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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

2010-08-09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一.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

    1目的

    为了有效地预防所标识的或潜在的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发生对环境的重大影响的突发性事故,以便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作出迅速、有效响应,使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预防潜在事故或紧急事件的发生,以及发生事故时作出响应的活动。

    3职责

    3.1行政管理部的安全保卫科负责公司消防及化学事故的预防管理。

    3.2基建动力科负责锅炉爆炸事故的预防管理。

    3.3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化学事故和锅炉事故的应急准备与相应的管理。

    3.4公司最高管理者是火灾及化学事故应急响应的总指挥,负责事故救护的组织与协调。

    4程序内容

    4.1重点预防与控制对象

    根据公司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结果,可标识的或潜在的重

    要环境因素,确定重点预防和控制对象:

    a)火灾;

    b)突发性化学污染事故;

    c)锅炉房重大事故;

    d)其他突发性重大事故。

    4.2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

    4.2.1对可能发生火灾、化学污染事故及锅炉爆炸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并组织实施。

    4.2.2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应包括如下内容:

    a)部门及相关人员的职责;

    b)预防措施;

    c)应急准备措施及资源配备;

    d)内、外部联络方法;

    e)意识与相应能力的培训;

    f)实施与检查。

    4.3应急准备与响应的实施与检查

    4.3.1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定期对相关的应急准备与响

    应计划的实施与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应包括如下内容:

    a)各项应急准备的物质、器材的完好情况;

    b)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c)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巡查及相关记录;

    d)相关岗位人员的意识与能力培训效果;

    e)相关措施的实施状况。

    4.3.2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应开出“不符合整改通知单”,责任部门应按“不符合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及时分析发生不符合的原因,提出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并由检查人员对纠正与预防的有效性予以验证。

    4.4事故应急响应的组织与网络

    4.4.1突发性事故的发生部门应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组织专业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并组织非专业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4.4.2发生火灾或重大化学污染事故时,按照《火灾与化学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所确定的应急组织与网络予以实施。

    4.5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程序文件

    4.5.1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火灾与化学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文件,并组织实施。

    4.5.2行政管理部负责编制《设备泄漏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文

    件,并组织实施。

    4.6培训与反事故演习

    4.6.1各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的教育与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6.2行政管理部安全保卫科应编制消防、义务消防队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6.3行政管理部应组织做好安全、防火等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与能力。

    4.6.4视具体情况不定期的进行反事故演练。

    4.7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有效性和文件的适宜性的评审

    4.7.1管理者代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有效性和文件的适宜性每年进行一次评审;评审结果涉及文件修订或更改的,按《体系文件和文件控制管理》的规定执行。

    4.7.2应针对事故发生的调查处理和反事故演练的结果,对相应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计划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涉及文件的修订或更改的,按《体系文件和文件控制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火灾和化学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火灾和化学事故预防的管理,减少火灾和突发性化学事故的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预防火灾发生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响应活动。

    3、职责

    3.1公司最高管理者全面负责火灾应急准备和响应工作,当发生火灾和突发性化学事故时,及时进行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

    3.2安全保卫科负责火灾事故预防的日常工作,监督和指导开展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3.3相关部门负责所在部门的火灾事故的预防工作。抢险救灾要做到人员迅速到位,一切行动听指挥。

    4、程序内容

    4.1管理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4.1.1火灾事故预防的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决杜绝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4.1.2总体预防和应急救护工作的基本原则为:

    a)实行部门工作责任制,部门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

    b)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

    c)实施“统一指挥、相互协调、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4.2预防与应急的组织系统与网络

    4.2.1预防工作的组织网络

    4.2.2公司安全防火委员会贯彻“谁主管,谁负责”以及“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全面推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各分管人员对本系统的安全防火工作实行全面负责。

    4.2.3事故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与联系网络

    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组成现场指挥部,领导和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4.3火灾和化学事故的应急准备和资源保障。

    4.3.1确定火灾或化学事故预防重点。

    4.3.2应急器材设备的配备

    按消防规范配备消防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源、火灾报警电话。

    4.3.3应急器材设备正常状态的检查和维护

    4.3.3.1消防设施和器材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及考核规定”执行。

    4.3.3.2消防器材每月由安保科进行检查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卡片。

    4.3.4消防和安全通道标志的设置

    4.3.4.1厂区内设置安全通道标志。

    4.3.4.2公司范围内宽度为3米以上的道路均属消防通道。

    4.3.5动用明火的管理程序与方法

    4.3.5.1动用明火按《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执行。

    4.3.5.2用火由申请用火部门领导会同施工单位用火负责人,对动火现场认真检查,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火票,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措施可靠并逐项落实后,方可签发火票,准许动火。

    4.3.5.3厂区范围内,除明确为吸烟区以外的地区,均为禁烟区。

    4.4事故的救护与响应

    4.4.1发生事故后的报告和联系办法

    任何部门和个人在现事故时,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由电话报告消防队、公司保卫科。

    当接到发生火灾事故报警后,公司抢险救灾立即启动抢险救灾网络。

    4.4.2救护工作的领导与启动

    4.4.2.1当发生火灾事故时,行政管理部立即启动公司抢险救灾网络,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救护工作。

    4.4.2.2受灾部门当发生火灾事故时应迅速进行报警,并组织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及营救人员,对无关人员迅速进行疏散;配合消防队迅速营救人员、扑救火灾等事故抢险工作。

    4.4.2.3安全保卫科负责组织人员保持企业内部畅通,组织警戒。

    4.4.2.4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工艺技术人员配合受灾部门从工艺操作上采取防止事故扩大等应急措施。

    4.4.2.5安保科负责组织好一切急用抢险车辆,听从命令投入救灾。

    4.4.2.6基建动力科负责抢险救灾后勤工作。

    4.4.2.7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急用联系车辆及保持与外部的联系和联络工作。

    4.5事故发生后的调查、处理与评审

    4.5.1组织调查和善后处理

    4.5.1.1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严格按《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4.5.1.2由安全保卫科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填写《事故登记表》,编制事故报告报最高管理者进行处理。

    4.5.2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有效性评审

    由受灾部门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对事故演练预案和实际发生的事故响应的有效性进行评审、总结,通过评审和总结加以完善。

    4.6安全教育和应急响应的演练与评定

    4.6.1教育与培训

    4.6.1.1新入厂职工必须进行入厂安全三级教育。

    4.6.1.2对职工定期进行消防、培训。

    4.6.1.3对职工每年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6.1.4对职工进行岗位练兵,提高操作技能。

    4.6.2反事故演练

    4.6.2.1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各自的特点制订确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求援预案。

    4.6.2.2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反事故演练。

    4.6.3评定与纠正

    4.6.3.1每次反事故演练,必须有计划、有过程、有小结,并书面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4.6.3.2每次演练都进行评定,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