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能发生特大、重大事故的设备
1.1根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电力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1000万元定为特大设备事故,照口水电厂可能发生的特大设备事故有#1、#2、#3发电机组。
1.2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发电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发电设备、大型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以上不满2000万元;生产设备、站区建筑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万元及以上不满100万元。为重大设备事故
1.2根据<<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规定:电力设备、施工机械损坏,直接经济损失达300万元;
2 特大、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组织机构
2.1 发生特、重大事故后,由生产领导立即启动特大、重大事故处理组织机构进行处理。处理机构所有成员和各专业小组成员应服从安排,各司其职,确保事故处理顺利进行,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2 领导机构设置
总指挥:经理 副总指挥: 副经理、专责师
2.3 领导机构职责
2.3.1 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立即启动重大设备事故处理组织机构按程序进行事故处理,组织协调好各方面关系,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3.2 各成员分别负责好各管理范围的相关工作,服从总指挥安排,组织好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处理和抢修。
2.3.3 加强各专业面组织、联系工作,确保各项事故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3 各专业组设置
3.1 运行支持组
成员:各运行、操作组人员
职责:负责对现场事故处理和事故抢修过程中的有关安全措施执行提供技术和人员支持。
3.2 设备抢修组
成员:维护人员
职责:负责所有现场抢修作业人员的组织,现场抢修作业的质量、进度和安全作业。根据工作需要将抢修人员分成各小组,如起重组、高压试验组、工具劳保管理组、材料管理组、本体组等。
3.3 材料及备品备件供应组
职责:负责备品备件订货和采购工作,保证材料、元器件的及时供应,缩短抢修时间。
3.4 运输组
职责:负责事故处理和抢修工作所需的各种交通和运输工作。
3.5 技术保障组(由生运营部组织有关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
成员: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职责:负责有关事故原因分析的技术资料收集和事故抢修工作所需的技术支持,包括请厂家人员和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3.6 安全作业监督组
成员:有关安全员
职责:制订保证事故处理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对事故处理和抢修工作进行全过程安全监督。
3.7 后勤服务组
职责:负责现场抢修人员用餐和伤员救治等工作。
4 事故处理原则
4.1 尽快限制事故的发生和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事故对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胁。
4.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对系统的连续供电。
4.3 保证厂用电的正常运行。
4.4 立即组织对事故设备的抢修,尽快恢复故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5 事故处理程序
5.1 运行人员应立即将故障点和故障设备隔离。
5.2 对发生着火的设备立即按消防规程和现场运行规程进行灭火。火灾事故拔火警电话119和项目部值班电话8287924。
5.3 值班人员立即汇报公司领导和生产值班领导,尽快取得外界救援。
5.4 运行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事故现象。具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前后故障设备的异常情况和系统频率、电压、潮流分布以及保护动作情况,特别应检查主保护是否动作。
5.5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它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包括事故处理经过)。
5.6 由运行人员将故障设备转入检修,并注意保护好事故现场。
5.7 由维护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试验。
5.8 由检维部组织对故障设备的抢修工作。
5.9 由物供组织对备品、备件的采购工作,包括故障设备更换的采购。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通力配合。
6 事故处理时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6.1 事故发生后应检查故障设备各侧断路器已经断开,否则应立即手动断开,使故障点被隔离。
6.2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程》,进行事故处理时,在未断开有关设备隔离开关和做好安全措施前,任何人不得触及设备或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6.2.1 机组发生事故后,在未做好防止机组带电和转动的安全措施前不得进入发电机内部,发电机内部着火可用消防水断续灭火,灭火后应打开上下挡风板通风后方可进入内部检查,并带好正压式呼吸器。
6.2.2 主变事故后,若发现着火,应立即采取措施停止外部冷却器工作,但应注意人员进入故障主变室可能有危险;主变上盖着火时应打开该主变事故排油阀排油到着火点以下,局部着火可用干式灭火器,否则应立即启动消防泵进行灭火,防止事故扩大。
6.3 某设备事故可能对其它设备产生破坏,应对有关设备进行检查,必要时应进行试验。当主保护动作时应对主变进行检查试验,当110KV断路器事故时,应对其相邻设备进行检查。
6.4 由照口项目部负责制订事故抢修的技术措施及事故抢修的安全保证措施。
6.5 事故抢修工作应在做好有关设备的安全措施并办好许可后方可进行,抢修工作负责人应由对设备熟悉、工作经验较丰富的人担任。
6.6 抢修过程中同样应遵守有关电气和机械《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受到伤害。
6.7 抢修工作应遵守有关技术标准和检验规程,防止设备加重损坏。
7 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
7.1 调查组由公司生产领导组织,安监部、生产运营部以及项目部负责人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事故报告由安生部填写,主管生产领导审查后安生部上报。
7.2 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伤员并派专人保护现场。未经调查和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
7.3 由安监专责师对事故现场和损坏进行照相,录像,收集资料并妥善保管。事故现场收集到的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并帖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7.4 由部门专责师负责调查设备资料(包括订货合同、大小修记录等)情况以及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质量方面存在问题。
7.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材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7.6 事故调查组根据事故调查情况组织分析事故原因和人员责任。
7.7 根据事故分析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人员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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