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突发环境事件作出迅速反应,及时有效地控制和减轻事件对人和设备造成的危害,根据各级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站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本预案主要是针对地震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一、本预案所称的地震应急,是指对破坏性和有重要影响的地震以及与地震有关并影响社会稳定和减灾效果事件的紧急处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临震应急、有感地震应急和破坏性地震(包括一般、严重和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影响破坏性地震)应急。
当发生地震灾害时,为最大限度配合政府抗震减灾及降低公司经济损失,应严格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保电网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严格按批准的限电序位和错峰方案,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2、确保重点原则。根据负荷情况分级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尤其是灯峰时段的基本生活用电。最大限度确保党、政重要机关、军队、金融机构等重要单位和部门的工作用电;最大限度确保通讯、医院、学校和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以及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用电。
二、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1、变电站全站人员在得到临震通知和遭遇破坏性地震后,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每天的睡眠时间,且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严禁任何人员无特殊原因请假。一旦地震发生后所有人员必须在当天向站长报到。
2、值班人员在没接到地震通知及预告之前要坚守岗位,在接到上级通知或实际发生地震的情况,可以暂时转移到变电站内的安全地带躲避。变电站通讯系统应保持良好状态(对讲机随时检查电量充足),且保证撤离通道的畅通。
3、值班人员在接到地震通知及预告之后,立即联系公司抗震办公室,准备足够的干粮食品,应急用的药品,应急灯充好电,准备足够的手电筒、口哨等相关物品,手机等通讯工具充满电,随时保持畅通。一旦发生险情,立即汇报站长及富源公司抗震救灾办公室,并随时保持联系。
4、地震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5、值守人员应接受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1)、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2)、值守人员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3)、值守人员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并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到达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4)、值守人员应保证现场内与其相关单位及应急救援机构的通讯畅通;随时与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6、值守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并妥善安置后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者人数、姓名、性别、年龄、受伤程度、事故简要过程和发生事故的原因。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谎报、拖报,随时接受上级安全领导机构的指令。
7、值守人员应根据事故程度确定设备的停运,对危险源现场实施管制,并提防相应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事故现场的报告,立即判断是否需要应急服务机构帮助,确需应急服务机构的帮助时,应立即与应急服务机构和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同时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前,作好救援准备工作:如:道路疏通、现场无关人员撤离、提供必要的照明等。在应急服务机构到来后,积极作好配合工作。
8、事后,值守人员要及时配合组织恢复受事故影响区域的正常秩序,根据有关规定及上级指令,确定是否恢复生产,同时要积极配合上级安全领导小组及政府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9、应急救援机构电话号码:
匪警:110火警:119医疗急救: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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