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以危急事件的预测、预防为基础,以对危急事件过程处理的快捷准确为重点,以全力保证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为核心,以建立危急事件的长效管理和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危急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的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2 概况
所辖的车辆在厂区的道路及其他地方发生的交通事故,应迅速通知当地的交通警察,同时通知主管部门和安培部,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协助交警救助受伤人员,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由交警负责。
3 应急预案内容
3.1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3.1.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成 员:其他厂领导、厂办公室、生产技术部、安培部、党群工作部、物业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3.1.2领导机构及日常管理机构的职责
a.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公司领导、电投集团公司及地方政府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b.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对日常工作的处理负责对事故后的事故调查事故责任事故终结等工作的善后处理。
c.本预案的主管部门安培部。
d.本预案的修订日期为二年。
e.当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作业人员应迅速报告本预案的领导机构人员并上报组长、副组长,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1.3应急通讯
总指挥电话号码:
副总指挥电话号码:
日常管理办公室电话:7876207
厂内火警:119
新市区人民医院门诊:2063006
新市区人民医院急诊:2063120
厂内部值班报警:110 7876117
3.2 预防危急事件的措施
组织司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提高行车的安全意识,制定严格的预防交通事故措施防止违章开车,开车前发现有精神不振喝酒现象的应立即停止开车。
3.3应急预案的启动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应及时将现场情况报告主管领导,应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指挥,同时将情况报告安培部,事故现场的其他作业人员也可直接报告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
领导小组的正副组长接到报告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3.4危急事件的应对
3.4.1 在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凡在现场的应急指挥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必须立即奔赴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保护好现场并负责调查事故。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减轻伤情、减少痛苦,并根据伤情需要迅速联系医疗部门救治。
3.4.2 认真观查伤员全身情况防止伤情恶化,发现受伤人员有呼吸心跳停止时应立即在现场就地抢救,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转移搬运伤员处理急救外伤等。现场救护办法按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附录M紧急救护法及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执行。
3.4.3 接到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方法报告给部门负责人。
3.4.4 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时,首先应立即与救护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现场有关情况,然后协助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3.4.5 人身轻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
3.4.5.1 轻微伤,实施简易处置,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医疗点医疗,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通知120赶赴现场。
3.4.5.2 轻伤
a. 立即停止伤者的工作,实施简易处置,伤势为创口时迅速将伤者送医疗点医疗,需要一定处置才能走行时电话联系120赶赴现场。
b. 出现非重伤任一条件的骨折及器官四肢伤害或伤情难以确定时转市级医院救治。
3.4.5.3 人身重伤事件应急预案实施处置汇报程序
a. 救助伤者。
b. 停止他人及伤者工作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他人进入。
c. 电话要求医生赶赴事发地点实施紧急救治。
d. 由医生作出伤势诊断或根据伤者意见作出送市级医院决定。
e. 迅速向本单位负责人、安培部负责人汇报,要求事故现场拍照和事故调查。
3.5 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3.7.1 现场作业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部门人员应做好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3.7.2 现场的事故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也宣告结束,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属正常工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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