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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煤尘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2010-10-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事故灾害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团公司所属矿井皆为低瓦斯矿井,其中付村公司存有有瓦斯异常区。各矿井所开采的煤层均具有强煤尘爆炸危险性。如管理不善,各项措施落实不好,有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一旦发生瓦斯爆炸,可造成矿井停产,破坏巷道和机电设备,严重威胁现场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属于矿井重大事故。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安全优先”的原则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3)坚持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4)坚持尽快恢复生产的原则

  5)坚持抢救先活人后死人的原则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集团公司发生井下瓦斯煤尘事故后,在集团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在事故单位设立现场总指挥部,现场总指挥部由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抢险救灾设施供应保障、抢险救灾情况分析、抢险救灾调度、抢险救灾保卫、抢险救灾医疗、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9个专业组构成。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指挥机构

  集团公司成立瓦斯煤尘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

  总指挥:董事长  第一副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技术处、安监局、通防处、基建部、救护大队、机电运输处、物流中心、卫生生活中心、各直属医院、枣西分局、保卫处、总经理办公室、工会、事故单位等负责人

  3.2.2指挥部职责

  1)事故发生后,分析判断事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决定成立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

  3)批准或调整现场抢救方案;

  4)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救助;

  5)协调物资、设备、医疗、通信、后勤等工作;

  6)负责组织集团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督查各生产、基建矿井的应急救援演练。

  3.2.3抢险救灾现场总指挥部及其下设专业组职责:

  及时到达事故单位统一部署协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人员抢救工作。现场指挥部下设现场抢险及督察、抢险救护、抢险救灾设施供应保障、抢险救灾情况分析、抢险救灾调度、抢险救灾保卫、抢险救灾医疗、事故调查组和善后处理组等九个专业组。

  1)现场抢险及督察组(由各安全生产技术处室人员组成):

  ①24小时跟班督察抢险救灾工作落实;

  ②保证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③及时向抢险调度室汇报现场进展情况。

  2)抢险救护组(救护大队、通防处等)

  ①负责按照抢救方案,组织现场的探险、紧急抢险和救援行动;

  ②对各抢险路线工作地点气体进行监测与分析;

  ③协助矿井通风部门为抢救事故地点提供通风保障;

  ④负责事故现场灾情的侦察工作,完成遇险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任务;

  ⑤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矿山救护队联合指挥部,集团公司救护队队长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救援行动;

  ⑥按照总指挥命令负责向邻近矿山救护队的求援联络。

  3)抢险救灾设施供应保障组(通防处、物流中心):

  ①负责救灾物资的储备,为事故矿井提供应急救援所需材料和设备,并提供运输保障;

  ②负责抢险救灾设备的储备,为事故矿井提供救灾设备,并提供运输保障;

  ③按命令负责将材料、设备运送到指定地点;

  ④根据需要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单位的救灾设备、材料及安装和人力资源的协调。

  4)抢险救灾顶板灾情分析组(通防处、机电运输处等):

  ①负责进行灾情原因分析;

  ②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协助矿井通风部门查找引爆源、地点及分析灾害发展状况,为通风救灾提供技术帮助;

  ③协助事故单位制定抢险救灾方案和技术指导工作;

  ④及时进行灾情预测;

  ⑤协助矿通风部门搞好救灾通风保障工作,预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二次发生;

  ⑥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抢险各条路线;

  ⑦对照图纸和现场分析查找人员可能避难地点;

  ⑧认真分析灾情,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5)抢险救灾调度组:

  a、根据总指挥部安排协助编制、发布现场抢险救灾方案和调整方案;

  b、制定并发布抢险救灾各项制度

   c、 落实并调度指挥部碰头会、调度会议安排的全部工作;

  d、传达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e、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协调各专业组、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

  f、每小时调度现场救灾进度、气体排放、巷道维护等抢险工作进展情况;

  g、根据抢险工作不同阶段及时调整调度内容和各类调度记录表格;

  h、及时填绘抢险救灾工作形象进度图表;

  i、安排抢险救灾具体工作,并保证责任落实;

  j、及时统计汇总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k、统计汇总人员考勤、设备材料投入、灾情分析等资料;

  l、及时向指挥部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m、按照“快、准、靠、灵”的要求,实行精细化快捷调度;

  n、采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办公手段提高调度工作效率,建立调度工作电子档案;

  o、落实上级有关指示和批示,对内通报事故抢救进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p、组织分析任务不落实的原因;

  q、及时安排落实各抢险地点的电话安装工作;

  r、及时完成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6)抢险救灾保卫组(枣西分局、保卫处):负责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救护车的道路交通畅通和矿区治安。

  7)抢险救灾医疗组(卫生生活中心、各直属医院):负责指导现场抢救人员采取正确有效的方法进行现场急救;调集药品、组织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急救与治疗。

  8)事故调查组(安监局等):组织或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工作,负责瓦斯煤尘事故损失的调查、评估、汇总和上报。

  9)善后处理组(工会):协助事故单位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4 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严格按照《##矿业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应急综合预案》相关内容执行。

  4.2预警行动

  4.2.1瓦斯爆炸

  4.2.1.1瓦斯爆炸可能发火的地点

  矿井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煤和半煤岩巷掘进迎头、煤仓、地质构造带、排放气体处以及其他瓦斯积聚处。

  4.2.1.2瓦斯爆炸预防措施

  1)要不断完善调整和优化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通风,保证各用风地点有足够的新鲜风量,防止瓦斯“积聚”和超限。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局扇要设专人挂牌管理,坚持使用好风电闭锁装置,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

  3)严格局部通风风筒质量管理,消灭破口和节头跑风漏风现象,风筒距迎头的距离和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

