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放炮事故应急预案

2010-05-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1)放炮时联线方式不准确,发生残炮、哑炮事故。

  (2)处理残炮、哑炮方式不准确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3)放炮过程中人员撤离距离短,发生伤亡事故。

  (4)放炮时不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三保险、制度造成人员伤亡事故。

   严重程度:重大。

  2、应急处置工作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

  2.2统一指挥原则

  矿成立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证抢险工作快速、有序的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是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的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事故发生后,矿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险。

  (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组织有关单位、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响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分级处置原则

  根据事故发生的级别,实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事故处置指挥部

  事故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3.2矿事故救灾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采掘矿长、安监站长、救护队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采掘矿长、安监站长、救护队、技术科长,通风工区区长、机电科长。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技术专家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长、调度室主任。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险与救灾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险过程中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4)物资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供应部长。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治安保卫组:

  组长:治安保卫部长

  成员: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矿医务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运搬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7)信息发布组

  负责人: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到媒体和公众舆论。

  (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物资供应部、调度室、机电科、调度室通讯组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定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工作。

  (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工会、党政办公室、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金善后处理。

  3.3部门职责

  (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②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响应的准备工作。

  ③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时间和地点,灾害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④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照指挥部命令和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⑤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⑥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⑦按指挥部的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⑧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⑨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他任务。

  (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②接受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③保证事故抢险需要的车辆。

  ④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②按照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③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④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⑤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矿医务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5)物资供应部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6)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①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②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④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⑤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7)财务部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8)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9其它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危险源监控方式方法

  加强对放炮智能巡检系统管理,严格检查放炮正规操作程序,加强放炮员的培训,每月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全体放炮员实行例会制度。

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和三保险制度,实行放炮时空卡管理,对放炮过程及操作程序严格控制。

  通防专业人员每天对井下放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1.2采取措施

  (1)加强放炮员队伍的建设,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爆破合格证,方可从事爆破工作,爆破(包括运输)人员必须熟悉爆破材料性能及《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每年对有资格的放炮员签订放炮员合同。

  (2)爆破工必须依照说明书进行定、爆破、严格作业规程施工,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保险”制度。

  (3)使用放炮智能巡检系统,对放炮规程加强监测监控。

  (4)对失效的炸药和未经电阻检查、编号的雷管拒绝领取。

  (5)炸药、雷管做到分装分运,在火药峒室存放做到入箱上锁,火药峒室必须在警戒线以外顶板完好、支架完整的安全地点。

  (6)装配引药前,必须按一次爆破所用炮泥量准备好炮泥,灌好水炮泥。爆破前后冲刷爆破地点30米范围内积尘,并开启水幕。

  (7)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爆破器材领退、存放、引药制作、联线、封泥、爆破和拒爆处理等有关规定,严禁乱扔乱放。

  (8)防止爆破母线破皮、明接头,及时检查母线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处理。

  (9)严格执行爆破工时控卡片制度或智能爆破管理系统。

  (10)严禁定炮和打眼等其它工作同时作业,严禁擅自反向定炮。

  (11)坚决抵制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在不具备爆破条件时,有权拒绝装药、爆破。

  4.2预警行动

  发生放炮事故后,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自救和互救,并采取电话或其它形式向矿调度室汇报。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告与通知程序

  5.1.1报告程序

  现场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用电话方式向调度室(党政办公室)、安监部门,由值班人员向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汇报或本单位进行汇报,主要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立即下达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类别、性质、经过。

  调度室电话:9

  (2)矿内事故汇报程序: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医务室(安排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调度室派专车送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并带急救药品,必要时医务室救护小组由调度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站(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调度室、提升井口(包括运输平巷专用人行车或斜井猴车好在候车点及物料的装运工作)→110救护车(提升井口、运送伤病员)

  (3)向新泰市煤炭局等上级部门汇报程序:

  (4)信息上报

  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必须及时汇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由新泰市煤炭局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死亡1~2人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6小时内) 。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③事故发生的地点

  ④事故类型

  ⑤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

  ⑥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⑦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

