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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爆破仓库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0-07-27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规范民用爆破器材行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提高对突发事故的综合应急处置能力,在民用爆破器材生产流通企业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实施快速、及时、有效的响应,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灾害和损失,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函》(国办函〔2005〕39号)等法律、法规和省国防科工办、市公安局、市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仓库概况

  韶关市粤联民用爆破器材销售有限公司始兴分公司是本县民用爆破器材的专营公司,现有职工11人。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位于县城北郊5公里,距公路干线约1公里。

  本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仓库主要储存炸药、雷管和导火索。库区总占地面积约为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库区内有炸药仓库、雷管仓库、消防水池和值班室等建筑物。其中消防水池与炸药仓库相距220米,与雷管仓库相距90米;炸药仓库与雷管仓库相距300米;炸药仓库与值班室相距450米,雷管仓库与值班室相距150米。炸药仓库最大容量为30吨,雷管仓库最大容量为10万发。

  库区环山设置,四周已砌筑围墙,每个库房四周均设有防爆土堤。库房之间距离大于殉爆距离,在正常情况下,各库房之间不会发生连锁反应。

  本仓库于2007年7月经资质部门即北京国科宏达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评估后,以较高的分数达到国家版“安全级”标准。本仓库主要的潜在危险为意外爆炸事故。

  二、重点目标

  为了有重点地做好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根据本公司民用爆破器材仓库的实际情况,确定如下重点目标:

  一号目标:雷管储存仓库。雷管储存仓库面积为90平方米。仓库最大储存量为10万发,核定常规存量为5万发。

  二号目标:炸药储存仓库。炸药储存仓库面积为254平方米,仓库最大储存量为30吨,核定常规存量为16吨。

  三、事故界定

  本预案所称事故是指民用爆破器材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等意外情况。

  四、事故报告

  (一)事故上报。发生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公司必须用最快的方式报告政府应急救援中心(电话:3334818)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13827979589、6133693)、公安机关和主管部门。如遇火灾、人员伤亡、险情抢救等,现场人员还必须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119”(火警电话)、“120”(急救电话)求救电话进行求救。

  (二)事故报告内容。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情况,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以及处理的有关事宜。

  (三)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后,公司各部门和人员要积极主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待事故调查处理完毕后,要在20天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

  五、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及措施

  事故发生后,公司和现场人员要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立即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维持秩序,疏散非工作人员,尽可能防止事故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一)灭火时必须采取正确的灭火方法。硝铵炸药的火灾,应用水来扑救,正确的方法是:迅速接通水源,用水将火淋灭。油料着火不能用水扑救,应该用泡沫灭火器或沙土。如果是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应首先切断电源后才能灭火,在切断电源前不可用水灭火。

  (二)雷管仓库发现着火时,要迅速用水进行扑救,当有爆炸危险时,应将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的地方。

  (三)有爆炸危险的库房着火,参加灭火的人员要精干,可利用地形掩护,在土堤外用水枪远程射水灭火,预防情况突变。

  (四)当运送炸药的车辆在库区内发生着火时,应马上将着火的车辆开出库区。当库区或附近发生山火时,值班人员应马上向公司救援领导小组报告火情,同时组织值班人员灭火或警戒,关闭库房通风口及窗门,向库房周围射水降温,以保证库房安全。公司救援领导小组接到火情报告后应及时下达救援命令,组织指挥消防力量增援,同时向公安消防部门报告,请求支援,并指挥无关人员疏散。

  (五)当运送民爆器材的车辆在运输途中或意外交通事故中发生着火时,应马上使用车上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当火不能即时扑灭时,应及时将载有民爆器材的车辆驶离人口稠密区,把车辆驶停至较空旷路段时,要在事故车辆两端路口做好警戒,防止其他人员进入,造成伤亡。

  (六)当硝铵炸药库房发生火灾时,必须立即用水进行扑救灭火。当发现有刺鼻的气味时,应用湿毛巾或湿口罩捂住口鼻,防止吸入硝铵燃烧时放出的二氧化氮等有毒气体而发生中毒事故。

  (七)当发生爆炸事故后,在事故现场周围的工作人员应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对受伤人员进行正确的抢救。如伤员大量出血,应马上用绑扎法或指压法进行止血;如伤员有骨折,应对受伤部位进行包扎固定,然后用担架或木板,将伤员抬送到安全区域的公路旁,等候运送伤员的车辆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

  (八)在进行救援工作的同时,应及时地组织其他人员进行疏散。人员疏散应在事故地点两端分别进行,不允许穿越事故发生现场,并且做好事故地点的警戒工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严禁围观,以免妨碍救援工作的进行。

    人员疏散工作应有序地进行,按照指定的路线进行疏散,紧急疏散时,应跑步迅速撤离危险地带,不要骑摩托车和自行车,以免造成不应有的伤害。

  六、应急救援开展时应注意的事项

  (一)抢救受伤人员是首要的任务,但必须判明事故情况,严禁一涌而上,避免造成更大的伤亡。

  (二)防止二次伤害。要防止残留民爆器材的燃烧、爆炸,防止中毒,防止阴燃及悬吊物跨塌等。

  (三)按照不同事故,采取不同的扑救方法。

  (四)设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使救援工作有秩序地进行。

  (五)保护事故现场。事故现场对查找事故原因具有决定性作用,故所有现场抢救人员都必须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事故现场的原始状态。

  (六)按照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七、成立指挥机构和救援小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救援机制,便于发生安全事故后能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成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公司救援小组。分别由以下人员组成:

  (一)始兴县民用爆破物品应急救援指挥机构:

  指 挥:许 红(县委副书记、县 长)

  副指挥:张伙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长)

  伍 文(副县长)

  成 员:唐仁华(县府办)

  陈春银(县府办)

  刘德忠(县安全监管局)

  钟运柱(县公安局)

  于卫平(县公安消防大队)

  王东明(县公安局)

  黄德洪(县资产管理公司)

  李 波(粤联始兴分公司)

  (二)粤联始兴分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李 波(粤联始兴分公司负责人)

  副组长:邓文锦(粤联始兴分公司安监室主任)

  组 员:曾院生(粤联始兴分公司安全员)

  朱建柳(粤联始兴分公司库管员)

  易佑玲(粤联始兴分公司库管员)

  联系电话:xxxxxx(办公室) xxxxxxx(李波)

  xxxxx(邓文锦)

  八、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