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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热源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10-07-2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企业稳定,促进企业效益的发展,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为章丘市圣井热源有限责任公司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程序和组织原则。本预案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确定本单位为本厂特种设备事故抢险救援单位。 

  第三条 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企业区域内使用特种设备的各专业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一)锅炉运行、设备事故; 

  (二)电气设备事故;

  (三)压力容器泄漏、爆炸事故; 

  (四)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第四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贯彻统一领导、专业分工、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第五条 各特种设备使用专业,应当建立严格的特种设备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处理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保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  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生产副总任副组长,成员单位为本厂各专业员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相应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所有小组成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 

  第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一)组织指挥特种设备使用专业对特种设备事故现场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二)核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理的进展情况; 

  (三)落实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部署的有关抢险救援措施。 

  第八条 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召集、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 

  (二)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第九条 副组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第三章  预防与应急措施 

  第十条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本单位的特种设备数量、安装位置分布情况; 

  (二)在日常运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可引发事故的故障类型、征兆、应对措施; 

  (三)进行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的组织机构管理网络及抢险救援人员; 

  (四)相应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处理事故时的职责。 

  第十一条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容易引发事故的特种设备列为危险监控设备,依章实行重点监控。

  第十二条 各使用专业应根据本专业设备的特点和应急救援方案的规定,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救援物品等物资。 

  第十三条 各使用专业应定期组织本专业的事故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应急演习。 

  第十四条 使用单位应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按期安排对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后,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五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专业应当立即做到: 

  (一)按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二)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三)同时向技术监督局、安监局、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报告。 

  (四)各成员单位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五章  应急处理 

  第十六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专业的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主管、分管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按照本专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抢救措施。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七条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由本企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使用专业应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当组长不在时,应按顺序由副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各类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首先应由特种设备使用专业救援。 

  第十九条 在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配合的应积极支持、配合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第二十条 参加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工作。

  第二十一条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