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地震灾害引发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2010-06-0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地震引发事故的特征

  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分析

  1.1因地震引发的矿井全面停电、停风事故;

  1.2因地震引发的井上、下火灾事故;

  1.3因地震引发的工业广场内的建筑物倒塌,造成埋人砸人事故;

  1.4因地震引发的巷道变形,人员受阻被困事故;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应急组织体系

  矿设立地震救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因地震引起的各类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矿长,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采掘矿长;

  成员: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站、技术科、上运转工区、保卫部等单位负责人。

  下设五个救援小组:

  现场处理组:由安全矿长负责处置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事故及险情。

  抢险救援组:由救援指挥部紧急调集人员组成,负责实施抢险救灾和安全技术措施。

  技术组:由技术科、机电科、上运转工区组成,主要研究制定抢救措施及解决事故及险情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物资供应组:由供应部、党政办公室、仓库主任组成,保证抢险物资和设备的及时供应。

  2.2、指挥机构及职责:

  地震引发各类事故时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经营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党总支副书记、生产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采掘矿长

  成员: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站、上运转工区等单位负责人。

  (一)指挥协调处理组:

  组长:生产矿长

  成员:调度室、技术科、机电科、安监站等单位负责人。

  具体职责:

  1、分析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事故并制定批准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2、教育和督促员工严格执行本单位的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员工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以及应急措施。

  3、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4、分析判断事故、事件或灾情的受影响区域、危害程度及应急自救处置程度,确定相应警报级别、应急救援级别。

  5、批准成立现场应急自救指挥中心,批准现场处置方案。

  6、向上级领导汇报事故处置情况。

  (二)技术支持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技术科、机电科、上运转工区负责人

  具体职责:

  1、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制定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

  3、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确定采取的紧急处理措施。

  4、制定防止事故扩大的措施。

  5、提供事故现场的各种图纸、资料。

  6、识别各险种状况,事故现场分析,确定危险的最大极限,危险的处理程序以及是否采用新技术。

  7、确定事故现场的危险区、缓冲区和安全区,确保未经培训人员不能参加现场事故处置。

  8、收集资料及事故现场相关数据。

  9、定期培训保证每个职工都接受过业务培训。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经营副总

  成员:党政办公室主任、经营办公室主任、仓库主任,矿卫生室主任。

  具体职责:

  1、负责组织抢救事故受伤人员。

  2、负责组织抢险救灾所需各种物资、人员和资金。

  3、负责安排抢险救灾人员生活保障。

  4、负责保障通讯的正常使用,及时组织维修障碍线路。

  (四)治安保卫组:

  组长:治安保卫部长

  成员:全体治安保卫人员。

  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和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事故地点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闲逛,防止产生混乱,对抢救事故造成不良影响。治安保卫部警力不足时,可临时抽调部分部室人员或区队职工协助。

  (五)善后处理组:

  组长:党总支副书记

  成员:工会主席、党政办公室成员组成。

  a.负责做好事故发生后相关外部关系来访的接待工作。上级及地方关系、相关职工家属来访,做好妥善安排。

  b.负责为事故救援人员提供后勤保障。

  c.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善后处理工作,安抚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思想稳定工作,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负责抚恤赔偿。

  3应急处置

  3.1地震引发各类事故,

  3.1.1在保证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为防止事故扩大,可以在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下,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如下工作:①若供电及主、副井及回风井井筒受影响,在向上级求救的同时,立即开展自救行动。②在供电及主、副井及回风井井筒没受影响的情况下,加快向井下恢复供电、送风。③尽快恢复主副井提升,先运送井下伤员和井底受阻人员,使其尽快升井。④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立即组织井下各事故地点的救援。

  3.1.2因地震引发的井下总停电、停风、顶板、水害、火灾、瓦斯、煤尘事故,需严格按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相关部分进行处理。

  4注意事项

  地震发生后引发各类事故,在井上、下引发灾害,必须井上、下同时开始进行救援。

  地震后需下井实施救援行动,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要避免强烈的余震及次生灾害带来的危险,所有下井人员必须经过矿长的批准。

  4.1佩戴个人防护器具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防护器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防护器具。

  4.2使用抢险救援器材方面的注意事项

  (1)首先检查抢险救援器材是否完好,发现不合格及时调换。

  (2)根据专家组的讲解,正确使用抢险救援器材。

  (3)使用中抢险救援器材损坏及时更换。

  4.3采取救援对策或措施方面的注意事项

事故处理应严格按应急预案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改动,如确需改动,必须经专业领导同意后方可。

  4.4现场自救和互救注意事项

保护好现场伤员,防止伤员二次受伤,现场有条件的立即现场进行抢救,条件不具备的立即组织救护上井工作。了解现场情况,防止事故扩大。

  4.5现场应急处置能力确认和人员安全防护等事项

医疗后勤保障组必须有一定数量的具有临床急救经验并取得国家专业资格证书医护人员参加救助,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毒设备的穿戴和灭火器材及其他设备的使用方法;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所有工作人员应爱护和保护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维修。

  4.6应急救援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在确定各项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时,由总指挥长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撤除所有伤员、救护人员,清点人员后,留有专人组织巡视事故现场遗留隐患问题。

  4.7其他需要特别警示的事项

各级人员严格服从指挥人员的调配,积极做好救援工作。

  5.现场恢复与应急结束

  5.1现场抢险施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的危险源被排除、事故发展态势被控制住后,及时将事故现场恢复到一个基本稳定的状态,总指挥下达现场恢复命令。

  5.2由技术专家组会同现场抢险组拟定现场恢复报告。

内容包括:指挥部命令下达;宣布现场处置结束;部署现场清理和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撤点、撤离和工作交接;事故调查与后果评估;恢复正常状态等。

  5.3对现场恢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潜在危险,恢复报告必须有充分的考虑,同时,在现场恢复报告中要有提出改造、改善生产技术条件和加强生产环境安全基础保障等建议。

  5.4现场清理工作,认真细致、清理彻底,无潜在危险,具备恢复正常的安全生产条件,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命令,解除警戒,由信息发布组发布应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