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事故,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达到分级负责,反应快捷,行动迅速,统一指挥,尽可能的减少由于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所带来的危害,保持矿山可持续发展,依据《新城金矿事故应急综合预案》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本预案适用于外委施工队伍。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锅炉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特别容易发生事故的特种压力容器设备,由于锅炉房动力设备较多,能产生噪声及燃煤放出的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气体,爆炸产生的碎片具有较大的伤害性,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矿锅炉房,建在矿区中部靠西部,东临主斜井和空压机房,附近还有少量人员居住。由于操作失误等原因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直接影响着职工和周围群众的安全。
使用中的气瓶(氧气、乙炔),移动性强,作业位置不固定,如果操作不当,可能导致爆炸事故发生,爆炸产生冲击波爆破碎片具有较强的伤害性,且波及范围较大,造成的伤害和损失较大。
储气罐,主要是指空压机站的储气罐。空压机站位于矿区中部偏西位置,周边有锅炉房、北风井口,龙口队食堂等,这些地方人员较为密集,一旦发生爆炸事故,波及范围和人员较多。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2、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3、分级管理,统一领导。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矿应急救援中心统一指挥。
4、反应快捷,措施果断。在事故发生后,按照预案立即实施,积极果断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救援,减少损失。
5、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锅炉、压力容器爆事故应急体系由矿应急救援指挥组和应急工作组构成,应急工作组下设现场救援组、治安保卫组、后勤支援组和医疗救护组。
3.2指挥机构和职责
(1)指挥组
总 指 挥:王立君
现场总指挥:栾桂勇 董金奎
成 员:王升铎 孙若松 朱进良 叶春晓 肖坤荣
指挥中心职责:
(1)总指挥:领导、指挥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救援现场指挥工作。
(3)挥动力车间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如事故扩大或出现重大事故应请求社会支援。
(4)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部署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
(5)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的调配
(6)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公布与众。
(9)负责片帮冒顶事故应急处置方案的起草、修改、完善,检查督导采矿车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应急事故处理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部署、调度、指挥。
(2)应急救援工作组
a)现场救援组
组 长:肖坤荣
副组长:张德武 张迎军
成 员:安环部安全主管、动力车间技术主管、维修工10人。
职 责:
(1) 负责组织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
(2) 组织、安排、指挥救援人员行动和使用所需物资装备;
(3)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b)治安保卫组
组 长:孙若松
副组长:王黎民
组 员:安环部安全主管、保卫部干警10人
职 责:
(1) 负责组织事故现场警戒工作,防止与应急救援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造成事故扩大和影响救援行动。
(2) 维护现场治安,防止事故出现人为破坏和其他突发事件;
(3) 协助抢救工作组组织调动运输工具。
(4) 维护事故现场附近交通秩序。
(5) 必要时,根据指挥中心指示,疏散周边人员。
c)后勤支援组
组 长:朱进良
副组长:孙庆祝 叶春晓
组 员:物资装备公司主管、管理人员、综合部司机3人、后勤保障部人员5人、动力车间电话维修人员2人
职 责:
(1)负责抢险物资材料的准备、保管和事故应急时的物资保障。
(2)负责抢险过程中车辆及物资器材的协调保障、伤员抢救运送。
(3)为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4)确保抢救灾指挥通讯联络的优先畅通。
d) 医疗救护组
委托鑫利公司医院负责现场救护。负责人:高丽华 盖建忠
职责:
(1)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制定救护方案,抢救伤员;
(2)伤员伤情较重时,协调上级医院进行救治。
2.4预防与预警
2.4.1危险源监控
(1)锅炉
a) 对锅炉进行经常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落实。
b) 由专业管理部门对运行的锅炉每年进行1次内部检查(管理状态好的可每2年检查1次),锅炉内外部检验每2年进行1次,6年进行1次超水压试验.
