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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2010-05-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局所辖办公区、生活区、变电站、配电所、车辆及人员密集场所。

  二、总则 

  (一)为做好我局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消防安全防范应急机制,落实消防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部署消防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应急机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有火灾事故发生各职能相关部门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并及时开展有效的扑救和救助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火灾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特制订本预案(以下简称:消防应急预案)。

  (二)本预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是本局发生火灾事故时,组织扑救、救援、事故调查及事故处理所遵循的依据。

  (三)本预案在本局范围内发生火灾时由总指挥宣布启动。

  三、消防应急预案指挥部

      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局长任副总指挥,各部门行政正职任成员。

  消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安全监察部,主任由安全监察部主任兼任。具体负责消防安全防范、抢险、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成员由相关部门行政正职担任。

  (二)消防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负责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演练、事故现场全面指挥协调工作。

  2.副总指挥职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按照现场具体分工情况负责消防重点部位发生火灾事故时,现场进行指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火灾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组织事故调查等项工作。

  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的职责:负责消防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组织的制定、修改完善并协助指挥部指挥长组织协调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及现场协调工作。

  4.指挥部成员职责: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了解本单位消防重点部位的基本情况、火灾危险性、扑救方法及措施。熟悉了解重点部位的消防设施配备数量、放置部位、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必须掌握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火灾隐患以及消防设施配备是否到位等基本情况。一旦本辖区内发生险情,立即报告消防应急指挥部,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把事故损失降至最低。保持通信畅通,指挥部成员手机24小时开机。

  

  四、技术措施

  (一)发生火灾由总指挥宣布启动消防预案。主管消防工作的公司经理、总经理工作部主任、综治办主任、消防专责、安监部、物业公司、调度中心负责人、实业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在火灾现场前汇集,组织和指挥灭火作战及现场人员的疏散。

  (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火灾现场的报警、灭火及人员疏散。

  (三)在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到达后,现场人员服从公安消防抢险救援指挥人员的指挥,协助公安消防抢险救援人员救助遇险人员,扑灭火灾,抢救贵重物品,视事故情况拨打医院急救电话(120)。

  (四)报警

  (1)任何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安全监察部报警,同时说清着火地点、部位、燃烧物品、火灾状况等。电话:3328234   3328229

  (2)接到火警后,迅速查明火灾事故发生的部位和大小,在查明情况发生的火灾事故较大的情况下,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及急救电话(120)准确报告起火地点、部位、火情、报告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并安排专人到路口等候,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事故现场。同时局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指挥部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火灾现场。

  (五)发生火灾后接警处理程序

      (1)接到火灾事故报警电话后,火灾事故指挥部有关人员应立即迅速到达报警地点确认。

  (2)如未发生火情,应查明报警原因和动机,采取相应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3)如确有灾情发生,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必要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4)情况处理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备备用状态。

     (六)初起火灾的处置

  (1)发现火灾,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迅速切断起火楼层电源,为扑救火灾创造条件。

  (2)由发生火灾部位的领导和消防责任人负责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做到初起火灾力争扑灭,较大火灾力争控制。

  (3)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内(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

  (4)火灾现场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确保火场秩序。

  (七)疏散

  疏散的原则:确保生存,相互帮助,快速有序,远离火场。

  (1)火灾发生后,无论火灾大小,除必要的扑救人员外,所有人员应尽快撤离。

  (2)火灾发生后,所有车辆应迅速远离起火现场,腾出疏散、灭火通道,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3)各楼层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本楼层所有人员迅速选择就近楼梯撤离,各生活区及人员密集场所应按疏散通道的指示方向疏散,确保在最短时间远离火灾现场。

  (4)若通道阻塞或烟气较重,无法撤离火灾现场时,应迅速选择远离火场的房间或楼顶躲避,紧闭房门,堵塞进烟孔洞,防止烟气熏呛,并设法向外界呼救。

  (5)人员撤离火灾现场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如果来不及切断电源应向上级汇报,切断上级电源。

  (6)人员疏散后应撤离至安全区域,防止因坠落物造成伤亡。

  (八)火灾逃生应急计划

  火灾发生时,应保持头脑清醒、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

  (2)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门柄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

  (3)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

  (4)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

  (5)紧急出路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门关闭。

  五、办公区及生活区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1、局各办公楼内各楼层出口处均设有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具灯。

