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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事故应急预案

2010-06-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分析

  1.1顶板灾害危险源辨识

   1.1.1巷道失修,修复老巷,勘察维护不及时发生冒顶事故

   1.1.2 巷道复合顶板巷道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3断层带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4应力集中区支护强度不足冒顶事故

   1.1.5 开门(三岔门)顶板冒落

   1.1.6巷道贯通预透顶板冒落

   1.1.7受工作面采动影响发生冒顶事故

  1.2事故类型

  井工煤矿生产属地下作业,顶板事故是矿井生产的主要灾害之一,是煤矿井下采、掘过程中常见的一种事故。抓好顶板管理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我矿在顶板管理方面虽然未出现大的灾害事故,但顶板管理仍是我矿安全管理的重点。随着矿井开采深度增加,垂直应力明显增大,  围岩在高应力条件下储备了较高的能量,一旦围岩失稳,能量将会在较短的时间内释放,发生不同程度的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类型可分为:大面积冒顶和局部冒顶

  1.2.1工作面在搬家撤除、初采初放、过老巷、过断层、顶板破碎带、复合顶板开采、坚硬顶板开采、应力区下采煤时,由于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当支护强度  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局部冒顶事故。可能造成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1.2.2由于掘进施工过程中破坏了工作面顶板的原有平衡状态,导致顶板运动加剧,当支护强度或支护密度不能满足要求时,导致支护失稳伤人或冒顶事故。

  1.2.3大型顶板冒顶事故(推垮型冒顶事故、压垮型冒顶事故);造成垮面埋人从而带来重大伤亡。

  1.2.4顶板压力造成的断柱、蹦梁、飞销伤人事故;

  1.2.5顶板危矸伞檐、煤壁子片帮伤人事故等;

  1.2.6王家寨矿顶板事故发生概率

  根据山东科技大学对我矿围岩分类,我矿三采四层、五采二层局部为典型的复合型顶板,发生顶板事故的几率较大,应为顶板管理的重点,应加强顶板支护质量及巷道日常巡查维修、维护管理。我矿一采区四层煤顶板完整性较好,发生顶板事故的概率相对较小。

  1.3危害程度分析

  当巷道围岩应力比较大、围岩本身又比较软弱或破碎、支柱的支撑力和可缩量又不够时,已被应力破裂的围岩或本来就是破碎的围岩,在较大应力作用下,损坏原巷道支护,造成巷道冒顶。当顶板破碎、节理发育时,支护不及时,就会发生冒顶;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区域,也易发生冒顶;有时尽管顶板比较稳定,但忽视支护质量,违反操作规定或锚杆支护系统匹配不合理,也会引起冒顶。冒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堵塞巷道,损坏设备,损坏支柱,造成生产系统瘫痪或矿井停产等。巷道开门(三岔门、四岔门)或施工大跨度碹岔、贯通,地质构造带、过断层破碎带、应力集中区、采动影响区顶板支护强度不够易发生局部冒顶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事故报告原则

  事故发生后,调度室及时向新泰市煤炭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2.2统一指挥原则

  统一领导、指挥、协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协作。针对不同地点、不同事故类型,按照由深到浅、由远到近、先急后缓、合理有序的原则防止施工再扩大。

  2.3救人优先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切实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事故处置的首要任务,有效防止和控制事故危害蔓延扩大,千方百计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4及时抢险原则

  2.4.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现场人员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救、互救工作。

  2.4.2.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相关规定,迅速组织抢救。

  2.4.3.实施快速应急响应和快速抢险,相关部门、救援机构必须第一时间到达事故发生地,相应的救援抢险设备也必须迅速到达。

  2.5属地管辖和分级处置原则

  按照事故发生地和企业隶属关系,实行属地化和分级处置。

  2.6妥善处理善后原则

按照相关规定,在事故抢险救援的同时,应尽快开展善后处理工作。要根据有关政策和法规,结合实际情况,采取“一对一”的包户安抚等措施,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成立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3.2.1.1救灾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指挥部总指挥:矿长、党总支书记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安监站站长、调度室主任、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工区区长。

  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联系电话,附后。

  3.2.1.2现场处置指挥部下设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3.2.1.2.1现场指挥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掘进矿长、回采矿长、机电矿长、调度室主任相关人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指挥现场救援救治队伍;

  ②组织调配救援的人员、物资;

  ③协助总指挥研究制定变更事故处理方案。

  3.2.1.2.2抢险救灾组

  组长:安全矿长

  成员:安监站长、通风工区区长和事故单位分管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指挥现场救护工作,负责实施指挥部制定的抢险救灾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②快速制定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

  ③组织指挥现场抢险救灾、救灾物资及伤员转送;

  ④合理组织和调动战斗力量,保证救护任务的完成。

  3.2.1.2.3生产技术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科长、机电科长、调度室主任、通风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根据事故性质、类别、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迅速制定抢救与救援方案、技术措施,报总指挥同意后实施;

  ②制定并实施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解决事故抢救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④审定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报总指挥阅批。

  3.2.1.2.4物资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总经理

  成  员: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抢险救灾中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供风、供电、给排水设备;

