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供电公司重电力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为减少电网大面积停电、电力设施大范围受损、重要变电站全停、重要用户停电、重大人员伤亡、重特大事故及对社会有严重影响的其它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枪险、救援和应急处理机制,保证国家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司组织制定了《新安县电力生产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
1.特大人身事故
2.重大人身事故
3.特大电网事故
4.重大电网事故
5.特大设备事故
6.重大设备事故
二、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1.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体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全力抢修、保主保重、有保有限的原则。
2.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与其它有关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相配合。
3.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根据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并根据电网结构的变化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
三、电力事故应急组织保障
1.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公司成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企业第一行政正职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及成员由企业其他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指挥部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县政府应急处理指挥部备案。?
2.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及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制定本企业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命令;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3.公司系统建立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公司的调度、运行、检修、保卫等部门全天24小时值班,负责电网的安全运行、事故处理及抢修,建立紧急情况下的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理反应机制。
4.公司系统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机构,针对特定的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和突发性公共灾害,成立防汛、抗震救灾、防止非典、突发事件处置等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研究领导公司系统抢险、救灾、处置突发性事件工作。
5.公司生产技术部是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生产技术部主任是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处理的指挥员。在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各级运行值班员应当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故障现象及设备故障情况,公司指挥中心向县政府指挥中心和安全局报告故障现象及设备故障情况,并按照事故处理规程和值班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进行事故处理。在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处理过程中,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员、运行值班员进行事故处理。
6.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理的需要,公司应急处理指挥部宣布公司系统处于应急处理紧急状态,统一指挥和调度公司系统内一切有效资源进行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并视情况请求上级部门提供必要的事故应急援助,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7.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公司系统各级应急处理指挥部门应当迅速启动应急处理预案,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主要领导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指挥事故抢险和救援,同时将事故情况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并视情况请求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事故应急援助,尽最大努力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四、电力事故应急技术保障
1.公司系统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预案时,应覆盖事故发生、发展、处理的全过程,结合事故类型和事故规律,制定并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预防性措施,限制事故影响范围及防止事故扩大的紧急控制措施,以及减少事故损失并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的恢复控制措施。
2.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公司调度运行中心应综合考虑电网薄弱环节、运行突出问题、特殊运行方式、恶劣气候条件、外力破坏、季节性事故特点等各方面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预防大电网事故的处理预案,并印发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3.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调度运行中心要按照稳定导则要求,合理制定电网低频、低压减载方案,配置足够的减负荷容量,并定期开展实测工作;根据电网安全稳定要求,落实必要的切机、切负荷、振荡解列措施,防止电网失去稳定导致崩溃。
4.为了防止重特大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调度运行中心组织开展电网恢复控制研究,充分掌握系统内各类机组的启动特性和响应速度,利用现代分析和计算工具研究电网恢复过程中的各类技术问题,统筹考虑系统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组织编制适合本网实际的电网黑启动预案,并印发相关单位予以落实。
5.为了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公司系统各单位要制定并落实各类重要用户的保电措施。对重要用户至少要求提供两路独立的外供电源。?对矿井、医院、地铁、机场、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单位、党政机关、高层建筑等特别重要用户,用户必须备有保安电源,并定期对其进行启动试验检查。在重大政治事件时期、电网特殊运行方式、恶劣气候条件等情况下,要会同用户制定并落实临时保电方案,确保万无一失。?