  ⑧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5)信息传递

  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值班电话:7222956

  新矿集团救护大队值班电话:7832191、7872381。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泰安市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值班(传真)电话:6991585

  5.2向外求援的方式

  求援联系方式一般为电话,当发生事故通讯不通时,可以采用敲击管路、大声叫喊等方式与救援人员进行联系。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灾害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事故应急相应级别分为四级:

  (1)Ⅰ级(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Ⅱ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Ⅲ级(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Ⅳ级(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应急程序

  (1)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相应程序。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组织抢险;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

  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2)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3)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

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4)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报告。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5)应急行动

  总指挥下达应急指挥部领导关于抢险救援的指导意见,各工作组立即执行抢险救援工作。

  (6)扩大响应

  在启动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实救过程中仍确定事故未能有效控制时,应立即向上级政府部门提出启动上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事故处置过程中,应每隔4小时续报一次。

  必要时,有总指挥下达向上级请示协调或增援命令。

  6.3处置措施

  6.3.1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后,迅速组织抢险施救、保护职工、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行动。并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报告处置情况。

  6.3.2统一指挥

  (1)总指挥接到汇报和到达现场后,统一指挥抢险救援工作。

  (2)现场各工作组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配合使用应急资源。

  (3)总指挥作出保护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及控制事态必须的各种决定,尽一切力量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总指挥根据事故严重程度,作出事故应急范围、应急启动程序等相应决定。

  (5)指挥部为现场处置工作组之间建立畅通有序的协调配合机制

  6.3.3处置措施

  (1)发生放炮事故后,人员积极组织自救、互救,同时加强放炮地点的支护,并立即向调度室进行汇报,由矿汇报救护大队组织人员抢救救灾。

  (2)放炮地点一旦发生事故,人员应首先检查爆炸的发生的具体地点的通风、瓦斯和巷道支护情况,根据事故发生后严重程度作出判断,并根据事故地点的情况进行自救互救,若位于事故地点的回风,立即佩带自救器,尽快绕最佳路线进入进风,再沿进风路线,并立即将事故现场具体情况向调度室和工区值班人员汇报。

  (3)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调度室根据发生事故后必须召集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表,通知有关领导。通知各个单位值班人员。

  (4)最先到事故现场领导要担负起现场总指挥的职责,首先通知受灾区域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受灾区域的人员要立即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按照避灾路线撤到新鲜风流中,如果无法撤离,戴好自救器,寻找安全地点等待救援,同时通知矿山救护队立即救援。

  (5)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不能立即进入事故地点,而应首先事故现场的情况。只有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考虑对事故现场进行侦察,只有现场情况确定行动方案。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序号    备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Ф65mm消火水龙头    米    6    

  2    消防锨    张    300    

  3    麻袋    条    100    

  4    Ф65mm普通消火水抢    支    2    

  5    16×75镙栓    公斤    10    

  6    3寸胶圈    付    37    

  7    3寸快速接头    付    37    

  8    6寸胶圈    付    10    

  9    6寸快速接头    付    10    

  10    18″管钳    把    2    

  11    救生绳    根    4    每根绳长20米

  12    刀锯    把    2    

  13    伸缩梯    付    1    

  14    10升清水灭火器    台    10    

  15    CO2灭火器    台    10    

  16    8kg干粉灭火器    台    10    

  17    1211型灭火器    台    4    

  18    灭火岩粉    吨    0.5    

  19    石棉毯    块    4    

  20    风筒    节    50    Ф600mm

  21    水泥    吨    1    

  22    Ф159mm钢管    米    100    

  23    Ф75mm钢管    米    500    

  24    Ф75mm胶管    米    300    

  25    Ф52mm胶管    米    500    

  26    Ф500mm伸缩风筒    米    150    

  27    Ф15mm胶管    米    100    

  28    安全带    条    5    每条长20米

  29    绳梯    付    2    

  30    砖    块    600    

  31    砂子    立方米    1    

  32    方木    立方米    2    

  33    木板    立方米    5    

  34    铁钉(2″、4″)    公斤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