c) 安全保护装置完整可靠。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两支独立的水位计;压力表装置齐全(压力表、存水弯管、三通旋塞),每半年进行一次校验;其他安全保护装置完整可靠,如:温度测量装置、高低水位报警器、排污阀等。
(2)氧气瓶
a) 实瓶库存量不超过200只;空、实瓶同库存放应分开位置,其间距至少应为1.5m以上,且有明显标记和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b) 库内外应加消防设施。
c) 氧气瓶使用不得全部用完,应保留100-150kpa的残余压力。
d) 操作人员不应穿有油污的工作服、手套,使用有油污的工具。
e) 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
(3) 乙炔气瓶
a) 在使用中必须直立放置。倾斜运输后必须直立放置30分钟以上方可使用。
b) 执行氧气瓶的有关规定。
(4)空压机储气罐
a) 储气罐体无严重锈蚀,焊接处无裂纹。
B)支承平稳、运行中无剧烈晃动。
c) 根据国家规定经有资质的部门定期检验。
4.2预警行动
(1) 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预警的条件
a)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无证上岗。
b) 锅炉压力容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定期监测,或经检查不合格继续使用的。
c)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不全继续使用。
d) 存放压力容器安全距离不够,没有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e) 使用氧气时有接触油污可能时。
f) 倾斜使用乙炔气瓶时。
g) 储气罐严重锈蚀,或焊接处出现裂纹时。
h) 储气罐支架锈蚀、断裂等可能导致支承不牢时。
I)储气罐运行中出现剧烈晃动时。
j) 使用单位对发现的问题与违章没有按规定处理,月度累计三次;对安全信息没有及时整改以及制定纠正预防措施,或制定了纠正措施,但在下次检查中发现仍然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k) 公司检查发现重大隐患或习惯性违章现象被通报批评;
l) 员工三次合理抱怨或投诉(员工对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向安环部提出书面或口头抱怨或投诉);
m)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未遂事故。
(2) 安全预警级别与处置部门
a)一级预警(黄色预警)
安全生产工作由正常状态向不正常状态过度,使用单位列为重点关注项目;安环部经过统计当使用单位出现预警内容之一的,发布预警公告,由使用单位重点关注。使用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应主持制定专项措施并落实整改,安环部应监督落实效果。
b)二级预警(蓝色预警)
安全生产工作由不正常状态向失控状态过度,安环部列为重点关注项目,并提出严重警告;当使用单位同时达到三项预警内容时,安环部发布蓝色预警信息,由使用单位确定一名领导牵头制定措施,并组织进行治理,安环部根据出现问题的分类参与进行专项治理。
c)三级预警(橙色预警)
生产安全工作处于失控状态,矿安委会进行重点关注;当使用单位达到五项预警内容,安环部上报矿安委会成员,并根据具体问题情况,责成使用单位成立治理小组,必要时联系专家协助单位治理,并派专人监督单位进行专项治理。
e)四级预警(红色预警)
安全工作处于失控、混乱状态,矿安委会责令单位停工进行专项治理;当同时出现五项以上预警内容,由矿主管安全领导任组长,组成工作组深入使用单位研究部署解决方案。
(3)预警处置程序
a)当出现一、二级预警时,安环部将按照预警级别的要求进行处置,并将处置结果报矿安委会。
b)当出现三级预警时,安环部在72小时内监督生产单位整改,并在预警解除一天后方可离开现场,并将处理结果报矿主管领导签发,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组织进行学习;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单位自行承担。
c)当出现四级预警时,分管矿领导和安环部领导在48小时内监督生产单位整改,并在预警解除二天后相关人员方可离开现场,并将处理结果报矿长签发,各单位主管安全领导带领单位所有管理人员进行学习。
(4) 预警解除
a)一、二级预警项目由安环部根据生产单位反馈内容和措施的落实情况,跟踪监测3天,若预警内容没有重复发生的迹象,预警解除。
b)三、四级经工作组讨论,在确定预警内容得到彻底解决且保证不会重复发生的情况下,预警解除。
c)若遇到特殊情况,预警解除的最终解释权在矿安委会。
(5)预警记录:使用单位和安环部应做好各级预警记录,并在预警结束后三天内写出预警行动总结报告,安环部留档保存。
(6)预警的其他方式、方法:紧急情况时用电话报告矿调度室,直接启动预警行动。
(7)预警信息的发布:发现达到预警条件时,安环部利用矿部会议和矿局域网及时发布安全预警通报。
5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a) 报警系统:在各生产作业点设置报警电话,接警统一由矿调度室(应急指挥中心)承担。情况紧急时,也可立即报告单位值班领导,先期采取现场处置措施,但应派人尽快报告矿调度室。需要撤离周边作业人员时,现场负责人应以最快方式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b) 报警内容:事故发生地点、事故发生时间、事故类型、事故大致经过、伤害人数、现场采取的措施以及需要支援的请求。
(2)报警方式:采用电话报警,矿调度室设置24小时报警电话,号码:井下6300、 6301(此报警电话号码以反光标志牌形式固定在井下各电话安装点),地表:8221。矿调度室值班人员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出现空岗现象。
(3)矿各应急救援小组联系电话。矿各应急救援小组领导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便于扩大应急时联系。
事故现场技术支援组:安环部经理(联系电话:8390 、6390 手机:13375355730);运营部经理(联系电话:8410 手机:15305458617)
消防救护队:保卫部经理(联系电话:8597 手机:13375355771)
现场治安队:保卫部经理(联系电话:8597 手机:13375355771)
设备抢险队:物资装备公司分部经理(联系电话:8590 手机:13375355757)。
后勤支援队:综合部经理(联系电话:8118 手机: 13375355732)。
医疗救护队:综合部经理()。
(4)当需要扩大应急时,由矿应急指挥组总指挥决定,向公司或莱州市矿山救援队请求支援。
公司联系部门:规划安全部
联系电话:经理:2808759,手机:13375356130
安全主管:2808750,手机:13375356032
莱州市安监局:
莱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莱州市矿山应急救援大队:2213001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我矿实际,将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响应分为Ⅲ、Ⅱ、Ⅰ三个级别。
(1) Ⅲ级应急指事故波及范围较小,造成个别人员轻微伤害的事故。
Ⅲ级响应以动力车间应急工作组为基本响应单位,启动本预案。
(2) Ⅱ级应急指事故波及范围较大,造成重伤以上伤害事故
Ⅱ级响应以矿自救队为基本响应单位,启动本预案。
(3)Ⅰ级应急。发生事故波及范围特别大,造成人员伤亡严重,本矿救援能力不足的事故。