6.为了防止重大人员伤亡事故,公司系统各单位要对存有或使用化学有毒物质、易燃易爆物品、锅炉压力容器以及进行重大施工作业等重大危险环境,制定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预案,落实危险源隔离、消防设施、医疗救护等各方面防范措施,建立事故预防和人员抢救体系。
五、应急机构体系及职责
1.新安县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包括事故应急处理的组织措施(技术方案参见《新安电网零启动方案》),是新安县电业公司在电网发生紧急事故下进行组织协调的依据。
2.各职能科室根据本单位所管辖范围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新安县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
总指挥:寇聚福
副总指挥:朱吉祥宋志刚吕松谢恒超陈立鹤张文强公方杰
成员:李朝阳韩明军张新颖张建新陆辉
贾雪蒙樊建伟李楠尚治国郭小保王战波王改名
及各变电站站长及供电所所长
电力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
办公室主任:李朝阳(兼)
办公室成员:樊建伟孔凡龙唐东杰樊立凤宋丹付荣
电力事故应急工作组:新安县电业公司各职能科室。
4.新安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国家电网公司、华中电网有限公司、河南省电力公司、洛阳供电公司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2)组织制定(修订)新安县电业公司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建立本公司应急组织机构,明确责任;
(3)督促公司各职能部室制定(修订)本部门的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接受县政府及市公司应急指挥部的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对上级部门宣布进入电力事故应急期和启动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出论证意见,发布新安县电业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和结束的命令,根据情况请求应急援助;
(5)指挥协调新安县电业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实施,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以及各有关部门指挥机构的运转情况,领导、指挥、部署、协调电力事故应急工作;
(6)负责新闻发布,报道、通报和发布新安县电业公司电力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与处理的进展情况,发生可能产生国家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要及时上报至省、市供电公司和相关部门;
(7)执行市公司、新安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其它任务;
(8)组织事故灾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
5.电力事故应急办公室的职责
(1)传达落实指挥部的决策和命令;
(2)负责全公司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有关计划、措施、预案,并协调、督促、检查;
(3)负责同新安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市公司的联系、汇报,及时收集、汇总事故发展处理情况并及时上报;
(4)根据事故情况,提请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结束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组织应急演习、进行应急工作分析总结;
(6)负责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建事故现场指挥部,由电力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牵头,各应急工作组(总经理工作部、安全监察部、农电发展部、生产技术部、政治工作部、各所(站)、沃龙公司)等部门参加,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指挥,组织指导电力事故的应急抢险工作。
六、各应急工作组的职责
为更好的落实各级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责任制,新安县电业公司各职能单位要统一协调,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我县电网安全可靠。
生产技术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指挥设备处理部门对事故设备进行分析、鉴定,及时恢复可运行设备。
调度运行中心
(1)负责辖区内电网全部或大面积停电时,及时命令停电范围内所调变电站尽可能长期维持最低可启动状态,以备随时可以立即开始启动。
(2)作好辖区内运行方式合理安排,为随时接受外来电源受电作好充分准备。
(3)逐步恢复辖区内供电负荷,区域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方式。
(4)迅速启动通讯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事故处理通信畅通。
变电站
(1)全站与系统解列后,应尽可能长期维持于最低可启动状态,以备随时做到可以立即受电。
(2)应在直流电源尚未耗尽时,按调度要求,操作本站主设备运行方式倒为“待受电状态”(各站失去全部电源,包括交流、直流电源后的受电方式准备状态),使之不须操作即可受电,并且密切注意监视系统随时来电的情况。
(3)依照调度恢复送电命令,对本站直供重要负荷用户及保安供电负荷恢复供电。
(4)在进行本站调度管辖设备的操作以便恢复站用电负荷时,应得到调度部门许可同意后方可进行操作。
安全监察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进行事故现场调查及对事故的分析,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作出统计评估,按规定写出事故报告,上报有关部门。
组织人员,监视事故现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协助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和火灾扩大蔓延,加强对重要目标如三号、二号办公楼、枢纽变电站的警戒。
市场营销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协助各所(站)对事故设备进行分析、鉴定,及时恢复可运行设备,并作好用户咨询解释工作。
政治工作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及时向公众报道事故情况,以及现场处理情况,负责接受社会提供的紧急援助,负责配合记者的采访工作。
农电发展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协助各所(站)对事故设备进行分析、鉴定,及时恢复可运行设备。
各供电所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对事故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对暂时不能恢复供电的重要用户采取其他方式(租用发电车)恢复供电。
检修公司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对事故设备进行抢修,尽快恢复设备正常运行。
沃龙运输公司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优先保证事故抢险部门用车。
沃龙物资公司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保证事故抢险物资供应。
总经理工作部
迅速启动本部门应急处理预案,组织抢险队保证事故现场人员的用水、用餐。
七、物资准备清单
应急救援设备物资情况统计表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购置年限
完好程度
备注
35kV变压器
SZ9
1
台
2001
良好
35kV变压器
SL7
1
台
