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大足县拾万镇位于大足县城东偏南,地处延伸的西山脚下,距大足县城25KM,全镇辖9个农业行政村,2个居委会,幅员面积49平方公里,人口近3万人,现有各种大小企业35个,煤矿有简易公路0.5KM,北通铜梁县,东到壁山县,南达永川市,均只有40-50KM的路程,交通较为方便。
煤矿井下开采是一种高危特殊行业,各类事故都有可能发生。为把事故降低到最小损失,根据煤矿井下的实际情况和发生的可能,对危险源进行分析评估,针对危险程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
二、危险源的评估分析
该矿开采西山背斜北段北西翼三迭纪煤层,斜井开采,煤层倾角35°-45°之间,水患、顶板、瓦斯、火灾、爆破等在生产过程中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1、水害是我矿主要安全隐患之一。斜井开采,开采时间也较长,通过调查,上部采空区有局部的老窑积水存在,如不加以防范,有可能发生穿水事故。
外部水患,夏秋两季雨集中,一是地表水渗透矿井,増大矿井涌水量;二是井口外部排水沟不畅通,山洪水灌入井下,对以上隐患如不加以排除,都有可能反生淹井或造成人员伤亡。
2、顶板事故和危害。该矿为急倾斜开采,煤层顶底板都比较破碎,煤层采空后,煤炭悬露极易脱落,随时都有发生局部冒顶的可能,不可忽视,如不及时支护,就会伤及操作人员。因次,在生产过程中,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3、瓦斯危害。经上级主管部门鉴定,属低瓦斯矿井,虽是低瓦斯矿井,但局部不通风地点(盲巷或冲开切眼)仍然有局部瓦斯积聚的可能,如不加以防范,有发生瓦斯窒息或瓦斯燃烧的可能,为了防止人员误入盲巷、扩散通风、局部瓦斯积聚,瓦斯管理仍然是安全管理的重点。
4、矿井火灾
该矿井开采的煤层均不是自燃发火煤层,井下火灾主要来源,一是井下电器设备的线路短路引起火灾。二是外部火源引起井下火灾。如井下电器设备线路短路,将会引起电器设备燃烧,造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气体对人体的中毒事故,三是井下吸烟用火、明火、明照明等,在瓦斯积聚的情况下有可能引起瓦斯燃烧,发生火灾事故。
5、爆破事故
井下掘进工作面、部分采煤工作面都有爆破作业,在爆破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不当或违章,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如炸药、雷管因质量问题而产生半爆、拒爆所引起的盲炮,在处理盲炮过程中,处理不好就会发生事故。
三、事故预兆。
1、老窑积水穿水预兆
采掘工作面水量增大并拌有响声、煤壁潮湿松软、挂红、挂汗、水有嗅鸡蛋味等。
2、顶板破碎裂隙、掉渣、发出闷雷声、有大量冒顶预兆。在开采局部地质发育的破碎地带,发现掉渣,有局部冒顶预兆。
3、瓦斯爆炸及瓦斯燃烧预兆
瓦斯等级虽是低瓦斯矿井,当局部瓦斯积聚,瓦斯浓度达到燃烧或爆炸界限,就会发生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事故。当瓦斯浓度低于5%时,有足够的氧含量,遇火会燃烧;当瓦斯浓度达到5-16%,遇火会爆炸;当瓦斯浓度在9.5%时,爆炸威力最猛。明火放炮、电器设备短路燃烧、带烟火下井,当瓦斯浓度达到一定界限时,都有可能引起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损失。
4、矿井火灾预兆
矿井火灾主要来源于电器起火。电器线路过小、过载、过流引起电缆发热,电器线路短路,会发生电器火灾事故。
5、矿井爆破事故主要发生在处理盲炮不当而造成,未设置警戒或警戒设置不合理,网路联接不好等,在运输过程中不按《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和《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摩擦、撞击都有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四、预防事故的处理措施
(一)、预防老窑积水的穿水措施
编制老窑积水的探放水措施,组织职工认真学习
1、在有可能发生穿水的采掘工作面,应采取探放水措施,做到“先探后掘、先掘后采、探三进一”的原则。
2、随时加强排水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配足排水设备的备用配件,同时配齐足够的备用排水设备,保证正常排水,防止淹井和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3、加强地表水、山洪水的管理。保持矿井外部引水沟的畅通,防止洪水期间的山洪水灌入井,防止淹井事故。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处理措施
加强顶板管理,严禁空顶作业,做到采煤工作面随采随支护、随填冲,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距离必须严格按照纵向800mm,横向1000mm进行支护。掘进工作面的支护距离每1000mm一架料(木料或石料),所有支护应穿鞋带帽。在破碎地带要加密集支护。进入工作面时,首先检查顶底板的变化情矿,发现松软的悬岩、伞檐应全部处理干净,打好支柱才能进行操作。
(三)、防止瓦斯燃烧和爆炸的处理措施
加强通风,冲淡井下有毒有害气体,严禁井下瓦斯超限和扩散通风,严禁微风或无风作业。加强瓦斯检查,严禁空班漏检,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严禁携带一切点火工具和烟火下井。严格加强井下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严禁使用明刀闸、明开关,井下输电线路的所有接头都必须使用专用的防爆接线盒,杜绝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四)、加强井下的防火管理。严格检身管理制度,严禁携带一切点火工具和烟火入井,同时要加强机电设备管理,严禁使用明刀闸、明开关、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严禁井下电器设备失爆和短路产生火花,引起井下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防止爆炸事故发生的措施
1、要加强爆炸物品的管理,严格领取清退制度。
2、严格运输管理制度,运送爆炸物品过程中,严禁接进一切烟火。
3、严格操作管理制度,凡发现盲炮,要严格按照处理盲炮的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在各交叉巷道设置警戒,放炮母线要有足够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