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王家寨煤矿特种设备概况
我矿在特种设备管理方面虽然未出现大的灾害事故,但是由于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分散、使用单位较多、不便于管理,也存在事故发生的可能,为了防止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专业管理,明确矿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重点抓好电动葫芦、吊车、叉车、装载机、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管理。
严重程度:以上类型事故,均可造成人员伤亡。给矿井带来巨大经济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及时向王家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根据指挥部总指挥的命令,在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救援力量,落实责任,科学组织,保障抢险救援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 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3.2.1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3.2.1.1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3.2.1.2现场处置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2.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监站长、通风工区区长和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1.2.3生产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1.2.4物资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 员: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1.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保卫部部长为副组长
成员:矿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1.2.6医疗抢救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卫生室、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运搬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2.1.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煤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2.1.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2.1.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由工会、纪委、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3.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3.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副总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3.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3.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机电专业各部门及有关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3.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3.3.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3.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9机电科: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0事故单位:尽快排除故障,恢复设备运行,查清在现场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3.3.11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日常工作中对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避灾培训教育,完成其有关任务。
3.3.12 经营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3.13治安保卫部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3.3.14调度室通讯组: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3.3.15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16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3.17卫生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避免行车事故措施:行车管理单位加强行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行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行车司机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各类保护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车处理,起吊大件不得超过规定重量,所用绳套符合规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线不得有人,并有专人调度,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行车的运行安全。
避免电动葫芦事故措施:电动葫芦管理单位加强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电动葫芦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电动葫芦操作人员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各类保护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运处理,起吊大件不得超过规定重量,所用绳套符合规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线不得有人,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电动葫芦的运行安全。
避免吊车事故措施:吊车管理单位加强吊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吊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吊车司机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制动装置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车处理,起吊大件不得超过规定重量,所用绳套符合规定,起到件下及行走路线不得有人,并有专人调度,吊车行驶期间司机要注意力集中,严禁超速行驶,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吊车的运行安全。
避免叉车事故措施:叉车管理单位加强叉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叉车司机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叉车司机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制动装置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车处,叉运大件不得超过规定重量,大件的体积及高度不得超规,重心要稳,车行驶期间司机要注意力集中,严禁超速行驶,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叉车的运行安全。
避免装载机事故措施:装载机管理单位加强装载机司机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装载机司机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装载机司机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制动装置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车处理,装运大件及物料不得超过规定重量,大件的体积及高度不得超规定,重心要稳,装载机行驶期间司机要注意力集中,严禁超速行驶,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装载机的运行安全。
避免锅炉事故措施:锅炉管理单位加强司炉工及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司炉工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司炉工司机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炉处理,锅炉要在额定压力下运行,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锅炉的运行安全。
