,则机组掉闸,220kV系统全部停运,从而发生全厂停电事故。10KV开闭站、柴油机电源可以作为我厂事故状态下备用电源。

  3 应急预案内容

  3.1 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 组织机构

  3.1.1.1 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    员:

  3.1.1.2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副  组  长:

  常务副组长:

  成 员:

  3.1.1.3 应急事件办公室

  主任:

  成员:

  3.1.1.4 应急小组

  网控运行应急组:

  单元运行应急组:

  一单元:

  二单元:

  三、四单元:

  发电设备抢修应急组:

  工程抢险应急组:

  物资保障组:

  后勤、医疗保障组:

  消防保安组:

  安全保障组:

  通讯保障组:

  3.1.1.5应急通讯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

  安监部部长:     副部长:

  火警 :

  医院院长:     副院长:

  医院门诊:

  厂总机:

  厂部值班 :

  3.1.2职责

  3.1.2.1 应急救援指挥部

  (1) 在地震灾害发生后,根据受灾情况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全厂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如果出现设备损坏、全厂停电等情况,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尽快恢

  复送电和将机组并网运行。

  (2) 负责向中国大唐发电集团公司报告本厂的受灾情况和灾后人员救治及设备修复情况。负责与市防震减灾指挥部联系,接受市里统一调度。

  (3) 负责灾害发生后,对厂区、生活区灾情调查;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厂房受损情况、设备受损情况。(生活区和生产在一起的)。

  (4)组织和提供事故恢复所需要的备品备件。组织事故恢复所必需的挖掘、运输车辆。组织实施灾后恢复所必须采取的临时性措

  施。

  (5)完成灾后(人员伤亡情况、设备损坏情况、经济损失情况和处理经过) 调查报告的编写和上报工作。

  3.1.2.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负责事件时的生产指挥,协调各应急小组行动,组织救援工作。

  3.1.2.4 应急事件办公室负责

  对生产建(构)筑物的日常管理工作,当灾害发生后,参加抢险工作。

  3.1.2.5运行应急组

  负责运行设备的监视、隔离、紧急避险操作和震后检查、启动恢复工作;负责汇报运行工作人员的安全状况和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3.1.2.6发电设备抢修应急组

  负责组织震后生产设备的抢修工作。

  3.1.2.7工程抢险应急组

  负责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震后房屋建筑设施的维修,照明、水源等生命线恢复工作,为人员搜救、治疗创造条件;负责震后建、构筑物的修复方案的技术审定和实施。负责组织震后废墟清理、人员搜寻和安置等工作。

  3.1.2.8 物资保障组

  负责救生抢险物资、生活保障和生产应急物资的贮备、应急调配和补充。

  3.1.2.9 后勤、医疗保障组

  负责震后全厂职工安置、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各种急救、运输车辆的保障。负责震时人员的医疗救护及疫病防治工作。

  3.1.2.10 消防保安组

  负责震前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保护、安置和震后火灾、危险品泄露等事故处理。

  3.1.2.11 安全保障组

  负责震后全厂保卫、秩序维护和抢险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赈灾的情况。

  3.1.2.12 通讯保障组

  负责震后通讯系统抢险、恢复工作,确保调度电话和蜂窝电话畅通,贮备对讲机,保障指挥系统畅通。

  3.2 危急事件的预防

  3.2.1日常管理应排查危房,新建建(构)筑物应符合抗震设计要求。

  3.2.2保持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络。

  3.2.3做好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3.2.4主、联变周围不得有高空坠落物。

  3.3 应急预案的启动

  3.3.1灾情发生后,指挥部宣布应急预案启动。各就各位,组织灾后的应急处理。

  3.3.2各应急组要确定灾后处理的重点和中心,应以救人和尽快恢复供电为重点。

  3.3.3各部门各单位的领导和技术人员要群策群力,要顾全大局,针对受灾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人为原因扩大灾情。

  3.3.4在灾情发生后,立即判明受灾情况(包括人员伤亡情况、厂房受损情况、设备受损情况),在通信手段有保障的前提下,值长多与调度联系,汇报受灾情况和人员、设备损失情况,请求调度援助。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应急小组迅速在地道桥南侧广场搭建临时抗震棚作为指挥部,厂应急事件领导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挥部所在地点,并立即着手组织生产自救。

  3.4.2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各应急小组迅速在文化广场、运动场等空旷地带搭建临时抗震棚,作为人员安置地点,防止余震对人员的伤害。

  3.4.3通信联系电话按本厂下发的电话号码簿执行。在灾情发生后,通信应急小组应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确保通信畅通。

  3.4.4地震灾害发生后,医疗急救应急组应迅速赶赴生产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并迅速将受伤人员转至抗震棚内临时医院进行治疗。

  3.4.5地震中,发电设备受损后,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隔离故障点和受损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设备,发电设备抢修应急组应迅速组织人力抢修受损设备,以便尽快恢复故障设备。

  3.4.6如果由于受伤原因,运行值班人员严重不足,则应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必要时安排以前曾在运行岗位工作过的其他人员进行运行值班工作,以保证运行值班工作的正常进行,保证发电设备的连续运行。

  3.4.7在地震中,如果厂用电失去,则联系区调向厂内送电,恢复厂用电。

  3.4.8当生命线工程受到震害时,各应急小组应紧急组织抢修,保证通信畅通,尽量保证供生活用电、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

  3.4.9当有次生灾害发生时,消防救援组应首先紧急组织进行救援行动,尽最大可能减少连锁灾害。有效控制地震次生灾害的发生和扩展。

  3.4.10安全保障组根据指挥部下达命令,加强现有岗位治安值勤工作,并及时派出人员加强重要部门保卫工作:如财务、物资、生活水源和抢救现场等,防止混乱事件发生。

  3.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5.1各单位生产人员、后勤保障人员在地震灾害发生后,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情况下要坚守本职岗位,尽量保证生产、生活秩序正常进行。

  3.5.2根据实际情况做好震后的恢复重建工作。

  3.5.3居委会要及时做好宣传工作,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商品供应和食品供应。

  3.5.4保安应急小组要布置安排好人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消防应急小组要随时准备进行救险工作。

  3.5.5根据灾后恢复情况,由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处理情况的终止,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状态。

  3.5.6医疗急救应急组做好厂区、生活区的消毒、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