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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预案

2010-08-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目的

    土方坍塌是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中常见的安全事故,在施工前加强岗前学习培训,施工中采取正确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设立应急预案措施,尽可能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是编制本应急预案的目的。

    2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中铁六局呼铁建设有限公司所属的公司、指挥部、项目部所有从事土方施工的生产员工,适用于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在基地以上的工程。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除按本预案及时开展应急救援外,还应及时通知呼铁建设公司应急救援小组,启动呼铁建设公司《伤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在其他场所发生类似情况施工作业时,承担纠正和制止事故发生的责任。

    3组织机构

    各公司、指挥部在施工开挖深度超过5米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和周围环境地质条件复杂、地下水位在基地以上的工程前,公司、指挥部应成立基坑支护或降水工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指挥部的调度室。呼铁建设公司基坑支护或降水工程领导小组下设5个救援专业组,即:应急援救组、后勤保障组、治安保卫组、技术分析组和善后处理组。

    呼铁建设公司、公司及指挥部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的组长分别由呼铁建设公司总经理、公司经理或指挥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呼铁建设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副经理或指挥部副经理(副指挥长)、书记、工会主席和总工程师担任;组员由相应的安质部、技术部、物资部、综合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4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专业救援组职责

    4.1 指挥领导小组职责:

    4.1.1 负责本单位“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

    4.1.2 组建义务应急救援队,并组织实施救援行动;

    4.1.3 检查督促做好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4.1.4 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

    4.1.5 向呼铁建设公司分管领导、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员负责向自治区和有关上级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1.6 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4.2 救援专业组分工

    4.2.l 应急救援组:由施工技术部、安质部、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施工技术部部长。施工技术部是本预案的主管部门,负责本预案的编制、修改与演练的实施;警情判断,判别事故响应级别。安质部负责查明危险源,提出应急和补救措施。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力的调配。

    4.2.2 后勤保障组:由办公室、后勤部、物资部、设备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担负应急车辆、资金的调配以及伤员生活必需品和救援、器材、物资的供应任务。

    4.2.3 治安保卫组:治安保卫组:由公司公安派出所、武保部、社会事业中心等人员组成,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担负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人员疏散。

    4.2.4 技术分析组:由安质部、施工技术部有关人员组成,负责人:安质部部长。负责收集有关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工程日志和班前安全讲话等相关材料,对有关设备、设施、器具、起因物(指导致事故发生的物质、物体)、致害物(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引起伤害和中毒的物质、物体)、痕迹、现场遗留物等进行技术分析、检测和试验,提报事故报告。

    4.2.5 善后处理组:由社会保障部、工会工作部、后勤部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人:社会保障部部长。负责指导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和死亡人员的丧葬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抚恤、丧葬等费用,协调善后处理各项事宜。

    5应急准备及措施

    5.1 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熟悉并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应接受安全交底。

    5.2 深基坑开挖区域应设置围栏,在醒目位置设置规范的安全生产警示标志,晚间应设红灯,在工程险要处采取隔离防护措施设立专人警戒。

    5.3 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无可靠加固措施时,不在基槽边土的自然坡度角内堆土或其他材料。

    5.4 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5.4.1 根据士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5.4.2 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

    5.4.3 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5.5 深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侧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6 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时,对降低水位区域的建(构)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5.7 施工人员严禁在基坑内休息。

    6应急预案

    6.1 基坑周围土体的加固

    对软土基坑,特别是深大而周围环境条件严峻的基坑,当施工过程中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在基坑内外一定范围进行土体加固,可取得防止隆起、稳定坑壁、减少位移。采用水泥土搅拌桩和土钉墙进行加固和支护,土层条件好时,15m左右基坑亦经常使用。前者既能挡土又能挡水,后者较多地应用于地下水位较低或者地下水位能够被疏于降低的场区。水泥土搅拌桩的布置型式可采用:实体式、空腹式、格构式、拱型或拱型加钻孔灌注桩,既可以浆喷也可以粉喷。土钉墙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其它支护型式联合使用。

    6.2 对周边环境的监测和防护

    调查对象包括基坑周围相当于基坑开挖深度的2~3倍范围内地上的建筑物、高耸塔杆、输电线缆、古建文物、道路桥梁,以及地下管线(应区别其属压力的或非压力的)、人防、隧道、地铁等设施和障碍物。如发现既有建筑物等已有裂损倾斜等情况,同时收集其详细资料,并在必要处做出标记或摄像、绘图等。然后对调查对象承受地基变形的性能做出分析鉴定,确定应加监护方法。

