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人员在作业中一旦发现危险品及污染事故(落江、溢漏、污水、污油、扩散、蔓延、火情等)应立即停止作业,控制现场,迅速报告操作部、安全部,做好现场记录,控制和保护事故现场。
2、简要报告事故地点、位置、货物名称、现场作业和事故情况(如:现场有无人员受伤、中毒、受困等)。
3、根据事故实际,现场调度立即疏散相关人员、车辆、船舶;对过往人员、车辆、船舶发出警戒警告。
4、操作部迅速了解和掌握危化品特性、灭火方法、防护用品、使用器械等,先行自救;根据实际对外报警,取得支援。严禁盲目、冒险施救。
5、操作部、安全部立即向海事处等相关部门报告,请求支持。
6、操作部、安全部(保安队、义务消防队)及公司领导及时到达事故现场,隔离灾情区域,组织现场施救。
7、请求公安、水警、环保、救捞等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救援;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和租用相关的器械设备进行救助。
8、协助海事等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9、应对电话:
操作部:xxxxxxx
安全部:xxxxxxx
太仓港政局: xxxxxxx
海事处码头办:xxxx
水上搜救中心:xxxxxxxx
边防检查站: xxxxxxxx
操作部 安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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