  2、局各办公楼内每层应配有1211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局办公楼楼内通道、各房间安装有火灾自动感烟报警装置。

  4、局办公楼周围设有多个室外消火栓。

  5、生活区配备有灭火器材和设置有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2)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监察部每1年组织一次模拟火灾事故疏散演习。

  2、局每年举办一次消防知识培训班。

  3、按照消防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对重点部位和场所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更换到期的消防器材,确保楼内各种灭火器保持良好状态。

  4、严格执行我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流动吸烟和明火作业,因工作必需动火作业,一律办理动火工作票。

  5、安全监察部对局内各单位消防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每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要求整改的问题经安全监察部复查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6、安全监察部负责统筹协调全局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维修和更换。

   六、生产场所变电站、配电所消防预案

   变电站的重点防火部位有:控制室、电缆室、电缆沟、资料室、变压器(主变压器及站用变压器)、生活场所等。

      变电站的火灾事故一般由电引起,火源有电,所以容易造成在场人员的触电危险;电器设备内部容易产生有害气体,容易造成在场人员的二次伤害;充油设备在烘烤下有爆炸的危险;在扑灭电器火灾时既要防止触电,又要防止中毒,还要防止爆炸。应立即切断电源,进入报警程序。

  (一)技术措施

   (1)运行人员在例行巡检时,均应对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认真检查,发现火灾及时汇报。

   (2)站内重要道路经常保持畅通,一旦发生火灾,以利于消防扑救工作的进行。

   (3)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机油。

   (4)消防用沙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沙箱、消防桶和消防斧、铲把上应涂红色。

  (5)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站内职工应熟悉常用灭火器材及站内灭火器的配置情况及其使用方法。

      (二)报警

      (1)站内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发生火灾后,必须立即组织扑救,查看火灾发生的大小具体情况,必要时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将有关火灾情况汇报消防队及消防预案指挥部。

      (2)报警内容讲清:发生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及数量、报警人和电话号码。

  (3)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同时报告当值值长、站长以及有关调度负责人,并立即将着火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离措施。

      (三)切断电源操作的注意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沉着冷静、迅速果断、急而不慌、忙而不乱。

      (2)对高压或电网,切断电源时必须严格遵守倒闸操作规定,防止慌乱中发生误操作,以免扩大事故。

      (3)夜间扑救火灾时,要准备好切断电源后的照明设施,避免断电后影响灭火。

      (4)及时与调度部门联系,使切断电源工作顺利进行。

  (5)切断电源后,整个过程要统一指挥、统一组织,不要乱发号令,乱指挥,引起更大灾难。

  (四)灭火器材的使用

  灭火器是一种简易的灭火工具,使用方便,便于扑救初期火灾。

  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石油、石油产品、有机溶剂、电器设备和一般物质初起火灾,射程为5米。使用方法将灭火器提到距离火场的安全位置,首先上、下翻倒几次,使干粉松动,使用时要垂直操作,拔掉安全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住提柄提起灭火器,将喷嘴对准火焰,压下压杆即可。

  手提式“1211”气体灭火器适用扑救各种油类、电器设备、精密仪器以及一切有机溶剂的初起火灾。射程为3米,灭火后不留污迹。使用方法同上.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方法,使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要两个人配合操作,首先一人将管带抖开,双手紧握干粉枪,转动握柄,将枪口对准着火处;另一人拔掉安全销,打开控制柄干粉即喷出。将火扑灭后,要注意防止复燃。

  七、车辆消防预案

  (一)车辆消防的技术措施

  (1)加强消防知识宣传、每年对驾驶员进行一次消防培训。

  (2)消防器材每星期检查一次,在未发生火灾的情况下,不得动用转借。

  (3)司机及乘坐人员禁止在车内吸烟。

  (4)出车前对车辆进行检查、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二)灭火

  车辆着火后火势较小时,就近利用现场配备灭火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进行火灾扑救,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做到初起火灾力争扑灭,较大火灾力争控制。必要时应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

  八、事故调查程序

  (一)报案

  (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消防机关的到来。

  (三)做好现场人员的笔录工作,保管好现场笔录。

  (四)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对火灾的调查。

  九、修订

  (一)本预案在火灾事故调查完毕后由总指挥宣布结束。

  (二)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