    6.3 加强对土方开挖施工工艺的组织与管理

    在软土深大基坑中精心安排开挖施工分层分区分块的部位和时间要求,以及相应的支撑设置的时间要求,以有效地控制基坑己开挖部分的无支撑暴露时间和减少土体被挑动的时间与范围,将可以利用尚未被挖及的土体尚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其自身位移的潜力,而达到使其协力控制挡墙位移和坑周土体位移的目的。

    6.4 对开挖过程实施跟踪监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监测基坑边壁的位移,绘制位移时程曲线,分析变形速率和位移量,确定其对边坡稳定。对地面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影响程度,随时调整施工参数,或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施工安全,顺利进行。

    6.5 对于较大面积的基坑,由于水浮力和地基回弹反力作用使基础底板上凸、开裂,甚至使整个箱基础上浮,工程桩随底板上拔而断裂以及桩子标高发生错位。处理方法:在基坑内或周边进行深层降水,由于土体失水固结,桩周发生负摩擦下拉力,迫使桩下沉。同时降低底板下的水浮力,并将抽出的地下水口灌箱基内。对箱基底反压使其回落,首层地面以上主体结构要继续施工加载,待建筑物全部稳定后再从箱基内抽水、处理开裂的底板后方可停止基坑降水。

    6.6 为防止两相邻基坑施工相互影响,应加强现场施工监测和双方协调工作,对因施工震动引起支护结构或工程桩倾斜、断裂等破损时,首先应停止施工或限制施工震动影响,对破坏的支护桩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6.7 回基坑士方超挖引起支护结构损坏。应暂停施工,回填土方或在桩前堆载,保持支护结构稳定,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6.8 在有较高地下水位场地,错误的采用喷锚、土打墙等护坡加固措施,由于基坑开挖使加固土体边坡大量滑塌破坏。首先应停止开挖,有条件时,应进行坑外降水,无条件坑外降水时,应重新设计、施工支挡结构(包括止水墙),然后方可进行基坑开挖施工。

    7应急响应程序

    7.1 事故发生后,如有人员受伤,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拨打120救护车到事故现场救护伤员。

    7.2 其次,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和公司、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报警,同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a)向内部报警,简述:出事时间、地点、情况、报警人姓名。

    b)向外部报警,详细准确报告:出事时间、地点、单位、电话、事态状况及报告人姓名、单位、地址、电话。

    7.3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项目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事故的地段设栏防护,严禁闲杂人员出入,保护现场,同时按应急措施进行加固抢险。

    7.4 公司、指挥部接到报警后,及时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公司或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立即到现场,并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5 如事故等级构成大事故或有人员死亡,公司或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通知呼铁建设公司应急救援指挥办公室(公司调度室0471-2242457)和公司总经理。公司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达到现场后,按各自的职责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7.6 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呼铁建设公司安全质量部,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8检查和教育

    8.l 公司(指挥部)每季度、项目部每月对重点项目的安全状况和机械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8.2 公司(指挥部)、项目部、施工班组施工前应对操作员工进行岗前培训,使上岗员工熟知该分项分部工程的应急预案,必要时组织演练,验证应急准备工作和预案实施效果,提高实战中自防自救能力。

    9相关文件和记录表格

    9.1 相关文件

    9.1.1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获取确认程序》

    9.1.2中铁六局呼铁建设《伤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2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预案》形成的记录包括:

    附件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救援程序(略)

    附件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救援组织及联系电话(略)

    附件3: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机具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

数量

负责小组

备 注

1

应急照明灯

 

10

应急救援组

 

2

工钢

 

30

 

3

档土板

 

200m2

 

4

污水泵

 

4

 

5

铁锹

 

30

 

6

 

30

 

7

抬土筐

 

30

 

8

救援指挥车

 

2

后勤保障组

 

9

16t吊车

 

1

 

10

无线对讲机

 

10

 

11

安全帽

 

20

 

12

设备运输车辆

 

2

 

13

柴油发电机

 

1

 

14

40装载机

 

1

 

15

急救医疗箱

 

4

 

16

氧气呼吸机

 

4

 

17

伤员担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