  ③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1.2.5警戒保卫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副组长:保卫部部长

  成员: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主要职责:

  ①组织治安保卫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戒严和维持秩序,维护事故发生区域的治安和交通秩序; 

  ②指挥疏散事故影响区域的人员;

  ③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1.2.6医疗抢救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矿卫生室主任、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运搬工区区长。

  主要职责:

  ①立即赶赴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护;

  ②组织医疗救治,负责制定医疗救护方案;

  ③负责提出伤员临时救治、医疗的方案和措施的建议;

  ④负责将受伤人员从井下运送到地面。

  3.2.1.2.7信息发布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调度室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及党政办公室全体成员。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要按照指挥部提供的事故救援信息向社会公告事故发生性质和救援进展情况

  ②向上级政府部门、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主要新闻煤体汇报现场救援工作;

  ③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3.2.1.2.8后勤保障组

  组长:工会主席

  成员:保卫部部长、汽车队队长、食堂主任和事故单位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负责组织拟订保障方案;

  ②负责食宿接待、车辆调度、供电、通讯畅通等工作。

  3.2.1.2.9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书记

成员:由工会、劳动人事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

  ①负责事故中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处置;

  ②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安抚接待、抚恤等善后处理工作;

  ③承办指挥部党政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部门职责

  3.2.2.1调度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准确地上报事故情况,传达总指挥命令;

  ⑵召集有关人员在调度室待命和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⑶负责提供事故报告,事故单位有关资料、图纸;

  ⑷了解并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灾难情况和现场采取的救护措施;

  ⑸核实和统计灾区人数,按指挥部命令通知灾区人员撤离;

  ⑹整理抢险救援命令,要做好详细应急处置记录,及时掌握抢险事故现场进展情况和救援情况;   

  ⑺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用应急救援物资、救护队伍、设备和有关专家;

  ⑻按总指挥命令,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救援情况;

  ⑼负责起草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报告;

  ⑽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2党政办公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总指挥报告事故信息,传达总指挥关于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

  ⑵接收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立即呈报总指挥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

  ⑶保证事故抢救需要的车辆;

  ⑷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2.2.3安监站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⑴及时向指挥部汇报事故信息;

  ⑵按总指挥指示,组织工会和有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及时向指挥部提供事故调查报告;

  ⑶参与上级部门的事故调查,负责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资料,重要事项必须向总指挥请示;

  ⑷负责现场安全措施的督办落实;

  ⑸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4救护大队及其消防队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在任何时间接到指挥部命令或生产经营单位紧急灾情召请时,大队值班负责人必须率队及时赶赴现场,闻警出动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

  ②快速处理井下火、瓦斯、煤尘、水和顶板等灾害事故和地面灭火工作,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

  ③在处理事故时,应迅速而正确地完成指挥员的命令,并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

  ④引导和救助遇险人员脱离灾区; 

  ⑤从灾区撤出后,应立即向现场指挥部报告救护队任务完成情况和灾区情况。

  3.2.2.5矿卫生室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

  ①时刻做好应急救援救治工作,接警后迅速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3分钟之内派出救护队伍;

  ②筹集调集应急救援救治急救药品等,及时提供救护所需物品;

  ③完成指挥部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6供应部、仓库

  坚持24小时应急值守。保障事故抢救物资的供应,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2.2.7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工区

  ⑴提供灾区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

  ⑵根据指挥部命令完成现场相关检测、测量工作;

  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防范措施;

⑷负责起草事故原因分析报告;

⑸完成总指挥赋予的其它任务。

3.2.2.8财务部

保证为事故救援配备救援设备、器材提供经费支持和事故善后处理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3.2.2.9工会

参与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3.2.2.10井下、地面各区队及其他部室

  相关部门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预防及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顶板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成员单位生产技术科(矿压观测组),对工作面进行跟踪观测,对顶板灾害进行预测预报,采用顶板离层指示仪进行观测,及时的进行顶板监控,掌握受力及顶板的离层量,以便于为安全生产服务。

  4.2预警行动

  现场发生压垮型冒顶、漏垮型冒顶(漏冒型冒顶)、推垮型冒顶或巷道顶板离层达到临界值时(顶板离层深度超过1.5米时),或发现事故发生预兆后,盯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必须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根据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进行先前处理。与此同时由盯班管理人员(或班组长)向矿调度室、工区值班人汇报,听从指挥,安排处理;调度室调度值班主任在接到汇报后,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

  如发生事故直接威胁到施工地点人身安全时,盯班管理人员、施工班组长直接安排人员撤离至安全地点或直接升井。如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事故发生初期)可以通过现场力量处理的,并能确保人身安全时,必须组织力量进行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5信息报告程序

  a)确定报警系统及程序;

  当发生顶板事故时,现场人员或施工地点附近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事故性质后立即汇报调度室,采取措施。

  ①调度汇报程序:事故地点→矿调度室→值班领导→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新泰市煤炭局领导→救护队。