避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事故措施: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单位加强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管理或维修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管理及维修人员的素质及责任心,管理及维修人员持证上岗,按照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的要求,坚持正规操作及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及时发现运行中的隐患并处理,确保在完好状态下运行,存在重大隐患时必须停用处理,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要在额定压力下运行,按规定联系上级部门进行定期鉴定,确保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运行安全。
4.2 预警行动
预警的条件:现场有人员伤害及伤亡时,即可发出预警。
预警的方式:预警的方式为人员声光预警。
预警的方法:预警方法为电话通知及现场呼救。
信息发布程序
当事故突发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单位、机运部、矿调度室汇报。
5 信息报告程序
5.1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为声光报警
5.2确定现场报警方式(电话、信号等)
报警方式为直通电话、座机及手机联系
5.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6066 6095 6096
调度室 电话 9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7222956 13953830871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总工(张伟):13562829869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周庆进):13953810619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志斗):13953840422
泰安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6991585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值班电话: 0531—85686222,
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值班电话:0531—85685581
5.4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现场人员向工区值班人、调度室、机电科汇报,由值班人向矿领导、分管领导汇报,由矿领导决定下达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命令。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电话汇报,请示是否向更高一级部门汇报。
6 应急处置
6.1 响应分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Ⅱ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Ⅲ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Ⅳ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 响应程序
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的应急响应程序按过程可分为接警、响应级别确定、应急启动、救援行动、应急恢复和应急结束六个过程。
(1)接警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做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应急程序:
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并在1小时内向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王家寨煤矿应急预案。
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并启动本预案。
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执行Ⅰ级应急响应,指挥部所有人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调集相应的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内,事故信息报送,泰安市政府、新泰市政府、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新泰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总局。积极响应国家总局、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入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事故处置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技术支持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时,向应急处理指挥部请示实施更高级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事故处置、救援行动结束后,进入临时应急恢复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事故后期处理、事故分析、人员清点和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应急处理指挥部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6.3 处置措施
6.3.1 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时,按以下程序进行操作:
(1)现场人员采用呼喊、电话通知、敲击物品等方法通知其它人员取得帮助,并将设备电源停电。
(2)对现场受伤人员进行施救。同时向医院求援,对现场受伤人员采取临时包扎和止血等操作。人员器官或肢体如果受伤脱离躯干,应对受伤部分采取保护措施,以待后期再植。
(3)如人员被设备卡住,应采取有效措施,脱离卡阻,
(4)救护车来到后,由医护人员对伤员施救。
6.3.2事故现场处置工作人员抢修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的规定,以防事故的扩大和二次发生。
6.3.3如发生火灾时,在岗人员应立即对初起火源进行扑救,运用灭火器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应注意: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火点二米位置对准火源扫射。断开有可能使火灾扩大或危机人生安全的开关和设备。当火势未能得到控制时,立即汇报调度室,联系消防部门请求支援。当威协胁到工作人员安全时,要紧急疏散现场工作人员,扩大隔离范围。火灾扑灭后,抢修人员尽快排除事故、恢复送电。灭火后,应立即组织进行事故现场的隔离和保护,并进行厂房抽排风,确保事故处置人员恢复送电的安全。
6.3.4制定恢复实施方案,先逐步恢复未受损伤的部分设备。
6.3.5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7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救援物资和装备由后勤保障组负责。由医院管理和维护
物资与装备 数量 存放地点
救护车(辆) 矿卫生室1辆 矿卫生室
担架(付) 5 矿卫生室
夹板(付) 10 矿卫生室
氧气(瓶) 矿卫生室10瓶氧气 矿卫生室
急救箱 5 矿卫生室
床位数 5张 矿卫生室
防护服、工作服 10套 矿卫生室
手套 10双 矿卫生室
呼吸保护装置 5套 矿卫生室
机械伤人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1 事故特征
发生机械伤人事故时,危害程度表现在对人体伤害方面,会出现重物或设备零部件脱落、坠落等对人体的冲击伤害,设备运转对人体造成的碰伤、挤伤、电伤等。对人体伤害往往较严重。对物体的损害、损失较大。可能危机周围的设备、器材、易燃易爆物品等。
2 应急组织与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以矿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单位组成。指挥部下设九个小组:即现场指挥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物资供应组、警戒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发布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在统一指挥下,实行分口负责,各尽其责进行应急救援处理行动。
应急组织体系图
2.2 指挥机构及职责
在发生生产事故时,成立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2.2.1现场指挥组
组 长:机电矿长
成 员:机电科长、运转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2)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3)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2.2.2抢险救灾组
组 长:安全矿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安监站长、生产技术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具体职责:
(1)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快速制定矿山救护队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3)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4)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2.2.3技术专家组
组 长:总工程师
成 员:技术科长、机电科长。
具体职责:
