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1.1为了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承德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证承德县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2.1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国家电网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结合承德县分公司电网实际制订。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承德县分公司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社会安全和稳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3.2本预案用于指导和规范承德县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制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建立自上而下的分级负责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与处理体系。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参照本预案内容和要求,认真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依靠地方政府和公安机关,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以及城、镇、乡村和公众应对大面积停电的能力。
1.4.2统一指挥。在分公司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等各项应急工作。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理;电力调度机构指挥所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和电网恢复。
1.4.3分层分区。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分公司按照所管辖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黑启动”方案。电力用户根据重要性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电源,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
1.4.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的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点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1.4.5依靠科技。开展大电网理论和技术研究,采用新技术、新装备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控制水平。加强电网建设和改造,强化电网结构,提高电网安全运行水平。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控制研究,统筹考虑电网恢复方案和恢复策略。
1.5组织机构与职责
1.5.1应急领导小组
建立自上而下的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组织机构。承德县分公司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由承德县分公司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承德县分公司副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安监、生技、调度、输变电所、供电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报承德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常用通信联系方式报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1.5.2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承德供电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援与处理法规、规定;
(2)在承德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就承德县分公司应急处置工作请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应急援助;
(3)统一领导承德县分公司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预警状态;
(6)宣布分公司进入和解除应急状态;
(7)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
(8)发布相关信息,承德供电公司和承德县政府报告大面积停电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1.5.3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监督执行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1.6电力调度机构
1.6.1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
1.6.2承德县分公司调度所组织制订防止承德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进行联合反事故演习。并网电厂应按照要求积极参加联合反事故演习,制订保厂用电措施,落实承德县电网事故处理预案的有关要求。
1.6.3承德县分公司调度所在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掌握电网运行状态,判断事故发生性质及其影响范围;
(2)下达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控制事故范围,有效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采取一切必要手段,尽可能保证主网安全和重点地区电力供应;
(4)组织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提出恢复方案和恢复步骤;
(5)指挥电网操作,恢复电网供电和电网接线方式,使其尽快恢复正常;
(6)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1.7事件分级
1.7.1事件分级
(1)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承德县分公司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预警和应急状态两个状态等级。
(2)参照承德供电公司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标准,结合电网管辖范围和实际情况,制订相应标准。
1.7.2预警状态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承德县分公司进入大面积停电预警状态:
(1)承德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70%以下;
(2)承德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及以上,50%以下;
(3)因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承德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20%及以上,30%以下;
(4)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破坏或打击,对承德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
1.7.3应急状态
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事件,造成下列影响之一,承德县分公司进入大面积停电应急状态:
(1)承德县县城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70%及以上;
(2)承德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
(3)因严重自然灾害引起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造成承德县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30%及以上,并且造成重要输、变电设备受损,对承德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水电来水不足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承德县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及以上,并且对承德县电网、跨区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5)因重要发电厂、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承德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的10%以及上,对区域电网、跨区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构成严重威胁。
1.8应急响应
1.8.1事件报告
(1)当电力生产发生突发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时,承德县调度机构立即启动电网事故处理预案,同时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尽快报告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有关事故报告之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等,判断是否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通知相关部门,需要报当地政府的及时汇报。
