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摸清火灾隐患存量底数,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有效的遏制重大火灾事故,减少初起火灾事故的发生,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生产环境,规范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贯彻“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本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和减少厂生产事故,切实加强轧钢厂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职工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北营公司及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在北营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指导、协调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生产区、作业区及相关科室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3)板块结合,属地为主。生产区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科室、生产区、作业区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生产安全科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发生事故的生产区、作业区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轧钢厂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全面宣传,提高重点部位和要害岗位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在北营公司及轧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生产安全科负责统一指导、协调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生产安全科调度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指挥中心)具体承办有关工作。生产安全科成立轧钢厂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组长:轧钢厂厂长
副组长:轧钢厂生产厂长分管调度、应急管理
成员单位:办公室、人事科、安全生产科、企管科、应急指挥中心。
(1)办公室:负责应急值守,及时向北营公司安全部领导报告事故信息,传达安全部领导关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见;向北营公司安委会报送《值班信息》,同时抄送北营公司党委有关部门;接收北营公司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报安全部领导阅批,并负责督办落实;需派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救援和开展事故调查时,及时向北营公司安委会有关部门、事发生产区等通报情况,并协调有关事宜。
(2)办公室:负责事故信息发布工作,与北营公司宣传部、北营公司经理办协助生产安全科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现场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职工。
(3)安全生产科:根据生产安全委员会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组织协调安全监察员赶赴事故现场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调度室:负责应急值守,接收、处置各生产区和各部门上报的事故信息,及时报告安全安委会领导,同时转送上级安全安委会和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委会领导指示,起草事故救援处理工作指导意见;跟踪、续报事故救援进展情况。
(5)企管科:提供事故单位相关信息,参与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6)应急指挥中心:按照安全委员会领导指示和有关规定下达有关指令,协调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方案,跟踪事故救援情况,及时向安委会领导汇报;协调组织人员咨询,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根据需要,组织、协调调集相关资源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2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北营公司有关部门支持配合时,轧钢厂按照《轧钢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提供支持。
事故灾难造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时,生产安全科协调上级有关部门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的生产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区负责人为总指挥,有关部门(生产区、作业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北营公司安全部报告事态发展及救援情况。需要外部力量增援时,报请安全部协调,并说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装备等情况。
事故灾难跨厂、跨多个区域或影响特别重大时,由北营公司安全部或者北营公司安全委员会有关部门协调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3预防预警
3.1危险源监控与报告
生产区按照《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对可能引发事故的信息进行监控和分析,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各生产区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立本生产区内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档案;定期分析、研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研究制订应对方案,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采取预防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将重大危险源及时上报。
3.2预警行动
各生产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接到可能导致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作业区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事故发生;当生产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事故较大,有可能超出本级处置能力时,要及时向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报告;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及时研究应对方案,采取预警行动。
3.3信息报告与处理
(1)生产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安全委员会负责人,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按照现场处置程序立即开展自救。
(2)生产区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救援,并按照安全委员会有关规定立即报告生产区和有关部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生产区和有关部门应当逐级上报事故信息,接到II级以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报告至北营公司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4)调度室接到Ⅱ级以上响应标准的事故报告后,按照生产安全科《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伤亡事故处置暂行办法》进行处置。
(5)办公室及时将有关事故情况编辑成《值班信息》报北营公司办公室、北营公司党委办公室,同时抄送北钢集团有关部门。
(6)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生产安全科组织实施。Ⅰ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发生产区按照相应的应急预案全力组织救援。Ⅱ级及以下应急响应行动的组织实施由生产区决定。生产区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实施救援。
生产区Ⅱ级应急响应时,调度室即报告生产安全科分管领导,通知生产安全科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应急准备。
4.2响应程序
进入应急准备状态时,根据事故发展态势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事故情况;
(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北营公司办公室、北营公司党委办公室,同时抄送北钢集团有关部门。
(3)及时掌握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4)通知有关专业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生产安全科有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5)向事故生产区救援指挥机构提出事故救援指导意见;
(6)根据需要派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事故现场指导救援;
(7)提供有关专家、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信息,组织专家咨询。
进入应急响应状态时,根据事态发展和现场救援进展情况,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执行如下应急响应程序:
(1)通知领导小组,收集事故有关信息和资料;
(2)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北营公司办公室、北营公司党委办公室,同时抄送北钢集团有关部门。
(3)组织专家咨询,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4)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挥;
(5)通知有关部门做好交通、通信、物资、环保等工作;
(6)通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专家参加现场救援工作;
(7)及时向公众及媒体发布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8)根据领导指示,通知北营公司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3指挥与协调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轧钢厂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救援;生产区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按照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事故救援工作。
生产区实施Ⅱ级应急响应行动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生产区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向生产安全科报告事故和救援工作进展以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等信息,及时提出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和提供援助的报告。
本预案启动后,生产安全科组织协调的主要内容是:
(1)根据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力量的布局,协调调集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保障事故救援需要;
