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瓦罐窑码头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

2010-12-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证码头雷击、滑坡、塌方、洪灾、暴雨等自然灾害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所带来的危害和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应急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码头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瓦罐窑码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预案》。

  1.3 适用范围

  1.3.1 码头防雷击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工作;

  1.3.2 码头滑坡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工作;

  1.3.3 码头防塌方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工作;

  1.3.4 码头暴雨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工作;

  1.3.5 码头其他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响应管理工作。

  2 应急组织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在企业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领导下,成立码头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    (手机  )

  副组长:   (现场总指挥)(手机     )、   (手机  )

  成员:码头全体作业人员

  (组长不在时,其职责自动由副组长代理,并自动执行成员序列代理)

  2.2 职责

  2.2.1 组长职责

  ⑴ 组织制定并实施码头自然灾害事件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进行演练和评审,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完善;

  ⑵ 及时向气象部门及企业应急中心了解自然灾害信息,并根据掌握的信息,及时发布防雷、防滑坡、防塌方、防洪灾、防暴雨等命令;对码头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工作进行部署;

  ⑶ 检查预防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⑷ 负责与有关单位联系,及时传递信息和向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⑸ 发挥各方力量协同救援;统一调配施救的人员、物资、器材;对请示及时做出答复、决定应急救援行动中的重大事项;

  ⑹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副组长职责

  ⑴ 协助组长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各项具体工作,并向组长汇报事件现场具体情况;

  ⑵ 制定和实施码头抢险、紧急疏散和救援具体措施;

  ⑶ 负责码头应急设施日常维护和管理,检查预防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⑷ 认真执行组长及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应急任务;

  ⑸ 组长不在时,代理组长职责。

  2.2.3 成员职责

  ⑴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统一指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完成应急任务;

  ⑵ 一切按章办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抢修过程中威胁到人身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⑶ 检查分管事项内的措施落实工作,发现隐情及时处理,并立即向组长(副组长)报告,确保安全可靠;

  ⑷ 在紧急情况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实施抢险工作。

  3 报警与求援

  3.1报警电话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电话(24小时值班):  

  企业专业应急救援队(消防队)电话(24小时值班):  

  3.2 报警内容

  ⑴ 事故发生的时间、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及已造成的危害范围;

  ⑵ 危害源种类、数量、性质;

  ⑶ 事故危害程度、发展趋势、可控性及预采取的措施;

  ⑷ 其它需要清楚的情况。

  4 预防与应急响应

  4.1 固定预防措施

  4.1.1物管处按照部门安全检查表实施日常检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码头危化品装卸安全作业执行许可证制度;

  4.1.2做好码头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码头固定泡沫灭系统的日常维护管理以及应急运行管理,确保在装卸作业期间随时可迅速有效投入运行;

  4.1.3做好码头及码头库房的防火及用电安全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合理配置及组织安排;

  4.1.4加强码头汛期检查、巡逻,发现滑坡、塌方迹象,立即报告和处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1.5 定期对防污设施的检查,确保防污设施安全运行。发生灾情时,应保证交通与通信工具在始终处于完好的状态;

  4.1.6 定期(每次作业前)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查和接地电阻测试,确保符合国家要求;

  4.1.7 遇雷暴天气、气温在35℃以上必须停止装卸作业,保证所有设备设施处于安全状态。

  4.2 应急措施

  4.2.1 发生灾情时,码头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危险作业,采取安全性处置措施,并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告;

  4.2.2 现场指挥人员在立即组织抢险应急处置的同时,向处领导和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2.3 码头应急指挥小组组长及企业相关部门领导应深入现场指挥、协调防汛工作,及时向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反馈现场情况;

  4.2.4 各部门应正确迅速执行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各项工作指令,组织按预定措施迅速处理,确保政令畅通,采取措施得当;

  4.2.5 应根据水位,及时调整泊位;

  4.2.6 若滑坡、塌方危及船舶安全,应立即指挥船舶安全驶离码头;

  4.2.7 若引发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中毒和环境污染事件,立即启动《瓦罐窑码头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预案》;

  4.2.8 若事故未能及时有效控制,立即启动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 其他及附则

  5.1 在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确定演练项目、范围和方法时,可根据实际演习情况,对本应急预案作出适应性调整和修订;

  5.2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在24小时内填报事故报告,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及时调整和修订和完善本预案;

  5.3 本预案从颁布之日起实施。