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2010-07-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了预防和减少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作业队的实际情况,制定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一、成立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卢广志

  副组长:代泽伦、翟江龙

  成  员:包  刚、李 刚、张生曲、段文学、纪万库、吴建民

  二、可能发生重大机械伤害的地点:

  实验室、其它施工点

  三、可能发生重大机械伤害的原因:

  违章作业、设备故障、疲劳操作、指挥失误、其它

  四、预防措施

  1、机械操作者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按《机械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2、做好机械的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维修,严禁机械带病作业;

  3、严禁疲劳作业,严禁酒后操作,严禁违章作业;

  4、特种机械设备(如变压器、龙门吊等)必须定期检查、标定、鉴定;

  5、非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机械设备,如发现操作将追究责任;

  6、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运转记录。

  五、应急响应

  1、指挥:重大机械伤害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指挥组长卢广志,或者翟江龙,组织进行施救,并说明人员受伤地点、受伤情况。

  2、现场抢救:抢救组接到命令后,应迅速到达事故地点,先抢救人员,一方面进行现场救护,必要时采取急救(人工呼吸等),一方面通知对外救助组。

  3、外送救助:对外救助组接到命令后,立即组织车辆、救助担架等,对伤势较重的人员要尽快送到就近医院,必要时120救助。

  六、应急演练:作业队每年4月份对触电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

  七、应急准备

  1、安质部提出重大机械伤害救助器材计划;

  2、物设部应满足物资的供应;

  3、安质部负责预案的组织和培训、演练。

  八、事故调查

  1、事故得到控制后应立即对事故进行调查,严格按“三不放过”原则处理;

  2、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