(1)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2)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3)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2.2.4物资供应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员:机电科长、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3)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2)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2.2.6医疗救护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矿卫生室、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2)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3)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4) 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2.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2)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媒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3)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2.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2)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2.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工会主席、治安保卫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理;
(2)负责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3)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2.3有关人员及单位的职责
2.3.1矿长: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及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批准预案的启动与终止,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3.2生产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的人员,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材料设备,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2.3.3机电矿长:是所属管辖内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全权指挥者。在机电科长及有关部门协助下,制定事故的处置计划。
2.3.4总工程师: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2.3.5机电科长:是现场处理机电事故应急的指挥者。在各部门协助下,现场处理事故。
2.3.6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在不妨碍事故单位有效工作的原则下,参加抢救事故应急的指挥工作,并根据需要从矿所属单位调动人员、设备和器材等物资。
2.3.7安全矿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应急措施及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2.3.8调度室:及时准确的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整理抢险救援命令,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9机电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完成其有关任务。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2.3.10运转工区:尽快排除故障,恢复主扇运行,根据入井人员领取的矿灯、自救器编号和安监站提供的打卡记录,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2.3.11通风工区区长、技术科长。协助机电矿长负责事故现场处置,并准备必要的图纸、资料,日常工作中对各专业人员组织进行避灾培训教育,完成其有关任务。
2.3.12 经营管理办公室主任、物资供应部长、党政办公室主任、财务部长。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负责材料准备、计划到位情况的落实,外协单位协调,外来救助人员安置情况,保障资金投入 及时。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2.3.13治安保卫部长、矿卫生室主任。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伤病员的及时救助。
2.3.14调度室通讯组:确保指挥部门与各地点电话畅通,并在较短时间内将电话延至距事故点最近的地点,以便调度室同现场随时取得联系,确保井上下通讯畅通。
2.3.15党政办公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16安监站: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等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2.3.17医务室: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应急处置程序。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根据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及现场情况及时向本单位值班人员及调度室汇报,并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3.2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分析人员受伤情况:伤害到何种程度,是否正在加大伤害,是否正扩大伤害,伤情是否正在恶化。撤除可能影响范围内的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救援人员进入现场后,要本着先救人后救设备的顺序进行抢救,在救助人员时,要先采取防止危险源继续危害的措施,上方是否有坠物可能,现场是否有裸露电线,电源是否停电,现场是否有有害气体,对受伤人员要进行现场紧急脱离危险源,就地伤情处理,再送往医疗场所施救的步骤进行急救,对伤员的救助视伤情采取措施,流血部位紧急止血,窒息者采取人工呼吸措施,脊椎骨折者不要轻易搬动,要积极协助救援人员采取行动
(2)分析设备破坏情况:设备破坏的程度是否损害附近其他物品和设施,和危害的物品是否需紧急抢救,损害是否正在扩大,灾害是否正在蔓延,危及到设施、物品、易燃易爆、高压容器等是否已转移。转移可能影响的器材,现场的设备、器材要采取防止继续扩大危害程度,后复位的顺序进行,分析现场急救所需设备物品等。并命令有关单位准备所需物资,决定是否使用吊车、叉车及千斤顶。
(3)现场如果出现火灾,是否采取了灭火措施,根据灭火进展情况,现场及周围灭火器材的分布状况等,决定是否向119求救。。
(4)分析现场是否出现人员触电情况,电网分布以及对电网进行的损害。现场人员积极采取断电措施,切断设备电源。清点现场人员,控制现场人员出入,维护现场秩序
(5)人员救出,现场安全隐患得到控制之后,组织人员对损坏设备进行修复,最终达到正常使用目的。
(6)本应急救援程序以全部设备恢复正常运行为结束点,应急救援任务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
3.3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联系电话
机电科 电话6066 6095 6096
调度室 电话9
向外求援方式
必要时,由总指挥下达指令,请求上级协调增援。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7222956 13953830871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总工(张伟):13562829869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周庆进):13953810619
新泰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张志斗):13953840422
泰安市煤炭工业局值班电话:6991585
鲁中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值班电话:0531-85697639
传真电话:0531-85687638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值班电话: 0531—85686222,
山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值班电话:0531—85685581
3.4事故报告的基本要求和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
(5)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 注意事项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防护器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特别是验电、放电设备。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本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专业领导同意后方可。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上井工作。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医疗后勤保障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临床急救经验并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医护人员参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毒设备的穿戴和灭火器材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除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
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5.避灾路线:
险情发生时受灾人员和受威胁地点人员全部以最近路线撤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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