(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救援工作,协助生产区提出救援方案,制订防止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
(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及时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4)协调事故发生区域相邻厂矿配合、支持救援工作;
4.4现场紧急处置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在充分考虑专业人员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厂区域或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由北营公司安全委员会协调实施,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北钢集团决定。
轧钢厂事故按照可能造成的后果,分为:煤气火灾、爆炸事故,煤气、硫化氢、氰化氢中毒事故,氧气火灾事故。针对上述事故特点,事故发生单位和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参照下列处置方案和处置要点开展工作。
4.4.1一般处置方案
(1)在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同时,迅速组织职工群众撤离事故危险区域,维护好事故现场和社会秩序;
(2)迅速撤离、疏散现场工作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封锁事故现场和危险区域,同时设法保护相邻装置、设备,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和引发次生事故;
(3)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必须受过专门的训练,配备相应的防护(隔热、防毒等)装备及检测仪器(毒气检测等)。
(4)立即调集外伤、烧伤、中毒等方面的医疗专家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治,适时进行转移治疗;
(5)掌握事故发展情况,及时修订现场救援方案,补充应急救援力量。
4.4.2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处置要点发生煤气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及时切断所有通向事故现场的能源供应,包括煤气、电源等,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
4.4.3煤气、硫化氢、氰化氢中毒事故处置要点冶炼和煤化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煤气、硫化氢和氰化氢泄漏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
(1)迅速查找泄漏点,切断气源,防止有毒气体继续外泄;
(2)迅速向上级领导汇报;
(3)设置警戒线,向职工发出警报。
4.4.7氧气火灾事故处置要点发生氧气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时要注意:
(1)在保证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堵漏或切断氧气供应渠道,防止氧气继续外泄;
(2)对氧气火灾导致的烧伤人员采取特殊的救护措施。
4.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事故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上级安全委员会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6工作总结与评估
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结束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上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专家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安全监管总局。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生产区的值班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
生产安全科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通信信息系统以及运行维护机制,并保障信息安全、可靠、及时传输,保证应急响应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沟通的需要。组织制订有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机构事故灾难信息管理办法,统一信息的分析、处理和传输技术标准。
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建立、维护、参与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各有关科室、生产区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北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各级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专家组的通信联系数据库。
应急指挥中心和建立轧钢厂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并负责管理和维护。北营公司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负责北营公司相关应急资源信息收集、分析、处理,并向应急指挥中心报送重要信息。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轧钢厂按照有关规定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有关单位和轧钢厂各生产区根据本单位事故救援需要和特点,配备有关特种装备,依托现有资源,合理布局并补充完善应急救援力量。
(2)应急救援队伍保障。轧钢厂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以生产区的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开展培训、演习,做到反应快速,常备不懈。
安保中心消防队和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是轧钢厂事故应急救援重要的支援力量,各生产区义务消防队力量应急队伍是轧钢厂事故应急救援的重要补充力量。
(3)交通运输保障。生产安全科建立轧钢厂重点部位交通地理信息系统。在应急响应时,利用现有的交通资源,协调生产安全科等部门提供交通支持,协调沿途有关生产区及周边单位提供交通便利,保证及时调运有关应急救援人员、装备和物资。
生产区组织和调集足够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需要。事故发生生产区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快速通道,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4)医疗卫生保障。事故发生北钢医院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医疗卫生保障,组织协调各级医疗救护队伍实施医疗救治,并根据轧钢厂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特点,组织落实专用药品和器材。医疗机构接到指令后要迅速进入事故现场实施医疗救治,北钢医院负责后续治疗。必要时,安全委员会协调医疗北钢医院组织医疗救治力量支援。
(5)治安保障。事故发生生产区负责事故灾难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职工;动员和组织职工开展群防联防,协助做好治安工作。
(6)物资保障。轧钢厂按照有关规定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光生产区、作业区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储备一定数量的常备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生产区、作业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动员和征用其他单位物资。跨单位、部门的物资调用,由北营公司安全委员会负责协调。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生产安全科和北营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技术人才资源和技术设备设施资源,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在应急响应状态时,技术部门要为轧钢厂事故的应急救援决策和响应行动提供所需要的天气资料和气象技术支持。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1)职工信息交流。生产区、作业区要按规定向职工说明轧钢厂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广泛宣传应急救援有关法律法规和冶金企业事故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
(2)培训。轧钢厂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应急救援队员参加培训;轧钢厂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应急培训教育。
各生产区、作业区应急救援管理机构负责对应急管理人员和相关救援人员进行培训,并将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列入各级安全管理培训课程。
(3)演习。轧钢厂按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习;生产区、作业区及其生产安全科和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定期组织轧钢厂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习,并于演习结束后向生产安全科提交书面总结。应急指挥中心每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应急演习。
6.5监督检查
生产安全科对轧钢厂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实施进
行监督检查。
7附则
7.1响应分级标准
按照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轧钢厂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特别重大事故)响应、Ⅱ级(重大事故)响应、Ⅲ级(较大事故)响应、Ⅳ级(一般事故)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Ⅰ级响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严重危及周边单位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00人以上中毒,或疏散转移10万人以上,或造成1亿元(含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Ⅱ级响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单位的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Ⅲ级响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事故、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单位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人生命安全,或造成30~50人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
出现下列情况时为Ⅳ级响应: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煤气火灾、爆炸或有毒气体中毒、氧气火灾事故,已经危及周边单位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0人以下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轧钢厂生产安全委员会及时组织修订。轧钢厂生产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报北营公司安全委员会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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