(3)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大面积停电报告之后,根据严重程度,召集紧急会议,研究决定是否进入预警状态或应急状态,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立即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4)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在研究决定进入预警状态和应急状态之后,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承德供电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并就应急救援与处理工作接受领导,视情况请求给予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1.8.2预警控制
1.8.2.1在预警状态下,分公司所属各单位立即启动大面积停电的应急准备工作,按照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
1.8.2.2当电力供应持续出现严重危机,并有可能导致系统性供需破坏和大面积停电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向上级及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研究决定实施特殊时期限电方案。电力调度机构和供电部门应按照特殊时期限电方案,严格落实限电措施。
1.8.2.3在紧急情况下,为保证主网安全稳定,为保证重点地区、重要城区、重要用户的供电,是力值班调度员有权决定采取拉限负荷、解列电网、解列发电机组、临时中止电力市场交易等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和扩大。输变电所值班员必须严格服从电力调度命令,正确执行调度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值班调度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进行事故处理。
1.8.2.4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预警状态:
(1)电网接线恢复正常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
(2)事故停电负荷及事故拉限电负荷基本恢复供电;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1.8.3事故抢险
1.8.3.1发生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严重自然灾害、电力设施遭到大范围破坏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调度事故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事故设备。
1.8.3.2在电力事故抢险过程中,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视情况请求承德供电公司和地方政府提供交通、通讯、医疗、物资、人员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必要时请求军队给予支持。
1.8.4电网恢复
1.8.4.1在发生大面积停电之后,要尽快恢复电网供电。
1.8.4.2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优先恢复110千伏输变电设备、重要的35千伏输变电设备供电。
1.8.4.3在电网恢复过程中,要协调好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一定裕度。在高压电网恢复过程中,要防止发生过电压,避免造成新的设备损坏和停电。
1.8.4.4在对停电变电站恢复送电之后,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恢复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区、重要负荷的电力供应。
1.8.4.5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水电站、用户自备发电厂应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各电力用户应严格按照调度指令要求恢复用电。
1.8.5应急救援
1.8.5.1发生大面积停电时,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需要,请求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启动社会应急机制,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必要时请求承德供电公司进行应急救援。
1.8.5.2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及分公司外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根据承德供电公司和地方政府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参入应急救援与处理,保证重要用户的安全可靠供电。
1.8.6应急结束
1.8.6.1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应急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变电站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及以上,重点地区、重要城区负荷恢复90%及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1.9应急保障
1.9.1技术保障
1.9.1.1分公司应结合电力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建立覆盖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发展、处理、恢复全过程的事故应急预案,制订并落实防止大面积停电的预防性措施、紧急控制措施和电网恢复措施,完善常态机制,建立预警机制,健全应急机制。
1.9.1.2分公司应督促各类电力用户根据突然停电可能带来的影响、损失或危害,制订外部电源突然中断情况下的应急保安措施和救援预案。矿井、医院、铁路、金融、通信中心、新闻媒体、高层建设、军事设施等特别重要用户,必须自备保安电源。
1.9.2装备保障
1.9.2.1分公司应投入必要的资金,配备大面积停电应急所需的各类设备和电力抢险物资。
1.9.2.2分公司应认真做好备品备件和生产资料的储备和管理工作,以及事故抢修的准备工作。
1.9.3人员保障
1.9.3.1分公司应结合应急工作需要,聘请由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的电力应急专家组,调查和研究电力应急预案的制订、完善和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10宣传、培训和演习
1.10.1宣传
1.10.1.1分公司应加强应急工作宣传和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对应急预案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落实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保证预案的有效实施。
1.10.1.2分公司应加强电力生产、电网运行和电力安全知识的科普宣传和教育,采用各种通俗易懂方式及停电后的正确处理方法和应对办法,提高公众应对停电的能力。
1.10.2培训
分公司应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检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抢修的队伍建设和人员技能培训,通过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1.10.3演习
分公司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大面积停电联合演习。演习邀请并网电厂、重要用户参加,以加强电网、电厂和用户之间的协调和配合,完善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11信息发布
1.11.1发生大面积停电后,由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将事故情况通报主要公共媒体,客服中心负责对外信息发布,使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各单位未经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同意,不得擅自发布大面积停电信息。
1.11.2分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上级应急领导小组要求,参加新闻布会,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如实向公众进行通报。
1.12后期处置
1.12.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之后,除按照当地政府部门要求配合进行事故调查外,承德县分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事故调查应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事故责任等,提出防范措施和事故责任处理意见。
1.12.2改进措施
1.12.2.1大面积停电之后,分公司及时组织安监、生技、调度、输变电所、供电所、科研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1.12.2.2分公司应及时总结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13附则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和修订,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以及电网发展和管理体制变化,承德县分公司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