  4)严格瓦斯管理,认真做好瓦斯检查工作,瓦检员要严格按巡回检查制度检查,杜绝空班漏检。下井干部、班组长、放炮员和流动电钳工,必须携带瓦斯便携仪下井。

  5)放炮地点,放炮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瓦斯超过规定严禁放炮。

  6)对临时停风地点,要立即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揭示警标,严禁人员进入,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对长期停风的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封闭。

  7)启封盲巷和采空区密闭排放气时,要制定严密的瓦斯排放措施,经总工程师组织人员审批后,由救护队执行瓦斯排放工作。

  8)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完好,对损坏的通风设施要及时修复,防止因风流短路,造成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

  9)加强巷道贯通时通风系统管理,巷道贯通后,要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避免因通风系统发生变化使风流方向或风量发生变化,造成瓦斯“积聚”。

  10)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要安装齐全安全监测装置,对瓦斯浓度进行24小时连续监测。

  4.2.2煤尘爆炸

  4.2.2.1煤尘爆炸可能发火的地点

  矿井采煤工作面、煤和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皮带运输巷、各转载点和卸载点、各回风巷以及其它积尘地点。

  4.2.2.2煤尘爆炸预防措施

  1)及时完善矿井防尘系统,保证井下所有生产地点有正常的防尘用水。

  2)各产尘地点要安装齐全各种防尘设施,保证灵活可靠,使用正常。

  3)所有回采工作面都要做好煤体注水工作,坚持不注水不生产的原则,做到随采随注。

  4)采煤机和综掘机要使用好内、外喷雾装置,如不正常,不准生产。

  5)综掘工作面重点抓好除尘风机的使用,坚持不开除尘风机不准生产的原则,保证除尘风机的正常使用,有效地降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

  6)炮掘工作面严禁干打眼,坚持湿式凿岩。放炮时,坚持使用好水炮泥和放炮喷雾。

  7)加强放炮管理工作,放炮前必须对放炮地点前后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进行冲刷,严禁放糊炮和明炮。

  8)认真做好巷道冲刷工作,对各类巷道要按规定时间定期冲刷,有积尘的地方要及时冲刷,防止煤尘积聚。

  9)爱护和使用好各类通防设施,特别是风门必须处于正常状态,严禁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任何人通过风门时,都必须随手关闭,以防风流短路。

  5 信息报告程序

  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顶板事故灾难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调度室应立即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待命。

  6 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6.1.1响应级别

  遇难3人以下启动矿预案,遇难3人以上(含3人)启动集团公司预案。

  6.1.2预案启动

  矿井发生重特瓦斯煤尘事故后,总指挥应按照制定的响应级别,立即启动本预案。

  6.2响应程序

  1)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接到矿井瓦斯煤尘事故汇报后,应立即向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和集团公司总调度主任汇报。

  2)当日集团公司值班领导应根据事故汇报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汇报。

  3)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依据事故响应级别决定启动《瓦斯煤尘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立即向信息化调度中心下达启动预案命令。

  6.3处置措施

  1)救援工作由矿长负责统一指挥,发生事故后矿长要迅速组织人员开展救灾工作。

  2)撤人

  ①井下发生灾害后,在矿山救护队及医护人员未到达之前,职工应迅速组织自救和互救,要佩戴自救器,按照瓦斯煤尘事故避灾路线,迅速撤至新鲜风流中直到地面。在撤离时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

  ②遇到无法撤退时,应迅速进入躲避峒中(或进入临时构筑避灾硐室)等候营救。

  ③矿调度室要迅速核查入井人员、上井人员和被困人员的数量及被困人员姓名。

  3)侦察

  救护队到达矿山后,首先应组织人员进行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原因、范围、被困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等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救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制定抢救方案

  ①待侦察清楚灾情时,矿长要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制定救灾方案。

  ②制定方案的原则

  a、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及时救助遇难人员,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b、要设法切断灾区电源,同时要保障实施救援工作所需电源的供给。

  c、在确认无二次爆炸可能时,要及时恢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以恢复正常通风。

  d、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时,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迅速按规定将高浓度瓦斯直接引入回风道中排出矿井,迅速恢复正常通风。

  e、救灾指挥部应根据事故地点、范围,迅速决定是否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或局部反风;为保证人员呼吸,原则上不得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行。

  5)抢救

  ①处理事故时,应在灾区附近的新鲜风流中选择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井下基地应尽量靠近灾区。

  ②井下基地要安装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装备和救护器材,并由专人经常检查基地风流和气体变化情况。

  ③处理事故时,进入灾区的矿山救护队员人数不得少于6人,要携带必要的技术装备。

  ④救护队员除佩带氧气呼吸器外必须携带一定数量的隔绝式自救器,发现被困人员后,首先将其抢救脱险。为了防止二次爆炸,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并切断灾区电源。

  ⑤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否则,指挥部必须采取保证安全作业的措施。

  6.4扩大应急

  灾情较大或救护人员有困难时,集团公司指挥部可向外求援,启动上一级预案。

  6.5应急结束

  1)待人员全部救出,通风系统恢复后,由矿调度室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进行汇报,集团公司指挥部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的命令,全体抢救人员才可撤离。

  2)应急结束后,事故单位、工会、安监局、通防处、劳资处、保险公司等部门参与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3)集团公司技术组协助制定恢复矿井正常通风和恢复正常生产的计划,由事故单位组织实施。

  4)为完善预案,信息化调度中心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总结评审工作。

  7 应急保障物资准备

  各矿井都要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的设置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按照规定的数量和质量配备应急物资,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及时更新,同时要保证随用随取。

  8 记录

  信息化调度中心及相关抢救单位要做好矿井抢救记录或演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