  ②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副科级以上领导听到调度室通知,必须立即到调度室待命。

  ③险情发生时,由调度室负责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及时调进外援。

  ④所有救灾值班人员、各岗位工种,必须坚守岗位。

  ⑤确保井下通讯畅通,指挥部与事故地点保持通讯联系。

  b)确定现场报警方式,如电话、警报器等;

  各回采掘进工作面设井下电话,出现顶板灾害时,及时通过附近电话通知调度室。

  c)确定24小时与相关部门的通讯、联络方式;

  调度室设立专用电话,电话号码为9。事故应急救援小组、主要部门(区队)负责人联系电话见救灾指挥部成员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一览表。

  d)明确相互认可的通告、报警形式和内容;

  通告、报警形式:采用电话通告、报警; 

  通告、报警内容:时间、地点、事故性质、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组织抢救、采取的安全措施和事故灾区的控制情况等。

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开展自救和互救,并立即报告调度室和区队值班领导,同时启动区队事故应急预案,安排人员引导应急救护人员,积极采取可靠的应急处理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区长要根据矿应急预案启动的步骤,做好现场应急和矿应急预案的衔接工作。调度室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及其他相关的领导。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新泰市煤炭局、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

  事故地点(时间、地点、事故原因、危害程度、伤及人数、现状、发展趋势、影响范围)→调度值班副主任(询问内容同上,马上进入事故处理)→值班领导(调度值班副主任通知并在10分钟内集合完毕,分析制定事故处理临时方案)→总工程师(确定是否实施方案执行或另行确定方案)→矿井领导(布置安排应急措施)、医院、井下保健站(安排卫生室做好一切准备急救小组成立,卫生室救护小组由调度安排下井救援)→安监站(安排盯好事故现场并组织自救,维护现场安全)→事故区队(了解事故基本原因并组织好自救工作)→有关科室及科室专业人员(准备好图纸、规程协助事故处理)→井下提升井口(包括运输平巷专用人行车或斜井猴车准备好在候车点及物料的装运工作)→110救护车(提升井口、运送伤病员)

  e)明确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事故发生后,矿调度室必须及时汇报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由新泰市煤炭局负责根据事故级别,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事故信息上报的内容包括:

  ①事故发生的单位概况

  ②事故发生的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发生的地点及事故类型

  ③事故简要情况(事故的经过及事故原因初步分析)

  ④事故现场总人数、遇险、伤亡人数及估计造成的经济损失

  ⑤事故抢救和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的有关情况及补救措施

  ⑥其它上级要求汇报的信息

  附:应急救援联系示意图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①特别重大事故(Ⅰ级),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II级),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③较大事故(III级),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IV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6.2响应程序

  顶板事故分为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6.2.1发生重大事故,执行Ⅱ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必须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同时,总指挥立即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属地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省人民政府以下各级政府预案和启动单位应急预案。

  6.2.2发生较大事故,执行Ⅲ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所有成员迅速到达事故现场,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同时,总指挥根据事故现场需要,及时调集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设备赶赴现场。1小时之内,事故信息分别报送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属地(市)、县级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积极响应地(市)、县级政府预案和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启动事故单位预案。

  6.2.3发生一般事故,执行Ⅳ级应急响应。

  指挥部主要成员要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向指挥部、新泰市煤炭局调度室汇报。积极响应新泰市煤炭局应急预案及启动事故单位预案。必要时,向地(市)政府、属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汇报。

顶板发生事故后,由事故地点人员或附近人员了解事故情况和性质用最近电话通知调度室及事故救援党政办公室值班人员,由调度室值班人员通知矿值班领导,启动顶板事故应急预案,分析事故发生地点、险情大小,确定威胁程度,启动应急响应预案,确定救援措施,进行救援工作。事故发生地点及周围应立即停止工作面的生产,组织人员进行自救和救援;同时,矿井运人系统(包括副井、平巷人行车、斜巷猴车等)全部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好运送救援人员、材料设备和受伤人员。

  6.3处置措施

  在处理垮落巷道之前,应采用加补棚子和架挑棚的方法,对冒顶处附近的巷道加强维护。在维护巷道的同时,要派专人观察顶板,以防扩大冒顶范围。处理垮落巷道的方法有木垛法、搭凉棚法、撞楔法、打绕道法四种。

  ①木垛法:这是处理垮落巷道较常用的方法,一般分为“井”字木垛和“井”字木垛与小棚相结合的两种处理方法。

  ②搭凉棚法:冒顶处冒落的拱高度不超过1m,且顶板岩石不继续冒落,冒顶长度又不大时,可以用长料搭在冒落两头完好的支架上,然后,在“凉棚”这个遮盖物的掩护下进行出矸、架棚等项工序。架完棚以后,再在凉棚上用材料把顶板接实。

  ③撞楔法:当顶板岩石很碎而且继续冒落,无法进行清理冒落物和架棚时,可采用撞楔法处理垮落巷道。

  ④打绕道法:当冒顶巷道长度较小,不易处理,并且造成堵人的严重情况时,为了想办法给被困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食物和饮料,迅速营救被困人员,可采取打绕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进行抢救。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在地面和掘进工作面必须设置专门的支护材料场,掘进工作面备用料场距迎头不能超过100米,明确责任人,确保完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