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妥善处置公司重大突发性安全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生活秩序的稳定和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重大突发性事件,是指突然发生、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实施组织
公司成立处置重大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田 勇
副组长:王建中 易益端 刘 旭
组 员:饶治邦 张鼎军 王晓强 张明健 袁小平
王云义 向俊兵 汤贵权 宋尔刚 袁 军
张卫东黄德长 代承志 郑东义 张信旭
邓万方 申 科 徐 勇 廖小涛
三、实施步骤
突发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发性生产区域内安全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等各种公司内群体性伤亡事故。发生突发性安全事故应按以下步骤处置:
1、事故报警
及时报警并传递事故信息,通报事故状态,为果断处置事故赢得最佳时机,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公司员工在发现事故的第一时间要及时、正确地报警。在公司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在积极做好自身保护和救助工作的同时,立即报警并向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报告。
报警内容包括:事故单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性质、危险程度、员工伤亡情况,报警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紧急疏散和现场急救
事故发生后,公司及有关负责人应立即根据事故现场发生情况,设立事故现场警戒区,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将员工撤离到安全区域,控制事态发展,抢救受伤员工;现场救助人员在施救前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措施,施救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方法、措施进行,实施救死扶伤,坚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
3、事故处理
事故发生后,公司应急安全小组应配合集团公司应急办立即启动集团公司重特大事故紧急处理预案,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处理。配合应急办公室做好人力和车辆、财物保障,以及信息报送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科学、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广大员工生命及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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