6.2响应程序
发生事故,从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急响应立即启动,实施救援。
(1)调度室在接警时,必须了解掌握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害人数等基本情况及救援要求,按照响应分级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2)符合Ⅲ级响应,调度室立即报告分管矿长,通知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安环部经理)和事故单位领导。
a) 矿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应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 现场应急救援由采矿车间应急工作组按现场处置措施具体实施。
c) 现场救援可调集附近应急救援器材;抽调任何单位人员,征用任何单位的车辆参与救援。被抽调人员和调用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d) 在应急过程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或事故扩大化,需要扩大应急时,矿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通知调度室,组织矿应急工作组投入应急救援工作。
(3)符合Ⅱ级响应条件,调度室立即报告分管矿长,通知应急指挥小组成员(安环部经理)和事故单位主要领导。
a) 矿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应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 现场应急救援由矿应急工作组根据分工按现场处置措施实施救援工作。
c) 现场救援可调集附近应急救援器材以及安环部应急救援总站物资、药品;抽调任何单位人员,征用任何单位的车辆参与救援。被抽调人员和调用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d) 在应急过程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或事故扩大化,需要扩大应急时,由矿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指定专人联系股份公司或莱州市矿山应急救援大队请求支援。
e) 外部支援力量到矿后,矿应急指挥组组长应向带队负责人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和矿应急救援所采取的措施,协商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指挥部的决定,确定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
f) 外部支援力量到矿后,根据需要矿应急工作组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员等资源,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符合Ⅰ级响应条件,调度室立即通知矿长,并通知各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矿长应立即将情况报告股份公司和莱州市安监局,并通知莱州市矿上应急救援大队请求支援。
a) 矿应急指挥小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应赶到现场,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b) 现场应急救援由矿应急工作组根据分工按现场处置措施实施先期应急救援工作。
c) 现场救援可调集附近应急救援器材以及安环部应急救援总站物资、药品,必要时可临时购买;抽调任何单位人员,征用任何单位的车辆参与救援。被抽调人员和调用车辆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
d) 在应急过程中发生次生、衍生事故或事故扩大化,需要扩大应急时,由现场指挥部总指挥决定向上级请求支援。
e) 外部支援力量到矿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应向上级领导或带队负责人介绍事故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所采取的措施,并重新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指挥部的决定,确定一名负责人统一指挥。
f) 外部支援力量到矿后,根据需要莱州市应急指挥部和矿应急指挥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员等资源,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6.3处置措施
(1)当发生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后,现场职务最高者立即成为现场应急救援临时指挥。负责组织事故报告,将现场人员撤离到相对安全地点,清点人数,稳定人心。采取可靠措施在保证救援工作安全的情况下,组织进行现场救援。不能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不得盲目进入危险区。
(2)在相关事故处理人员未到达现场时,现场临时指挥负有保护现场的责任。同时阻止与抢救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因抢救伤员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好标记。当有伤员时,在报告事项中应通知调度室准备救护车和通知鑫利医院准备救护人员。现场所有人员应当接受临时指挥的调动。当上级应急救援组长到达现场后,交接现场救援指挥权,
(3)根据现场急救情况,及时将抢救的受伤害人员送往医院,在往医院送的过程中不得停止急救措施。
(4)警戒疏散组根据划定的危害区域做好现场警戒,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区的边界设置警示标识,禁止其他人员及车辆靠近。
(5)如现场发生火灾,消防人员应穿着消防服进行火灾扑救,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名称 |
数量 |
存储单位 |
负责人 |
名称 |
数量 |
存储单位 |
负责人 |
吉普车 |
3(台) |
安环部 2台 采矿安全组1台 |
陈军 邓朋大 |
铲运机 |
2(台) |
采矿车间 (随时调用) |
张旭升 |
千斤顶 |
6(个) |
安环部 采矿车间 |
刘壮伟 |
钢丝绳 |
2(根) |
采矿维修组 |
张旭升 |
撬 棍 |
10(根) |
采矿调度组 |
张旭升 |
铁 锹 |
10(张) |
安环部 采矿车间 |
李许胜 张旭升 |
方 木 |
3(方) |
物资分布 |
孙庆祝 |
大 锤 |
4(把) |
安环部 采矿车间 |
李许胜 张旭升 |
担架 |
4(副) |
安环部 鑫利医院 |
李许胜 高丽华 |
氧气瓶 |
6(个) |
安全部 采矿车间 |
李许胜 张旭升 |
正压氧气呼吸器 |
6(台) |
安环部 |
李许胜 |
个体自救器 |
21个 |
安环部 |
李许胜 |
苏生器 |
2台 |
安环部 |
李许胜 |
刀锯 |
4把 |
安环部 采矿车间 |
李许胜 张旭升 |
斧头 |
2把 |
安环部 |
李许胜 |
软梯 |
2挂 |
安环部 |
李许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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