2002
良好
35kV变压器
SL7-3150/35
1
台
2003
良好
35kV变压器
SL-2000/35
1
台
1997
良好
10kV变压器
S11
1
台
2007
良好
橡皮电缆
4芯
200
米
2007
良好
橡皮电缆
2芯
200
米
2007
良好
35kV短路器
DW8-35
5
台
1983
良好
铁丝
8#
100
公斤
2007
良好
铁丝
10#
100
公斤
2007
良好
铁丝
12#
100
公斤
2007
良好
白综绳
16mm
150
公斤
2007
良好
对讲机
6
台
2007
良好
应急灯
20
台
2007
良好
发电机
200kW
1
台
2007
良好
吊车
8T
1
台
2007
良好
探照灯(车载)
20
台
2007
良好
各供电所、检修公司
路灯车
1
台
2007
良好
八、应急响应
电力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启动程序为:市公司、县政府发布事故预报或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由指挥部建议,办公室宣布启动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当受到电力事故预报后,并初步判断可能会造成重大影响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宣布进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应急救援预案,作好后勤保障各项物资准备,各级抢险队伍和预备队进入应急状态,各单位抢修队伍进入抢险预备状态。
(2)当电力事故发生后,现场或先期到达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影响的扩大,公司应急指挥部启动电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部成员立即到达工作地点,组织对电力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并迅速实施处理方案。当发生较大社会影响或需要外界支持配合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与社会及有关部门联系,发布信息。
九、相关保障计划及其它事项
公司属各职能部室、所(站)要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公司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与各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实施。
十、附件
附件1电力生产重特大安全事故划分
1.特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10人及以上者。
2.重大人身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一次事故死亡和重伤10人及以上,未构成特大人身事故者。
3.特大电网事故:
◆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1)省电网或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
电网负荷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20%
10000~20000MW以下30%或4000MW
5000~10000MW以下40%或3000MW
1000~5000MW以下50%或2000MW
2)中央直辖市全市减供负荷50%及以上;省会城市及其它大城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4.重大电网事故
未构成特大电网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电网事故:
◆电网大面积停电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
1)省电网或跨省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
电网负荷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8%
10000~20000MW以下10%或1600MW
5000~10000MW以下15%或1000MW
1000~5000MW以下20%或750MW
1000MW以下40%或200MW
2)中央直辖市全市减供负荷20%及以上;省会及其它大城市全市减供负荷60%及以上;小城市全市减供负荷80%及以上(不包括由于该地级市电网结构薄弱,且由单一线路或单台变压器供电,该线路或单台变压器停运必然造成该地级市减供负荷90%及以者)。
◆电网瓦解
110kV及以上省电网或跨省电网非正常解列成三片及以上,其中至少有三片每片内事故前发电出力以及供电负荷超过100MW,并造成全网减供负荷达到下列数值:
电网负荷减供负荷
20000MW及以上4%
10000~20000MW以下5%或800MW
5000~10000MW以下8%或500MW
1000~5000MW以下10%或400MW
1000MW以下20%或100MW
◆发生下列变电所全停情况之一者:
1)330kV及以上变电所(不包括事故前实时运行方式为单一线路供电者);
2)220kV枢纽变电所;
3)一次事故中3个及以上220kV变电所(含电厂升压站),不包括事故前实时运行方式为单一线路串接供电者)。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省电力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5.特大设备事故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下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者。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者。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认定为特大事故者。
6.重大设备事故
未构成特大设备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定为重大设备事故:
◆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
◆100MW及以上机组的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抽水蓄能发电电动机损坏,50MW及以上水轮机、抽水蓄能水泵/水轮机、燃气轮机、供热机组损坏,4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4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40天。
◆220kV及以上主变压器、换流变、换流器(换流阀本体及阀控设备,下同)、交流滤波器、直流滤波器、直流接地极、母线、输电线路(电缆)、电抗器、组合电器(GIS)、断路器损坏,30天内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不能达到原铭牌出力;或虽然在30天内恢复运行,但自事故发生日起3个月内该设备非计划停运累计时间达30天。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发电厂,一次事故使2台及以上机组停止运行,并造成全厂对外停电:
1)发电机组容量4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2)电网装机容量在5000MW以下,发电机组容量1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
3)其他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指定的发电厂。
只有1条线路对外的(指事故前的实时运行方式)或只有一台升压变运行的发电厂(如水电厂、燃机电厂等),若该线路故障时断路器跳闸或由于升压变故障构成全厂停电者除外。
◆生产设备、厂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者。
其他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国电分公司、区域电网公司、集团公司、省电力公司认定为重大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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