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总规模为5万吨/日,分三期工程建设,规划首期污水处理工程规模为1.5万吨/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保证我厂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我厂的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我厂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应急保障能力,本着“污水处理、利国利民”的安全生产宗旨,全面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本厂在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时,最大限度的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灾害和损失。结合我厂实际,成立一支由厂领导、技术人员及生产工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的救援抢险。
一、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职务:法定代表人)
副组长:***(职务:厂长)
成员:……(主要管理人员)
(二)职责分工
组长: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负责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副组长:协助、配合组长抓好应急救援协调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和指导。
技术部门:负责应急救援的技术指导工作;
负责应急救援的处理及善后工作;
负责收集、掌握和上报突害信息。
生产部门:负责应急救援实施工作;
负责事故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障。
二、主要工作职责及原则
(一)主要工作职责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要求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突发事件,由厂统一部署应急救援的实施工作,并对实施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同时在厂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人员、物资、设备和场地,配合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做好稳定秩序的工作后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在厂内公布。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三、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程序
建立安全值班制度,事故、事件发生地的现场负责人、班组及个人都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在事故、事件发生后,第一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如实通报上级,从事故、事件发生至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不得超过二小时,发生一般的安全生产事故灾害,对口部门负责人在一个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灾害,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口部门负责人必须在三十分钟内赶到现场,报告的同时要及时组织救援工作。
四、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报告应急救援程序:
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保护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现场→控制事态→组织救援工作→疏导人员→调查了解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简要情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防范和控制措施
1、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生产制度。以便加强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各项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工作,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以便消除隐患,通过技术人员的谨慎确认后才能生产。
2、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措施,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配齐消防器材设备,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装置处于良好状态,安全防火通道时刻保持畅通。
3、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防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防汛期的水质和水量变化,还有气象预报情况,确保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供水、供电线路可靠和畅通。
4、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设备管理制度。运行设备如:鼓风机、污水泵等都配备了备用设备,所有设备都认真操作、精心维护和细心保养。在加强重点设备操作者的责任心和认真做好日常保养和定期保养的基础上,使这些设备始终处于清洁、完好、可靠和安全的状态中。
5、建立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水电工作人员和备用发电机组,认真落实水电工作人员责任制,经常对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对机械设备严格执行定期检修,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安全用电教育,坚持安全用电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参加应急救援的人员需要进行应急培训和演习,做好培训记录,发生事故后迅速出动抢救。
应急救援预案如下:
1、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迅速撤离危险区域,值班人员电话通知安全生产事故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小组的主要领导,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2、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电话通知技术部、生产部、当地政府,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进行指挥和参与救援工作。
3、如有受伤人员,及时通知南雄市人民医院120急救中心;如果发生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如果发生洪涝灾害,应立刻切断厂区内的所有电源,组织人员抢救设备和仪器,将损失降到最低。
4、应急救援小组根据险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南雄市人民政府,南雄市环保局,韶关市环保局。
5、险情处理后,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并确保施工质量。经南雄市环保局,韶关市环保局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
七、通讯联系
**市报警中心:110
**市火警电话:119
**市人民医院急救电话:120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值班电话:3704996
**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厂长电话:13030138739
**市珠江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电话:13726581316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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